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年)
目 錄
序言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第一章 指導思想與工作方針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方針
第二章 戰略目標與戰略主題
(三)戰略目標
(四)戰略主題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 學前教育
(五)大力發展學前教育
(六)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和優化城區幼兒園布局結構
(七)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原則
(八)加強學前教育管理
第四章 義務教育
(九)提高義務教育發展水平
(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十一)提升義務教育質量
第五章 高中階段教育
(十二)高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十三)做精做強普通高中教育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
第六章 職業教育
(十五)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十六)大力實施職教攻堅
(十七)積極發展與本地產業戰略相一致的職業教育
(十八)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
(十九)高質量完成民族地區“9+3”免費職業教育計劃
(二十)改善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一)加強校地合作機制建設
(二十二)大力支持攀枝花學院發展
(二十三)大力支持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發展
第八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發展民族教育
(二十五)提高民族教育發展水平
第九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六)重視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七)完善特殊教育體系
(二十八)提高殘疾學生綜合素質
第十章 繼續教育
(二十九)加強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和陣地建設
(三十)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體系
(三十一)完善繼續教育體系
(三十二)加強學習型城市建設
第三部分 重點工程與改革試點
第十一章 教育體制改革工程
(三十三)更新教育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三十四)強化政府統籌,創新辦學管理體制
(三十五)實施民辦教育促進計劃,積極發展民辦教育
(三十六)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三十七)改革招生考試制度,完善評價導向機制
第十二章 學前教育建設工程
(三十八)實施幼兒園標準化建設,推動學前教育規范化發展
(三十九)實施早教普及計劃,加強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
第十三章 基礎教育總體戰工程
(四十)注重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十一)實施優質教育鏈計劃,培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第十四章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
(四十二)加快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五章 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四十三)加快職教園區建設,推動職業教育集群式發展
(四十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著力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六章 數字化校園建設工程
(四十五)實施多媒體教室普及計劃,提高現代教育技術裝備水平
(四十六)加強互聯互通網絡建設,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范圍
(四十七)全面推行電化輔助教學,提高電教手段運用水平
(四十八)實施電子政務計劃,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七章 學校文化建設工程
(四十九)支持學校辦出特色,提高學校辦學水平
(五十)實施品牌培育計劃,增強教育軟實力
第十八章 名師培養工程
(五十一)加強名優教師培養,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第十九章 教育民生工程
(五十二)落實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第二十章 開展改革試點
(五十三)大膽探索,穩妥推進九項改革試點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五十四)完善教師管理制度
(五十五)大力引進優秀中青年教師
(五十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五十七)提高教師隊伍業務素質
(五十八)穩定優秀教育人才隊伍
第二十二章 保障經費投入
(五十九)加大教育投入
(六十)完善投入機制
(六十一)加強經費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章 推進依法治教
(六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六十三)推進教育行政機關內部改革
(六十四)大力推進依法治校
第二十四章 加強教育研究與交流合作
(六十五)建立研訓一體化機制
(六十六)加強教育科研
(六十七)促進教育交流合作
第二十五章 加強組織領導
(六十八)加強和改進對教育工作的領導
(六十九)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
(七十)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實施
序言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根本途徑。教育既是國計,也是民生;既是培育人才、開發人力資源的重要途徑,也是人民群眾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接受文化教育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基礎性的作用。進一步加快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對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建設“實力、魅力、活力、和諧”攀枝花,加快攀枝花現代化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
攀枝花教育起步晚、底子薄,但發展比較快。改革開放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堅持實施“科教興攀”、“人才強市”戰略,教育改革和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現代教育體系,在全省率先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率先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率先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三年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快速發展,農村教育得到加強,繼續教育、終身教育體系逐步完善。政府對教育的投入保持了較高水平并持續增長,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教師隊伍素質不斷提升,素質教育向縱深推進,教育質量穩步提高。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受教育權利,極大地提高了全市人口的基本素質,為全市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
未來十年,攀枝花將處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的關鍵期,發展轉型、產業升級與城市品位提升的加速期。面對國家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歷史機遇,面對攀枝花推進“四個傾力打造”戰略重點,加快“打造中國釩鈦之都,建設特色經濟強市”的發展進程,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強烈期盼,全市教育事業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的需要。對教育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發展戰略地位的認識還不夠充分,落實不夠到位;教育結構布局還不夠合理,城鄉、區域教育發展不平衡,邊遠地區教育發展滯后,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不足;教育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學校辦學活力不強,特色不足;教育投入不足,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需進一步完善,學校辦學條件與省內發達地區相比還有差距;教師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有影響力的名師名家較少;素質教育推進困難,教育質量需要進一步提高;學生適應社會和就業創業能力不強,創新型、實用型、復合型人才缺乏。
國運興衰,系于教育;教育振興,全民有責。攀枝花教育必須深化改革、銳意創新、加快發展。要以“在全省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建成區域性教育高地”為奮斗目標,緊緊圍繞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教育事業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全面發展,使教育發展水平達到全省一流,讓人民群眾能夠在本地接受高水平的優質教育,為增進攀枝花的人文性、宜居性作出更大貢獻,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廣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科教興攀”和“人才強市”戰略。堅持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堅持教育優先發展、適度超前發展,完善現代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教育強市和區域性教育高地。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立足市情,遵循教育規律,把握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持以人為本,面向社會需求,優化結構布局,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眾在教育方面的幸福指數。
(二)工作方針
優先超前、加快發展。教育優先發展是黨和國家提出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大方針,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的一項基本要求。教育適度超前發展是結合全市實際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在提高城市競爭力,傾力打造區域性中心城市進程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加快發展攀枝花教育的緊迫意識,堅持教育適度超前發展戰略思想,遵循國家政策導向,創造性地全局謀劃、超前規劃。切實做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在城市新區建設中統籌規劃、優先安排、高起點設計、高標準建設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配套設施。建立健全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保障制度,將教育優先發展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目標考核指標體系并實行問責。充分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的積極性,不斷擴大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努力實現攀枝花教育追趕型、跨越式發展。
育人為本、全面發展。教育事業最根本的職能是培養人、發展人,育人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必須以人為中心,以育人為根本,把促進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長與不斷提高作為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充分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心每一位學生,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發揮學校、教師主導作用,尊重學生主體性,激發學生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發展,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努力培養造就合格的社會公民、高素質的勞動者和各級各類高水平人才。
改革創新、特色發展。改革創新是促進教育發展與提高教育質量的強大動力。要解放思想、敢為人先,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前提下,通過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加快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步伐。鼓勵各級政府采取超常規舉措推動教育快速發展、跨越式發展。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質量評價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學校內涵式特色發展水平。鼓勵教師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在不斷的改革實踐中優化教學過程,幫助優秀教師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促進自身專業發展。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增強全市教育的生機與活力。
促進公平、均衡發展。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促進公平是基本教育政策。要將促進公平作為各級政府制定、實施教育政策的基本追求,穩步推進教育在更大范圍內的均衡發展。堅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原則,通過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健全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公民依法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對薄弱地區、薄弱學校實施政策傾斜,加強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實困難群體子女就學扶持政策,不斷縮小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教育發展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名學生,逐步提高全市教育整體發展水平。
提高質量、內涵發展。質量是教育的生命線,提高質量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必須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以促進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注重民族精神與社會責任感、人文精神與科學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培養,為學生的終身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必須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教學內容與教學過程,力求實現學生較低課業負擔下的高效率、高質量。倡導教育家辦學,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培育更多的精品、優質名校,出名師、育英才。
服務社會、共享發展。服務于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服務于國家和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是教育改革發展的基本要求。在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社會教育等領域,要始終把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教育服務作為政府和教育系統的第一要務,讓人民群眾共享教育改革發展成果。在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領域,要緊緊圍繞全市的產業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突出發揮教育的學科、專業、人才、知識、技術等方面的牽引、推動、支撐作用,大力培養、匯集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增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和文化引領能力,著力提升教育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
(三)戰略目標
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率先建成學習型社會,建成教育強市和區域性教育高地。
實現高水平普及教育。普及學前教育,全市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8%以上,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普遍開展;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鞏固率達到99%以上,實現義務教育標準化和均衡化發展;全面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毛入學率達到97%以上;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和質量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40%。掃除青壯年文盲。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2年以上,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30%,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4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城鄉教育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公共教育資源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差距明顯縮小,就學機會更加均等。困難群體教育資助制度更加完善,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教育發展水平大幅度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得到切實解決,殘疾人受教育權利得到更好保障。
辦學水平顯著提高。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現代化進程,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辦學水平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不斷擴大,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素質教育得到全面落實。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不斷深化,職業學校培養技能型、應用型人才水平不斷提高,高校創新型人才培養機制不斷完善。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與身心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創新、實踐能力明顯提升,各級各類人才服務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
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前教育與職后教育有效銜接,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并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有機融合,形成開放靈活、選擇多樣的人才成長“立交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度提高,社會教育網絡臻于完備,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保障人民群眾學有所教、學有優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體制機制更加充滿活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形成開放互動、靈活多樣的人才培養機制。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導、主體多元的辦學機制。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形成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教育管理機制。健全教育投入與師資配備、培訓提高制度,形成保障有力、穩定持續的教育保障機制。加強對外開放與交流合作,形成互動合作、優勢互補的教育協調機制,教育體制機制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
服務社會能力明顯增強。各級各類教育與攀枝花總體發展戰略相適應,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升級與結構調整、城市轉型要求相銜接,與全市人口總量結構變化、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相協調。青少年兒童的公民素質養成與各級各類人才的奠基培養基本滿足全市政治、經濟、文化建設需要。教育對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形成一批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產業化成效顯著。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教育事業發展主要目標表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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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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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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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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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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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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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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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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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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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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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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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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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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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
97.0%
|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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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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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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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2
|
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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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
|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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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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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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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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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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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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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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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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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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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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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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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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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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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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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財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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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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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省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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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戰略主題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其核心是解決好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的重大問題,重點是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增強學生報效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提高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
堅持德育為先。大力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本土文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品德修養教育、知恩感恩教育,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團結互助、積極向上、開拓進取的良好品質。
堅持能力為重。優化知識結構,豐富社會實踐,強化能力培養。著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教育引導學生主動適應時代進步和社會發展需要,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創造。
堅持全面發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提高學生身體素質。堅持文化知識學習與思想品德修養的統一、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的統一、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統一、培養人文精神與提高科學素養的統一,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成人成才,為其終身幸福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 學前教育
(五)大力發展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習慣養成、智力開發、終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學前三年教育毛入園率2015年達到96%以上,2020年達到98%以上。建立0~3歲嬰幼兒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網絡,公益性育兒指導服務城區覆蓋率達到90%,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達到80%。
(六)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和優化城區幼兒園布局結構
堅持因地制宜,為幼兒和家長提供方便就近、靈活多樣、多種層次的學前教育服務,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注重新農村建設和城市新區建設進程中的學前教育配套建設,保障所有適齡兒童都能夠接受到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著力解決農村學前教育資源不足問題,支持民族地區、邊遠山區發展學前教育。以政府投入為主,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逐步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網絡,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入園。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發展和城市新區建設要求,實施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擴大城鎮學前教育資源,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
(七)堅持學前教育公益性原則
強化政府職責,將學前教育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保證新城區、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和鄉鎮公辦幼兒園建設。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不斷提高公辦比例的辦園格局。在實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屬地管理的原則下,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大企業舉辦學前教育,提倡優質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逐年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完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建立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制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達到或超過省定標準。
(八)加強學前教育管理
強化部門管理職能,著力解決幼兒教育不規范問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指導和管理,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學前教育,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辦園條件、人員配備和教師資格的標準,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完善學前教育師資培訓體系,確保學前教育的物力、人力資源條件。落實學前教育準入制度,加強監管督導,加大指導力度,強化示范引領;加強收費管理,嚴肅查處亂收費;加強安全監管,形成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前教育規律,嚴格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大力倡導活動教學,注重幼兒體智德美全面協調發展,防止和糾正“小學化”傾向,提高保教質量,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第四章 義務教育
(九)提高義務教育發展水平
義務教育是國家依法統一實施、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義務教育階段尤其要注重品行培養,激發學習興趣,培育健康體魄,養成良好習慣。到2015年,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管理水平、教育質量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公平度、滿意度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
適應城鄉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農村區(縣)適度集中辦學,初中集中在縣城或聚集性城鎮,小學高段集中到鄉鎮中心校,低段在村小教學點就近入學。根據城市新區建設和城鎮化進程,同步規劃建設中小學校。切實解決大班額問題,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學。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切實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問題。對低收入和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實施資助政策。全面監控和掌握學生流動情況,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就學困難、學習困難等原因而失學,基本消除輟學現象。
(十)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步推進。積極開展“義務教育示范縣”創建工作。到2015年,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到2020年,實現市域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
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強化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主體責任,把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確保區域內學校改建、擴建、新建用地。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城鄉一體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加大對財力困難地區和相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在財政撥款、教師配置、學校建設等方面向農村、邊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建立對地方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評估、表彰獎勵和情況通報制度。
切實縮小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差距。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快薄弱學校改造,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輻射作用,促進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之間形成穩定的共建機制,指導幫助薄弱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搭建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教師、校長互動、交流平臺,促進師資隊伍均衡發展。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探索建立教育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幫扶工作機制。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到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的前提下,支持發展高質量民辦學校,為學生和家長提供更多選擇機會。
(十一)提升義務教育質量
堅持德育為先、育人為本思想不動搖。把德育融匯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貫穿到教育工作的始終。按照“三貼近、三統一”原則,即力求貼近學生、貼近實際、貼近生活,堅持繼承優良傳統與跟上時代節拍相統一、傳承中華民族文化與學習借鑒國外先進元素相統一、以教師為主導的系統宣講教育與以學生為主體的自我踐行修養相統一,建立健全全方位育人、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的工作機制與考評機制。根據學生年齡特點,科學確定階段性的德育目標與內容,不斷拓寬德育途徑,創新德育工作方式。加強載體建設,深入開展德育主題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強和改進對學校德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突出時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課堂教學的中心地位不動搖。不斷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注重課程與教學過程的改革與優化,傾力打造高效課堂。要以學定教,樹立為學而教的思想,深入研究課程標準,準確把握課程目標,精心設計教學過程,合理分解學習任務,靈活機智推進課堂教學進程。注重預設與生成的統一,聚焦、落腳于每一節課、每一階段教學目標的達成。注意激發與維持學生的學習動機,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培育發展學生的學習能力,引導、教會學生自主學習,提高學生學習效率。
堅持把學生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不動搖。全面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防治和預防近視工作,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建立財政支持的中小學生年度免費體質健康檢測制度,加強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監測分析工作。高度重視學生飲食營養,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學生營養狀況。加強營養知識宣傳教育,在住校生中推行營養配餐,在農村地區、邊遠山區和民族地區制定分類標準,實行肉食蛋奶專項補貼,對貧困家庭學生提供伙食補助。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課余活動時間,培養學生對體育運動的興趣,引導幫助學生積極參加自己喜愛的體育運動項目,掌握相關的體育運動技能,養成鍛煉健身習慣。積極組織學生開展科技創新活動和藝術教育、藝體特長展示活動,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切實規范辦學行為。嚴格執行課時計劃和課程標準,配齊各學科教師,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控制作業量和考試的頻度、難度,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嚴禁義務教育階段設置重點學校、重點班級;嚴禁以各種等級考試、競賽成績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嚴禁以任何形式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作為對教師、學校和地區進行排名和獎懲的依據。加強和改進教育教學評價與學校工作過程督導,建立中小學課業負擔舉報、問責制度,建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充分發揮評價與督導的監測、督促與導向作用。
第五章 高中階段教育
(十二)高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高中階段是學生個性形成、自主發展的關鍵時期,高中階段教育對提高國民素質和培養創新人才具有特殊意義。根據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建設足夠學位,保證在全市就讀的初中畢業生都可以升入高中階段學習。強化市政府對高中教育的舉辦、投資和管理責任,統籌高中階段教育資源,注重多元化發展。適度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比重,促進兩類高中教育同步、協調發展。進一步發展綜合高中,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探索普職整合的辦學模式,通過多種方式為在校生和未升學畢業生提供職業教育,全力構建青少年學生成才立交橋。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布局,加大城鄉薄弱高中調整改造力度,培育壯大優質教育資源,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十三)做精做強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承擔著促進學生進一步全面發展、進一步提高國民基本素質和為高等教育培育優質生源、為國家培養高級專門人才奠基的多重任務,其辦學質量是一個地區基礎教育質量與水平的綜合體現。要控制、穩定普通高中辦學規模,適當減少薄弱學校招生,鼓勵普通高中向綜合高中發展,加強與優質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名校之間的合作。積極支持做精做強優質普通高中,促進普通高中自主發展、內涵發展、特色發展。積極探索優質高中生源均衡分配改革,促進學校之間差別化發展、集團化發展與合作競爭式發展。把市三中、市七中兩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成省內一流、國內知名、業內廣泛認可的高中名校,把大河中學、米易中學建成享譽攀西、輻射周邊的優質高中學校。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
普通高中是青年學生從學校教育大批走向社會、進入國民經濟生產領域的第一個重要出口,必須把學生的公民素養、綜合素質、社會適應能力作為學校教育質量的根本追求。普通高中教育作為普通高等教育的預備教育,必須著力提高學生接受高等教育選拔的能力與后繼性可持續發展的實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普通高中課程改革,豐富選修課內容,開發反映攀枝花文化與學校自身特色的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學習選擇。積極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建立適應課程設置要求的學分管理制度,改革對學生、教師及學校的評價內容及方式,構建學生學業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發展性評價體系。堅持全面育人、因材施教、分類育才,向機制創新要活力,向學校管理要質量,向教學改革要效益,切實提高教育教學活動的針對性、藝術性和有效性,整體提高學校辦學水平與育人質量。
第六章 職業教育
(十五)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堅持遵循職業教育內在規律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統一,服從國家利益與服務地方發展的統一,堅持政府統籌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受教育者負擔成本與公共財政支持相結合。將職業教育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其規模、結構、質量要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以高等職業教育為龍頭、中等職業教育為主體,城市職業教育與農村職業教育并重、職業預備性學校教育與各種職業技能培訓并舉,構建和完善與攀枝花地方產業發展戰略相呼應、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溝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對接受職業教育、提高自身就業競爭力的需求,實現各級各類職業教育跨越發展。鼓勵、支持行業組織、企業和個人舉辦職業教育。進一步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統籌全市各級各類優質職教資源,促進相互之間共享合作。
(十六)大力實施職教攻堅
職業教育對發展攀枝花特色產業、建設百萬人口宜居宜業大城市、打造區域性中心城市意義重大,尤其是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途徑,對提高市民受教育水平和促進就業、改善民生具有難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未來十年,要將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著力做大、做強、做靚,務求取得突破性進展。加大政府統籌力度,完善“政府統籌、行業參與、社會支持”的管理體制,健全部門、行業、社會參與辦學的良性機制,推動校企密切合作,建立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大力實施職教攻堅計劃,以提高質量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著力推進職業教育加快發展、全面發展。通過擴大規模、調整結構、加強管理、提高質量,促進示范性職業學校集團化發展,著力打造一批在省內領先的特色品牌專業與職業教育名校。全面實行委托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構建多元化技能型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工學結合、模塊化教學和頂崗實習,推行彈性學習制度,提高學生實踐技能與就業能力。
(十七)積極發展與本地產業戰略相一致的職業教育
根據全市未來產業布局,職業教育要緊緊圍繞“6+2”產業發展規劃和“四個傾力打造”戰略,優先發展與釩鈦、鋼鐵、能源、礦業、化工、機械制造和太陽能、生物工程相關的專業,繼續辦好現有優勢專業,大力發展旅游和現代特色農業相關專業。強化產學研合作,鼓勵大企業、科技研發單位積極參與和直接(或聯合)舉辦職業教育,支持職業院校搞好實訓基地建設。建設一批技術創新、技術研發、技能培訓基地,積極開展實用型人才培養。增強學校辦學能力、競爭能力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
(十八)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
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加快發展農村和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圍繞水果、蔬菜、烤煙、畜牧水產、林業等現代特色農業發展,大力培養培訓新型農民,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根據需要辦好縣級職教中心,建立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絡,積極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與農業產業化相關的農村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加大培養服務農業和農村發展所需人才力度,支持開展農村新增勞動力技能培訓和崗前培訓。推進城鄉、區域合作,增強服務“三農”能力。
(十九)高質量完成民族地區“9+3”免費職業教育計劃
深刻認識藏區“9+3”免費職業教育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群策群力、協同配合”的管理與工作機制。各轄區、各部門要在職能范圍內把握工作大局,為學校提供政策法規、工作策略、技術方法指導,提供財物、師資保障,加強檢查考核、督促落實。重點辦好實施“9+3”免費教育計劃的兩所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努力辦成特色學校。落實好彝區免費職業教育計劃。
(二十)改善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廣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健全和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對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進行重獎。努力營造尊重勞動、重視技能、重視技能型人才的社會風尚。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在2015年以前全面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制度。規范職業教育辦學行為,嚴格就業準入制度,依法規范用人單位錄用員工行為。構建開放多元的就業服務體系,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創業,增強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一)加強校地合作機制建設
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為關鍵,以增強科技創新和服務社會能力為重點,推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結合國家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抓住國家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機遇,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特色發展、提高水平、爭創一流。
將在攀高校作為攀枝花現代教育體系和城市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加強校地合作,鼓勵引導高校根據我市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城市轉型的形勢與背景,在專業設置與發展、科研攻關重點領域等方面積極響應、適時跟進,主動服務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努力實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充分發揮高校思想庫、智囊團作用。鼓勵高校主動投身于攀枝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事務,在重大領域與本地科研機構聯合攻關。積極開展面向本地的教育培訓、決策咨詢等服務,并在招生名額分配等方面對本地生源予以適度傾斜。大力支持在攀高校的改革和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四川省促進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大地方財政投入,積極支持高校化解債務風險,提高生均撥款水平,在辦學基本條件、產學研基地與實訓基地建設、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秩序維護、社區服務、改善師生工作學習生活條件以及引進人才等方面,為學校發展提供最優惠的條件。
(二十二)大力支持攀枝花學院發展
引導學校科學定位,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開展研究生教育;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立足攀西地區資源開發和攀枝花市經濟社會發展,為國家培養基礎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職業素質高、具有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努力建設成為有影響的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學,成為區域內培養和造就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成為推進區域技術創新體系和發展應用科學技術、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生力軍,成為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進入同類院校先進行列。實現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學生20000人左右規模。
支持學院按照“育人為本、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服務地方”的方針,堅持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以特色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嚴格教學管理,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提高辦學水平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校核心競爭力。認真抓好“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本科教育教學與改革工程”、“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創新工程”和“產學研結合與服務地方工程”,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與辦學水平,增強學校核心競爭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教師中高級職務比例、高學歷和“雙師型”教師比例、教學科研和創新團隊有所增長,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升。圍繞地方發展需要,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加強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建設,打造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與企業行業深度合作的特色專業。大力推進省級重點學科,省級、國家級特色專業、重點實驗室、精品課程建設,著力培養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支持攀枝花學院結合攀枝花建設“國家級釩鈦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的需要,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和建設博士后流動站,為地方培養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加強和改進科研工作,鼓勵學院與企業和地方共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合作聯盟和技術創新中心、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開展聯合攻關,發展應用科學技術、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增強服務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大力支持攀枝花學院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將其打造為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基地、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基地和大學生就業創業基地。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拓展新的辦學空間。
(二十三)大力支持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發展
支持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實施“服務釩鈦鋼鐵產業、助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高技能人才、創辦高職名校”的發展戰略,努力將其建設成以工科為主,獨具釩鈦鋼鐵特色,產學研有機結合,規模適度、結構合理、質量優良、特色鮮明的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和大型現代企業的人力資源開發基地。構建以全日制高職教育為主體,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并存的多層次、多類型、多規格辦學模式,實現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0000余人,成人學歷教育在校生1000余人,各類培訓年均25000余人次的規模。引進培養一批優秀專兼職教師和“雙師型”教師,聚集培育一批名師,建成一支專業齊全、結構合理、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優秀教師團隊。
圍繞釩鈦鋼鐵產業鏈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規劃專業布局,優化專業結構,打造一批特色專業、精品專業。著力加強課程建設,積極推行“教、學、做”相融的教學模式改革,強化學生職業能力培養。深入推進具有工學結合特征的教育教學改革,建立“區域集中、企業分散、頂崗實習、全程管理”的工學結合管理體系,形成工學結合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校內外實訓基地,建成2~3個國內一流的區域共享型實訓中心。加強與市內中等職業教育的銜接,促進職教資源的合作共享。
第八章 民族教育
(二十四)加快發展民族教育
加快民族教育事業發展,對實現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和睦共處、團結奮斗、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將民族教育作為全市教育發展的重點領域,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和大力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為重點,統籌推進、優先發展。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推進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引導廣大師生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宗教觀,夯實各民族大團結的基礎,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二十五)提高民族教育發展水平
貫徹落實《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2020年)》,制定并實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2011~2020年)》,進一步加大對民族地區教育支持力度,重點鞏固提高民族地區義務教育普及成果,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優先安排、重點保證民族地區學校的教育資源投入,組織城區優質學校與全市各民族鄉中小學結對幫扶,大力開展現代遠程教育。加快民族地區學校標準化建設和寄宿制學校建設,進一步建設好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民族中學和市民族中學。到2020年,民族地區教育整體實現跨越發展,事業發展主要指標與國民受教育程度基本同步達到全市平均水平,努力確保各民族適齡青少年都能夠享受高水平優質教育。
第九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六)重視和支持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把特殊教育事業作為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的發展。落實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財政投入,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資助力度,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適宜、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加強特教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專業水平,加大“雙師型”、專家型特教教師培養力度,提高待遇,改善工作環境和條件,在教師評優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
(二十七)完善特殊教育體系
進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的特殊教育體系,努力將市特殊教育學校建成享譽攀西、輻射周邊的優質名校。提高適齡殘疾兒童接受學校教育的普及率和普及年限,不斷提高教育質量。重視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統籌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與市內中等職業教育的銜接,積極探索殘疾學生職業等級認證工作。充分發揮攀枝花市隨班就讀指導中心的作用,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做好特殊教育學校與醫療機構、殘疾人聯合會之間的聯動與信息資源共享,加強殘疾兒童的早期發現、跟蹤與早期干預,提高殘疾學生的教育效率。
(二十八)提高殘疾學生綜合素質
堅持理解尊重、關心愛護、按需施教,根據殘疾學生身心特點和特殊需求,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積極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培養,提高殘疾學生綜合素質和生存發展能力。
第十章 繼續教育
(二十九)加強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和陣地建設
構建開放性教育體系,促進學校與社會文化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拓展素質教育時空。堅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的公益性原則,建立以政府為主、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的投入機制。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充分利用學校布局調整閑置校舍,建成1~2個服務全市的中小學生素質教育綜合實踐基地,改造、新建一批校外活動場、館、中心,在辦好市青少年宮、科技館的同時,在各區(縣)建設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科普設施。從中小學教師、退休教師、在讀大學生以及其他各行各業具備教師基本資質的人員中招募志愿者,與關工委“五老”隊伍一道,在各社區廣泛舉辦中小學生校外教育輔導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站)要開辟專供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文化館、科技館、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要經常性地開展有益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等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學生一律免費開放。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與積極休閑娛樂活動,促進校外活動和學校教育有效銜接、互動互補。
樹立共建共享資源觀。加強公共圖書館、各級文化館(站)建設,倡導政府、企事業單位將圖書館、大會堂、文體活動中心以及其他培訓、文化教育設施等與學校毗鄰而建,既可以為廣泛實施社會教育提供物質保障,又可以作為學校日常使用的教學資源。學校的圖書室資源、運動場地、計算機網絡教室等設備設施要提供給所在社區共享共用。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的共建共享機制。
(三十)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體系
注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統一,加強相互溝通、相互協調與相互支持。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主導,以學校教育工作者為主體,婦聯、團委等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的未成年人教育指導體系。依托中小學校、工會、婦聯、社區等廣泛建立中小學生家長學校、家教指導服務中心、校外教育輔導站,提供高質量的教育指導。學校要充分發揮教育專業人員集中的優勢,建立并完善與家庭、社區的溝通、聯系、互動制度,主動向家庭輻射、向社會延伸。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各人民團體和社區的生力軍作用,完善校外教育工作機制,與學校教育密切配合,切實發揮對學校教育補充、延伸和豐富的作用。充分發揮家庭的親子教育功能,指導家長提高教育水平,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科學的關心、指導和幫助。
積極探索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午托”等課后看護教育服務問題,逐步建立“區(縣)屬地管理,市級部門協調”、“學校主動盡力,社會有序參與”、“逐步加大財政投入,家長適當分擔成本”的管理與運行機制,統籌家庭、政府、學校、社會等各種資源和優勢,多渠道、多元化解決義務教育階段走讀學生的午餐、午休問題,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三十一)完善繼續教育體系
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的教育活動,特別是成人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繼續教育推進機制,將繼續教育發展納入區域發展規劃,強化跨部門繼續教育協調機制,統籌指導繼續教育發展。完善激勵機制,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建立職前和職后教育相互融合,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靈活開放的繼續教育制度。以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行業、企業教育培訓為主干,建立多類型、多層次、廣覆蓋、開放式的繼續教育網絡,構建終身學習“立交橋”。
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構建開放式繼續教育體系,把攀枝花廣播電視大學、市農廣校、市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建成市民終身學習的繼續教育基地、遠程開放教育服務中心、學習型城市建設平臺。充分發揮自學考試、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在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中的作用。地方高校要利用自身教學資源優勢,發揮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作用,促進自學考試與職業教育的銜接,滿足中、高等職業院校在校學生提高學歷層次、增強就業競爭力的需要,培養專科層次的技能型人才和本科層次的應用型人才。應用型自學考試人數有大的增長,努力實現自學考試全面協調持續發展。
(三十二)加強學習型城市建設
全面落實《攀枝花市建設學習型城市的意見》,大力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機關、學習型企業、學習型社區、學習型村鎮和學習型家庭六大學習型組織建設,廣泛組織開展富有特色的學習活動。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領導、管理體制建設,保障、推動機制建設和陣地、載體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學習活動。著力建設和完善社區市民學校、社區圖書室、閱覽室、社區文體中心等學習教育陣地,組織開展各類適合社區和各類人群的教育文化活動。切實抓好兒童早期教育、家庭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就業技能培訓教育、外來務工人員教育和老年人興趣教育。依托學校等文化教育機構舉辦各種形式的市民、村民學校,組建有利于當地居民接受各類學習的多功能社區學習中心,廣泛開展各類培訓、學習活動,努力形成“人人能夠學、人人有所學、人人學有所獲”的學習型社會。
第三部分 重點工程與改革試點
緊緊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目標任務,著力實施“九大重點工程”,積極探索“九項改革試點”,推動全市教育事業跨越式發展。
第十一章 教育體制改革工程
(三十三)更新教育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在全體教育工作者、家長、學生以及整個社會中加強宣傳引導,樹立多樣化人才觀、人人成才觀、多途徑成才觀、全面和諧發展觀、終身學習觀和系統培養大教育觀。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堅持學思結合、知行統一、因材施教原則,倡導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方式,為學生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創新的良好環境。推進分層教學、小班化、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幫扶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探索高中階段、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綜合性的實踐課程與活動課程,鼓勵學生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努力構建適合各類人才成長的培養模式。
(三十四)強化政府統籌,創新辦學管理體制
加強政府教育統籌。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完善公共政策,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按照建立“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現代教育管理體制要求,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
明確和落實各級政府發展教育的職責。按照“義務教育以縣為主,高中階段教育以市、縣為主,高等教育以省為主”的教育管理體系,市政府重點舉辦、主管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民族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直接舉辦、主管城區義務教育示范學校和示范幼兒園,推動優質教育連鎖發展。區(縣)政府要重點舉辦、主管一所普通高中,積極推動與優質高中連鎖發展,大力探索綜合高中發展,辦好區(縣)職教中心,全面承擔舉辦、主管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職責。在分級負擔辦學經費的基礎上,市政府加大統籌力度,對資金有一定困難的區(縣)給予財政轉移支付,對民族地區、邊遠山區的學校由市財政專項撥款、定向資助,逐步實現教育資源在全市的均衡、合理配置。
推進公辦學校體制改革。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和扶持薄弱學校為重點,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辦學,開展聯合辦學、委托管理、集團化辦學等改革試驗,增強公辦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水平和效益。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優惠政策,鼓勵公平競爭,引導社會資金依法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三十五)實施民辦教育促進計劃,積極發展民辦教育
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在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的前提下,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改進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根據攀枝花人口、生源狀況以及現有教育資源分布等實際情況,積極發展民辦教育。將民辦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各級政府工作職責,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合理定位民辦教育功能、層次、類型、結構和比例。積極引入資金、引入品牌,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在攀興辦教育、合作辦學或參與教育項目建設。依法落實民辦學校、教師、學生與公辦學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學校在財政、稅費、信貸、土地、基建以及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職稱)評聘、科研立項、繼續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支持民辦教育的優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對民辦職業教育和貧困地區、教育資源稀缺地區的民辦學校優先給予政策支持,鼓勵以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等方式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各級政府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用于資助民辦學校發展,獎勵和表彰貢獻突出的組織、學校和個人。鼓勵社會向民辦學校捐資,建立政府、社會和學校各方面共同參與的民辦教育發展基金。
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落實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理事會或董事會以及在其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形成自我約束機制。建立辦學風險防范、學費監管和信息公開等制度,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加強對民辦學校在招生考試、入學收費、教育教學、資產管理、財務會計、民主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促進民辦學校規范辦學。規范民辦學校法人登記,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審批、管理和退出機制。鼓勵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增強品牌意識,加強內涵發展,努力辦出特色,提高辦學水平,提升辦學質量。
(三十六)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在現代教育體系中,學校是最具體、最直接的“生產”單位,必須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學校制度,確立政府、學校和社會三者之間的新型關系,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逐步轉向通過規劃引導、資源配置、政策調控、督導評估等手段管理學校。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克服行政化傾向,逐步改革行政化管理模式,弱化學校行政級別,下放學校校長管理權限,積極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
改革健全校長任職管理制度。大力倡導教育家辦學,圍繞學校改革與科學發展需要選優配強學校領導班子,加強后備校長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專家型校長終身從教。擴大校級領導干部與學校中層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直選范圍和比例,加大校長“一述兩推”力度。實行校長與學校領導班子任期制與定期述職考核制度。打破條塊分割,加大各級教育管理干部校際交流任職力度,試行不同隸屬關系學校之間校級領導干部互派掛職鍛煉。
推進學校內部管理改革。通過實行校務會議、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校務公開等形式,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和民主監督機制。擴大高中階段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服務社區等方面的自主權,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落實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參與自主管理的權利。根據學校類別、規模和任務,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制度。
(三十七)改革招生考試制度,完善評價導向機制
貫徹素質教育指導思想,改進學生學業成就、教師教學質量以及學校辦學水平評價。建立旨在促進發展、出口成績與提升幅度并重的多元化、科學化考核評價、督導評估制度。完善有利于選拔創新人才、培養多樣化人才、保證教育公平公正、促進素質教育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考試招生制度。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制度,嚴禁各種形式的選拔考試、測試,根據生源結構與學校布局變化適時調整就近入學片區劃分。完善中考制度,高中招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政策。健全優秀特長學生錄取程序與辦法,發揮優質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名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實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或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注冊入學。建立開放式學校評價體系,開展由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和社區共同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堅持監督與指導相結合,以全面育人為根本,以優化過程、提高質量、促進公平為主線,在定期督導基礎上,開展主題性、問題性、發展性的不定期專項督導,并將督導結果及其整改情況與目標考核掛鉤。
第十二章 學前教育建設工程
(三十八)實施幼兒園標準化建設,推動學前教育規范化發展
加快幼兒園標準化建設進程。嚴格貫徹執行幼兒園辦園標準,實施《攀枝花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1~2013年)》,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每個鄉鎮都要建成一所標準化中心幼兒園。2015年全市所有幼兒園達到辦園標準,2020年達到全省領先水平。
加大示范性幼兒園創建力度。市、區(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直接舉辦和培育一批省、市、區(縣)級示范性幼兒園,在場地、物質資源、師資等方面率先配置到位,將其建設成為學前教育理念、保教質量以及服務水平都能夠引領、輻射全市和本區(縣)、本鄉鎮的示范樣板和技術指導中心。通過示范引領、技術指導,帶動全市學前教育快速發展和教育質量不斷提高。
(三十九)實施早教普及計劃,加強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
終身教育應從襁褓開始,要高度重視0~3歲嬰幼兒教育,促進早期家庭教育發展。婦聯、教育、衛生、工會、民政、計生等部門各司其職,建立協作運行的社區早教指導網絡。街道社區、鄉鎮村社廣泛建立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培養、配備一批專兼職早教指導服務工作者,為嬰幼兒家長提供咨詢指導服務,并組織開展系列活動,提高0~3歲嬰幼兒養育質量。
第十三章 基礎教育總體戰工程
(四十)注重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樹立全市基礎教育縱向一條龍的總體戰思想。早期教育指導與學前教育重在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和機能的協調發展,增強體質,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衛生習慣,發展幼兒智力,培養正確運用感官和運用語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培養求知欲和初步的動手能力。義務教育階段要致力于激發和保持學生的學習興趣,引導學生學會學習,力求“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目標的全面達成,打好較為扎實的學科知識基礎。高中階段要注重培養學生健康的身心素質、良好的道德品質、寬厚的科學文化知識基礎以及中華民族的文化根基、寬廣的國際視野,加強創新意識、創新思維與創新能力培養,追求增強綜合素養與提高接受高等教育選拔能力兩者之間的統一。要加強各學段之間的銜接,注重學生后續學習能力的培養。對教育教學質量實行追蹤性、聯動性考核、評價與獎勵,促進各學段之間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共同為學生的終身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樹立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橫向一盤棋的總體戰思想。鼓勵、支持區(縣)進一步辦好優質普通高中,與國家級示范性高中合作辦學,打造名校集團,促進高中優質教育城鄉一體化,形成各集團內部協同作戰、集團之間“合縱連橫”的合作式競爭機制,不斷提高辦學水平與教育質量。穩定并適當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規模,提高普通高中生源質量,徹底解決大班額問題,逐步實行小班化教學,集中資源為普通高等教育培養優質生源,大力提高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四十一)實施優質教育鏈計劃,培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加大優質品牌學校建設力度,培育一批市級示范性中小學校。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建立示范學校與薄弱學校鏈條式結對幫扶制度,簽訂帶動發展合作協議,捆綁考核,共同發展。通過物資支持、派員支教、人員交流、名師共享、培訓指導等,幫助薄弱學校在三五年內達到或接近示范學校的辦學水平與教學質量。通過優質教育鏈的不斷延伸,逐漸減少薄弱學校,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推動全域攀枝花基礎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
第十四章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
(四十二)加快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以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為契機,結合城市新區建設、舊城區改造、新農村建設與學校布局調整,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工作,加大資源配置力度,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集中開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實現城鄉中小學校舍安全達標。改造小學和初中薄弱學校,盡快使其師資、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體育場地等基本達標。改擴建農村學校寄宿設施,改善農村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寄宿條件,基本滿足需要。在城市新區規劃、建設進程中同步安排落實好新建學校問題,力求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起點裝備。注重資源均衡配置。全市中小學校校舍、師資、設備、圖書等2015年達到國家基本標準,2020年達到國家較高標準。
第十五章 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四十三)加快職教園區建設,推動職業教育集群式發展
從攀枝花打造百萬人口大城市,建設國家級釩鈦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構建特色產業的城市發展、產業發展需求出發,根據職業教育發展內在需求,結合城市新區建設,超前謀劃職教發展空間布局,按照“整體規劃、基礎先行、滾動發展,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項目帶動,自愿進園、獨立建設、資源共享”的原則和方式,規劃、建設“職業教育園區”。強化政府統籌職能,打破條塊壁壘,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資源整合與共享,切實發揮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龍頭引領作用,充分調動各大企業、攀枝花學院、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積極性,鼓勵、爭取外地職業教育院校和職業教育培訓機構來攀聯合辦學、設立分校(校區),努力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整體提升全市各級各類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十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著力改善辦學條件
落實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加大物力、人力投入,全面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在校園、校舍建設,各種設備設施配備等方面確保達標并適度超前。加強學校信息化建設,構建教育教學網絡學習平臺。抓好實訓基地建設,保證教育教學需要。加大優秀教師引進力度,做好“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聘任(聘用)一批技能型專兼職教師。優化專業結構,支持示范性朝陽專業、勞動密集型專業以及傳統優勢專業發展,加強專業和課程建設。支持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創建工作,建成國家級、省級示范性中等職業學校各1~2所。
第十六章 數字化校園建設工程
(四十五)實施多媒體教室普及計劃,提高現代教育技術裝備水平
加大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工作力度,實行財政專項投入,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到2015年,城區中小學(包括職業教育學校)和鄉鎮中心校90%以上的教學班、60%以上的村小教學點配備一套多媒體投影教學系統和全校聯網的廣播、電視系統;到2020年,分別達到100%和95%。各學校要建設能夠滿足信息技術學科教學需要的計算機網絡教室,逐步建成一批在相鄰學校間共享使用的各學科專用教室、虛擬實驗室和數字化探究性實驗室。
(四十六)加強互聯互通網絡建設,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范圍
適應信息化社會發展趨勢,把教育信息化納入全市信息化發展整體戰略。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學校的教育信息化體系;到2020年,實現教育信息化體系高質量全面覆蓋。認真貫徹實施省教育信息化基本標準,強力推進以數字化校園為代表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城區中小學、鄉鎮中心校要建成計算機校園網絡,對外與國際互聯網以及國家、省、市各級教育資源網互通,對內與校內以及各村小教學點所有多媒體教室、學科專用教室、多功能教室相連。注重農村地區、邊遠山區、民族地區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與互聯互通,依托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平臺,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范圍,縮小城鄉差距。
(四十七)全面推行電化輔助教學,提高電教手段運用水平
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掌握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的相關標準與制度要求,加強專項培訓,加大考核評價力度,引導教師更新教學觀念、改進教學方法,積極、主動、有效、高水平地運用各種電教手段,為優化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服務。加強對學生的信息技術教育,提高信息素養與現代化學習手段運用能力。大力開發和積極引進優質數字化教育資源,加快數字圖書館與教育教學資源庫建設,為學校、教師、學生提供豐富、便捷的資源服務。開發網絡學習課程,創新網絡教學模式,開展高水平遠程教育。
(四十八)實施電子政務計劃,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強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統籌、優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子政務運行體系、學校教育教學管理體系、學校資產管理與績效管理體系,建立涵蓋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的全市統一的基礎數據庫,與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相對接,形成標準統一、互聯互通、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推進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加強學校無紙化辦公管理系統建設,強化管理基礎資料、數據收集與數字化處理,促進學校管理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
第十七章 學校文化建設工程
(四十九)支持學校辦出特色,提高學校辦學水平
大力開展“一校一品”特色學校創建活動,指導各學校梳理自身發展歷史,廓清辦學思路、辦學理念,確立辦學定位,打造特色鮮明的學校文化系統,推動學校文化系統凝練成文、固化于制,并讓師生員工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逐漸積淀為學校的文化傳統。創新學校文化活動平臺,開設學校文化建設論壇,組織學校文化建設階段性成果展評,培育典范,樹立典型,通過典型引路,建成一批“學校文化建設示范學校”。推動學校大力開展藝術特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科技教育與創新實踐示范學校等特色學校創建,突顯自身比較優勢,帶動學校整體發展。
(五十)實施品牌培育計劃,增強教育軟實力
按照由點及面、以點帶面的思路,遴選一批具有較好基礎與發展潛力的學校,以學校為主體,各級政府在資源配置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給予適度傾斜,助推其創建為業內認同、社會認可、省內外知名的品牌學校。推出具有特色的區域性教育教學改革經驗,加強總結提煉與理論提升,著力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教育品牌,增強攀枝花教育的軟實力。
第十八章 名師培養工程
(五十一)加強名優教師培養,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加強各級各類骨干教師的遴選、培養、管理和使用,加強梯隊、團隊建設。實施“123工程”和“3121計劃”,即培養10名名校長、20名教育專家、30名名教師;建設一支擁有100名省級骨干教師,100名市級學科帶頭人,100名縣級學科帶頭人,1000名市級骨干教師,1000名縣級骨干教師的骨干教師隊伍,使全市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比例保持在24%左右。選拔一批優秀教師和校長,加大培養培訓力度,指導幫助他們總結、提煉、升華自己的成功經驗與教育教學思想,助推其成長為享譽省內外的名師名校長、教育專家,并予以認定和表彰、獎勵。充分發揮優秀教師示范引領作用,組建以省市級骨干教師為核心的名師工作室,形成教師專業發展團隊,充分發揮優秀教師的引領、“孵化”作用。
第十九章 教育民生工程
(五十二)落實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和工作機構,建立完善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體系。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實施免費義務教育,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落實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和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逐步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學費。完善助學貸款體制機制,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構建政府牽頭并不斷增加投入、企事業單位與各人民團體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資金募集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全面覆蓋、逐漸增加力度的資助幫扶制度。鼓勵在攀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和個人出資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第二十章 開展改革試點
(五十三)大膽探索,穩妥推進九項改革試點
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區(縣)和學校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試點。
1.素質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途徑和方式方法。探索各級各類學校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開展拔尖學生中學六年一貫制培養等改革試點。開展素質教育示范校創建工作。建立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有效機制。開展高中辦學模式多樣化試驗,開發特色課程,大力發展綜合高中,探索綜合高中與優質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模式。
2.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試點。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全面開展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支持仁和區切實抓好“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改革試點項目,鼓勵各區(縣)爭創“義務教育示范縣”。健全公共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制度。穩步推進“優質教育鏈計劃”,切實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
3.職業教育改革試點。改革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加強普職教育溝通與銜接。推進政企合作辦學,探索建立穩定的校企合作關系和有效的合作辦學機制。大力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和職業教育園區建設。推進職業院校面向行業企業開展技術服務、技術研發和為“三農”服務。
4.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改革試點。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辦法。鼓勵教師和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專家,創建一批特色名校。
5.教師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探索中小學教師“縣管校用”工作機制,實行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完善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完善重師德、重業績的教師績效評價辦法和考核機制。探索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發展標準及其考核、評價辦法。
6.教師培養培訓改革試點。開展幼兒教師免費培養試點。改革完善中小學教師培訓體系,積極探索教師在職培訓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7.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與監測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針對學生個體、教師個體和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內容體系和操作實施體系。完善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結果。
8.發展性督導改革試點。探索建立發展性督導評估體系,指導學校制定科學合理的階段性發展規劃,促進學校自主發展。
9.社區教育改革試點。開展城鎮社區市民學校辦學試點。積極探索學習型社區建設的有效途徑和載體。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五十四)完善教師管理制度
落實“以縣為主”管理體制,把中小學教師納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有利于推動教育事業全面發展的教師崗位設置、聘用管理、職務評聘、培養培訓的有效措施和辦法。嚴格教師準入制度,健全教師公開招聘機制,嚴把教師入口關。加強教師編制動態管理,及時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補充缺編教師。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健全和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按國家規定實行工資傾斜政策。建立優秀教師定期表彰獎勵制度,為優秀教育人才脫穎而出、全體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五十五)大力引進優秀中青年教師
未來十年,全市中小學要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公開招聘等方式,引進3000名左右優秀大學本科生、研究生和40歲以下中、高級教師。依托攀枝花市經貿旅游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實施“免費幼師計劃”,到2020年,培養2000名左右“素質好、業務強、能吃苦、留得住、用得上”的幼兒教師,充實到各基層幼兒園。
(五十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把師德師風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首位。制定和完善師德教育和管理制度。引導教師確立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學生觀,大力倡導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健全師德監督約束機制,嚴格考核管理,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樹立和宣傳忠誠教育事業、模范實踐師德規范的先進典型,不斷把師德師風建設引向深入,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五十七)提高教師隊伍業務素質
實施“全員培訓計劃”,嚴格執行中小學校長、中小學教師與學前教育教師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制度,加強各級教育管理干部培訓。堅持師德為先、能力為重,以集中研訓、赴外學習、校本培訓、全員遠程培訓、合作互動研修、師徒結對指導與教師自學為主要形式,構建國家、省、市、區(縣)、校、教師個體六級聯動的教師培訓體系,促進全體教師的專業化發展。整合市級教研、電教、師培機構資源,加強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培訓體系建設,加大區(縣)教師培訓機構建設力度,建設一批攀枝花市教師發展基地學校,積極搭建教師培養、培訓和專業化發展服務平臺。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建立職教專業課教師到企業生產實踐、現場觀摩、培訓學習制度,建設“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注重以遠程教育和網絡培訓為手段的教師自主學習,引導教師建立、實施自己的職業生涯規劃,在崗位上成就事業、成長自我。在教育發達地區選建一批合作基地學校,選送優秀青年教師和校長跟隨名師名校長進行“影子式”培訓。加強教師學歷達標與學歷層次提高培訓,到2020年,全市中小學教師學歷100%達標,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中學教師比例達到15%。落實國家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建立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支持和個人分擔相結合的教師培訓經費投入機制,加強培訓經費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實施“常青樹計劃”,遴選身體健康、教育理念先進、工作經驗豐富、樂于奉獻的優秀退休教師、校長,到農村學校、邊遠山區學校和薄弱學校,擔任1~2年的學監、導師或把關教師,支持學校發展,并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幫助農村教師提升教育教學水平。
(五十八)穩定優秀教育人才隊伍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努力提高教師社會地位,積極改善教師學習、生活和工作條件,吸引、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進一步完善教師醫療、住房、養老等社會保障制度。完善教師績效工資政策,確保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從教的教師實行政策傾斜。繼續實施骨干教師津貼。著力解決教師住房困難問題,建設一批教師集中安置房、青年教師周轉房、農村教師周轉房。切實解決好支教人員的住宿、交通等問題。重視教師工作壓力與職業倦怠等問題,維護教師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章 保障經費投入
(五十九)加大教育投入
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務職責,完善各級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保障學校辦學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增長。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不斷提高公共財政的保障水平。市、區(縣)兩級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確保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和《四川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確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徑計算的全省各級各類財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18%,以后年度隨著財力的增長進一步提高”的規定落到實處。增強市級教育經費統籌力度,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3%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專項用于教育事業。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長的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依法審核政府教育撥款預算和決算。建立政府教育經費增長考核制度,將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標,由上級政府進行督查,將落實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各級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向社會定期公布下一級政府教育投入情況。
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教育的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途徑,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辦學。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學費標準。完善捐贈教育激勵機制,落實個人教育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所得稅稅前扣除規定。
(六十)完善投入機制
按照義務教育以縣級為主,高中階段教育以市、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在堅持“誰辦學,誰保障”的同時,繼續加大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和專項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的支持。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逐步提高各級學校學生人均經費基本標準和學生人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根據國家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和市、區(縣)兩級財政能力,參照當地人均GDP和人均地方財政收入與全省總體水平的比值,確定本市、本區(縣)域內各級學校學生人均經費基本標準和學生人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切實增強學校維持正常運轉的能力,盡快化解學校債務。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的投入機制。學前教育實行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負擔的投入機制;普通高中實行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機制,并逐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財政投入水平;中等職業教育實行政府、行業和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籌集經費投入的機制;高等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
(六十一)加強經費監督管理
堅持依法理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建立科學化精細化預算管理機制,科學編制預算,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完善教育經費監管機構職能,強化教育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強化重大建設項目和經費使用全過程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斷完善教育經費基礎信息庫,提升經費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學校財務風險。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大力推進各類學校的校務公開、財務公開,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辦法,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改革完善學校后勤管理,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鋪張浪費,建設節約型學校。
第二十三章 推進依法治教
(六十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各級政府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職責。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維護正常教育秩序,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合法權益。主動接受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司法機關的司法監督。
(六十三)推進教育行政機關內部改革
深化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解決影響和制約教育改革發展的機關行政效能問題,推行機關首問負責、限時辦結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和完善督導評估制度,構建行政監督與科學評價相結合、外部監督與自我評價相結合的督導機制。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增強行使督導職能的權威性、獨立性。加強專兼職督學隊伍建設,健全督學聘任管理制度。堅持督政與督學并重,強化對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嚴格落實問責制。建立健全層級監督機制,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推行黨務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開制度、教育新聞發布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六十四)大力推進依法治校
學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規定、體現自身特色的學校章程和制度,依法辦學,從嚴治校,認真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尊重教師權利,加強教師管理。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對學生實施的獎勵與處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救濟制度。大力開展普法教育,促進師生提高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自覺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紀守法的楷模。
第二十四章 加強教育研究與交流合作
(六十五)建立研訓一體化機制
整合教研、電教與師培資源,加強市級中小學及幼兒教師培訓體系建設,形成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一體化格局。市級教研機構承擔全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研究、教學工作指導和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估、分析工作。市級培訓機構承擔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師資培訓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市經貿旅游學校承擔全市學前教育教師培訓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通過研訓一體化,實現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工作的有機結合,促進教師在全員化、常態化的教學研究中自我培訓、自我改進、自我提高。
(六十六)加強教育科研
樹立“科研強教”理念,把教育教學研究作為優化教育教學過程、實現教育內涵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學術保障與技術支持。完善教育教學研究管理與工作機制,建立市、區(縣)、校三級教研網絡,組織市、區(縣)兩級學科教學指導團隊,落實校本教研,加強網絡教研,形成重實踐、重研討、重反思、重合作的研究氛圍。鼓勵支持和組織引導教師大力開展教材教法、學法指導以及學生教育管理等方面研究,不斷優化教育教學過程,提高教育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研究綜合素質評價的手段與方法,加大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力度,定期分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影響質量的主要因素,形成測試與數據分析、問題診斷與反饋、教學研究與改進的螺旋式指導系統,指導學校科學、公正地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加強對宏觀教育、教育政策法規、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領域的研究,為教育的科學決策提供服務。積極開展各級各類課題立項研究,解決教育教學重大問題,促進形成地方辦學特色。
(六十七)促進教育交流合作
擴大教育開放,推動市內外教育機構之間相互交流學習,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合作。推進市、區(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與省內外教育行政部門之間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各級各類學校與市內外學校之間建立友好交流關系,推進深度合作。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辦學。拓展學生國際文化教育交流項目,鼓勵和支持攀枝花學生到境外學校進行長期或短期的交流活動,參與各種國際性的文化、科技、藝術活動和體育賽事等。做好教師出國學習、交流工作,加強外籍教師管理。
第二十五章 加強組織領導
(六十八)加強和改進對教育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加強和改進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責任,把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作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擺在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健全教育工作領導體制和決策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把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情況。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系學校制度。建立重大教育決策分解落實機制。擴大人民群眾對教育事業的知情權、參與度。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支持教育改革和發展。加強教育宏觀政策與發展戰略研究,提高教育決策科學化水平。成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決策咨詢委員會,堅持教育決策調研、論證制度,充分發揮各方面專家在全市重大教育決策與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推進教育決策公示、聽證制度,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六十九)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
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堅持不懈地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黨員干部、教育廣大師生。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高等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改革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中小學和職業學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完善督導專員和黨建督察員制度,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提升黨組織的凝聚力,著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廉政建設,推動工作創新,增強生機活力。充分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在優秀青年教師、優秀大學生和高職稱、高學歷人群中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和加強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學生會工作。扎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把創建學習型黨組織納入教育系統黨建工作整體規劃,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干部。堅持以黨內民主促進校園民主,推進校務公開,加強群眾監督,充分調動民主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的積極性。
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以提高理論修養、黨性修養和品德修養為重點,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以提升辦學治校能力為重點,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能力建設。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學校制度建設。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和任用學校領導干部。完善和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加大學校領導干部培養培訓和交流任職力度。不斷提高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把握全局、處理復雜問題、推進科學發展和領導管理學校的能力。
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切實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促進干部廉潔自律和廉潔從政。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深化從源頭治理腐敗工作,從制度上保證對干部權力運行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堅決懲治腐敗。加強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努力構建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
加強和改進教育宣傳工作,擴大教育宣傳覆蓋面,提高教育宣傳報道整體效應,努力營造推動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
(七十)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加強和改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平安、文明、綠色、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為師生創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諧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落實相關部門和社區保障學校安全穩定的責任,切實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為青少年學生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進一步加強出版、影視、網絡的監管,營造健康向上的輿論氛圍。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素質。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規范性、有序性,實現無縫隙鏈接、無漏洞管理。建立保障學校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到2015年,全市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門禁系統全部安裝到位,保安人員全部配備到位,學校各類安保設施基本達到安保要求。加強教育行業風險管理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有效轉移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經濟責任風險。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和司法聯動保護體系,為青少年身心健康創造良好環境。有效預防未成年學生犯罪。認真傾聽師生的意見和呼聲,關心并積極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化解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的各種矛盾。
實 施
《規劃綱要》是指導攀枝花未來十年教育改革發展的綱要性文件,必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完善監督考核,有效推進《規劃綱要》的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
明確實施責任。貫徹實施《規劃綱要》,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責任。各區(縣)、市級各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按本《規劃綱要》的部署和要求,對目標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市教育局負責本《規劃綱要》的組織協調與實施,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共同抓好貫徹落實。各區(縣)要圍繞本《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與改革試點等,提出本地區的實施意見,細化方案、明確措施,并予分步實施。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配套政策,盡快出臺實施。各級各類學校要從實際出發,將本《規劃綱要》貫徹落實到學校的發展規劃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加快學校的改革和發展。
鼓勵探索創新。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各區(縣)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創造性地實施《規劃綱要》,重視做好改革試點工作。對各區(縣)在實施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要及時總結,積極推廣。
廣泛宣傳動員。做好《規劃綱要》及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面向社會、面向廣大市民廣泛宣傳《規劃綱要》,提高公眾參與意識,讓更多的社會公眾通過法定程序和渠道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在全社會形成共同參與、推動《規劃綱要》實施的良好環境。
建立評估制度。將《規劃綱要》確定的各項指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圍繞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追蹤監測、評估,分析檢查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各區(縣)、市級各部門落實情況通過教育督導報告等形式定期公布。根據實施情況和社會各方面反饋情況,實行表彰獎勵與勸誡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