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2012年實施計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3-03-08     來源:攀枝花市西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為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攀枝花市“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2012年實施計劃》精神,西區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總體要求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圍繞“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新要求,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增強家庭發展能力為目標,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全區奮力推進“三個集中”發展戰略、“三三三四”發展重點和“十大工程”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和人口條件。

  二、工作目標

  (一)人口總量目標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3‰以內,符合政策生育率達91%以上,出生人口數控制在550人以內,常住人口總量保持在9萬人左右。

  (二)人口素質目標

  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 93.8 %;積極推進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工程;認真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努力提高目標人群參檢率;初步實現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等服務均等化。

  (三)人口結構目標

  出生人口性別比控制在100:107左右;培育發展養老產業,完善政策體系,社會養老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婦女、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得到優化。

  (四)人口分布目標

  優化人口空間布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覆蓋率達 80 %,人口城鎮化率提高 1.6個百分點。

  上述目標中,人口總量目標為約束性指標,其他目標為預算性指標。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完成約束性目標,力爭實現預算性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實施“強基提質”工程,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堅定不移地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現行生育政策,規范社會生育秩序。依法處理違法生育行為,維護人口計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不斷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做到正確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堅持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評查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提高辦案水平。嚴格執行《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堅持“一票否決”制度。(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法制辦、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2)積極推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規范人口計生行政執法行為,深化人口計生依法行政示范活動,新創建1個全國依法行政示范鄉鎮(街道)。(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計劃生育協會、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3)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充分發揮計生協會等群眾組織在人口計生工作中的作用,扎實推進“百村(居)示范”創建活動,努力提高創建水平。推進誠信計生工作,積極開展誠信計生示范區創建活動。深化“陽光計生行動”,完善民意表達和回應機制,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計劃生育協會、區群工局、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2.落實計生民生政策

  (1)落實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提標工作,落實“少生快富”工程,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推行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全面質量管理。(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財政局、農行攀枝花西區分行、區監察局、區目督辦、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2)全面兌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深入開展“三結合”幫扶工作,扎實推進“生育關懷行動”和“幸福工程”,切實幫扶計生困難群體。(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財政局、區計劃生育協會、區計生“三結合”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3)實施好我市制定的農村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夭折家庭特殊困難戶扶助制度,推動城鎮居民免費享受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全覆蓋,推進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衛生局、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3.加強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

  (1)繼續推進計劃生育服務體系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區、鎮(街道)、村(居)計劃生育服務網絡。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活動。認真開展“科技大練兵”活動,加強技術服務人員教育培訓,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優秀人才引進力度,不斷提高計生技術服務能力。加強對未婚人群、流動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務,免費為符合條件的育齡群眾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責任單位:區計生局)

  (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抓好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站新建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衛生局)

  4.繁榮人口文化

  創新人口文化建設載體,拓展人口文化宣傳陣地,優化人口文化傳播方式,培育新型人口文化。積極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創建幸福家庭、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等活動,促進農村家庭人口文化繁榮發展。加強人口計生新聞宣傳,做好社會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營造有利于人口計生工作的輿論氛圍。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支持,建成3個人口文化書屋。(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計生局、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區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實施“素質提升”工程,著力提高人口素質

  1.提高人口健康素質

  建立出生缺陷監測分析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切實推進優生促進工程,認真做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宣傳和知識競賽工作,努力提高目標人群參檢率。大力普及優生優育知識,加強婚前、孕前、產前咨詢指導。健全產前診斷網絡,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診療工作。建立孕產婦健康狀況監測系統,加強孕產婦健康服務和管理,全面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進一步降低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做好艾滋病、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職業病防控工作。全面普及健康教育,完善公共體育服務設施,推進全民健身運動。(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計生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文體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

  2.提高人口科學文化素質

  繼續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搞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試點。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大力實施職教攻堅和“9+3”免費教育計劃。全面推進新一輪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劃。完善困難群體資助制度,實施免費中職教育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3.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質

  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切實加強公民道德素質和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市民素養。(責任單位:區文明辦)

  (三)實施“結構優化”工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1.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1)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制定完善有利于女孩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營造濃厚的關愛女孩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婦聯)

  (2)開展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兩非”及非法生產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器械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對有關醫療保健機構及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衛生局、區公安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婦聯)

  (3)全面推進出生實名登記制度,建立部門之間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機制。制定完善孕產期全程服務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嬰兒死亡登記報告制度、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與信息共享制度、終止妊娠藥物銷售和使用制度。加強對各類人群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動態監測,鞏固和保持出生人口性別比整體持續下降的趨勢。(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計生局)

  2.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強老齡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陽光老齡產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無子女老人、獨生子女父母和失去自理能力高齡老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和老年護理保險制度。開展健康指數、常見病發病率、千人死亡率、居攀老年人健康狀況等與老齡化相關的調查研究,為打造陽光花城和康養基地確定量化指標并強化宣傳。(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老齡辦、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3.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全面發展

  全面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提高婦女參與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能力,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幫助化解農村留守兒童、孤殘兒童、留守婦女等困難群體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嚴厲打擊暴力侵害婦女、拐賣婦女兒童、棄嬰等違法犯罪行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婦聯)

  4.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

  實施積極促進就業政策,進一步推進殘疾人就業援助工作。讓殘疾人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優惠政策。將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納入社會保障。將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分配范圍。(責任單位:區殘聯、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

  (四)實施“流遷引導”工程,促進人口有序流動遷移和科學分布

  1.優化人口空間分布

  根據全區主體功能區及人口發展功能區定位,堅持宜居宜業原則,生活區與生產區分開,工業區與生態區分離,提高人的生存空間質量。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鼓勵有穩定收入來源和固定住所的外來人口在優化開發區定居落戶;在限制開發區、禁止開發區穩步實施人口退出政策,引導人口向資源承載力強、經濟發展空間大、適宜人居的區域聚集,促進人口與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

  2.統籌城鄉和區域人口發展

  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加快實現時間上同步演進,空間上產城一體,布局上功能分區,產業上三產融合,以工業化帶動城鎮化,以城鎮化促進工業化,形成“兩化”良性互動、相互支撐的發展格局。打好宜居宜業百萬人口大城市建設的硬仗,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細化落實相關政策,有序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轉為城鎮居民。積極探索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統籌銜接,逐步把符合條件的遷移人口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住建局、區人社局)

  3.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1)落實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新服務管理模式,全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程。統籌解決流動人口在就業、就醫、定居、子女入托入學、人口計生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

  (2)推動流動人口市民化。在區政府統一部署下,制定實施居住證制度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寬外來人口城鎮戶籍準入條件。健全以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為主、居住地與戶籍地管理相結合的服務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經信局)

  (3)加強流動人口信息化建設。加大部門協作力度,實現部門之間流動人口信息資源共享。不斷豐富和拓展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渠道,確保采集率、入庫率達95%以上。做好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樣本點入戶調查、問卷審核及數據錄入工作,把好信息質量關,確保監測調查信息準確完整。(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公安分局)

  (4)深化流動人口區域協作。加強與川滇毗鄰市(州)交流協作,力爭在落實流入地服務管理、流動人口跨區域信息協作、流動人口違法生育處理等方面有所突破。(責任單位:區計生局、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五)實施“幸福家庭”工程,增強家庭發展能力

  1.建立健全家庭發展政策

  穩定家庭功能,在優生優育、子女成才、抵御風險、家庭致富、養老保障等方面,加快建立完善提高家庭發展能力的政策措施。加大對孤兒監護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適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逐步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分配范圍。(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2.促進家庭和諧幸福

  全面開展“幸福家庭·和諧發展”活動。開展初級家庭保健、兒童早期發展、青少年及其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導、更年期家庭成員與計劃生育家庭老人的生理心理咨詢、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關懷服務。(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計劃生育協會、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3.建設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以婚育新風進萬家、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等活動為載體,傳承家庭美德,弘揚尊老愛幼、家庭和美、鄰里互助、社區和睦的社會風尚。倡導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優生優育、社會性別平等的觀念。引導家庭成員培育積極健康、負責任的婚育行為和科學文明、低碳環保、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與習慣。(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文明辦、格里坪鎮、各街道辦事處)

  (六)建立全員人口統籌管理監測系統

  建立部門之間人口信息共享制度,推動人口計生部門的全員人口信息與公安部門的戶籍登記、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衛生部門的出生登記、教育部門的入學登記、人社部門的參保人員信息等人口信息對等交流共享,達到源頭采集、多方使用,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實時更新。建立健全人口信動態采集和實時更新機制,完善全員人口統籌管理基礎信息數據庫。(責任單位:區計生局、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區統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部門溝通協調制度

  區人口計生領導小組定期召開人口工作聯席會議,聽取責任單位實施人口發展計劃的情況通報,檢查工作推進情況。交流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的情況和經驗,征求各相關部門對人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到政策銜接、管理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做好人口工作的強大合力。(責任單位:區計生局)

  (二)細化措施,確保工作落實

  結合各單位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推進。協調有關部門,提出落實各項計劃任務的辦法和措施,明確各級各單位任務分工,并解決好本年度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保證本實施計劃順利實施。(所有責任單位)

  (三)完善投入保障機制,確保人口計生事業健康發展

  牢固樹立“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以財政投入為主的投入保障機制。按照《關于“十二五”期間市、區兩級財政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經費投入目標的通知》(攀委辦[2012]76號)要求,足額預算2012年人口計生工作經費,并按工作需要及時撥付使用,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扶助優惠政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人口計生經常性工作、人口計生服務機構基本建設等經費落實。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經費按常住人口投入口徑納入公共財政投入范圍。加強財政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績效掛鉤、以獎代補激勵機制。(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目督辦、區人口計生局)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

  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全面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人口工作格局。堅持把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建設人口均衡型社會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議事日程、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改善民生總體部署以及區委、區政府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堅持人口計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嚴格考核獎懲。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