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區地方志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3-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西區于2006年全面啟動了第二輪修志工作,區委、區政府按照省市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措施,強化依法修志,加強對各責任目標單位的督促檢查,在市地方志辦公室的具體指導和全區各單位(部門)的共同努力下,至2011年底,全區已出版區志1部、部門志5部,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區的第二輪修志目標任務。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地方志工作的發展,明確今后一段時期地方志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更加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和各類地情資料,發掘、整理和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地方志工作在促進全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使地方志工作不斷地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地方志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攀辦發〔2011〕125號)要求,結合西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的相關工作要求,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修志工作領導體制,在地方志編研管理、開發利用中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增強地方志工作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的功能,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為促進全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全面協調發展作出貢獻。

  二、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編委會及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實施的工作體制,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地方志工作必須做到“一納入,五到位”的要求,即:將地方志(年鑒)編修工作納入地方經濟文化建設及社會事業發展總體規劃,領導到位、機構到位、人員隊伍到位、工作條件到位、經費列入常規預算到位,有計劃地組織專業志、部門志和其他志書的編纂;收集、整理、研究和開發全區地情資料和歷史文獻資料;進一步推進綜合年鑒編纂工作,提高年鑒編纂質量;有計劃地組織專業培訓,逐步提高地方志工作人員整體業務素質;加強地方志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地方志數字化、網絡化和方志館建設;運用多種手段積極推廣讀志、用志,積極開發地方志資源,使地方志工作在圍繞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中取得新業績。

  三、工作任務

  (一)年鑒編纂出版工作

  區政府逐年編纂、公開出版、發行《攀枝花市西區年鑒》。加強對各單位(部門)的年鑒編纂培訓,努力提高編纂質量,使年鑒成為滿足社會需求的優秀地情資料產品。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加入年鑒編纂工作。

  (二)修志工作

  加強國務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條例》等地方志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提高各單位(部門)領導“依法修志”的自覺性。加強指導部門志、專業志書的編纂,拓展志書編纂領域,鼓勵和引導具備條件的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醫院等編纂志書。“十二五”期間區級編纂出版專業志、部門志不少于5部。

  (三)地情資料收集、整理、研究、開發工作

  廣泛收集全區地域地情資料,開展地情調查研究和開發利用。根據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決策部署,著眼地方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積極發掘地方特色文化與優秀文化,做好特色地情書的開發,盡量編輯、出版優秀的地情資料書籍。“十二五”期間全區編輯、出版地情資料書籍不少于1部。

  (四)其他工作

  努力實現地方志、年鑒、地情資料收集、整理、保存、傳播手段現代化,為社會各界提供各種地情信息,實現資源共享,拓展地方志為現實和社會服務的更大空間,使地方志、年鑒成果能以更快捷便利的方式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積極創造條件籌建區方志館。做好區志書、年鑒的出版、發行、交流和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志書、年鑒存史、資政、教化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地方志工作的領導”的要求,將地方志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納入本級黨委或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切實做到“一納入,五到位”。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積極協作、地方志辦公室負責實施的工作體制和機制。根據“四川省編制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關于各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編制和經費的通知》(川志發[84]8號)中“各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事機構(總編室或辦公室)的級別,相當于同級政府的局級事業單位”、“各縣區地方志辦人員編制5~8人”的要求,加強落實機構及人員編制工作,確保地方志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

  地方志辦公室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地方志工作及修志成果,提倡讀志(鑒)、用志(鑒),不斷擴大地方志的社會影響。

  (三)加強地方志隊伍建設

  按照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培養中青年業務骨干,并

  吸收有關專家、學者參與地方志事業。開展地方志學科理論、地方志編纂實踐、區域史等專題研究。加強與區內外史志界的學術與文化交流。舉辦修志編鑒專門培訓班、研修班,不斷提高修志編鑒隊伍綜合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地方志隊伍。

  (四)加強經費保障

  區地方志工作經費、事業發展經費、科研經費應列入區政府常規財政預算,修志單位應以專項預算和項目補助等方式解決地方志、年鑒編修經費,并隨經濟發展逐步加大投入,確保地方志工作和事業發展需要。

  (五)完善評比表彰激勵機制

  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開展全區地方志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表彰獎勵。

  附件:“十二五”期間攀枝花市西區部門志編修任務一覽表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9月6日印發

  附件:

  “十二五”期間攀枝花市西區部門志編修任務一覽表

  

名稱 編纂責任單位 起訖年限 類別
攀枝花市西區公安志 公安局西區分局 1973-2012 新修
攀枝花市西區審判志 西區法院 1973-2011 新修
攀枝花市西區格里坪鎮志 格里坪鎮 1953-2010 新修
攀枝花市西區十二中校志 十二中 1972-2012 新修
攀煤集團志 攀煤集團 1991-2011 新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