自然資源部發文鼓勵市場力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1-02 來源:人民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明確激勵政策,吸引社會投入,推行市場化運作、 科學化治理的模式, 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意見》明確,鼓勵礦山土地綜合修復利用。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可改為經營性建設用地,由地方政府整體修復后,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以公開競爭方式分宗確定土地使用權人。《意見》指出,正在開采礦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設用地和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建設用地修復為耕地的,經驗收合格后,可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在符合相關條件前提下,經依法批準并按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后,礦山企業可將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用于工業、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