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攀枝花市東區委員會 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 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1-15 來源:東區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辦發〔2020〕24號)部署安排,東區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強化執法監督,不斷鞏固法治政府建設成效?,F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落實情況
(一)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
一是嚴格落實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在2020年2月28日,區委向市委、區政府向市政府和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二是強化2019年東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考核。進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制,制定《東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實施細則》,細化明確了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及考評計分規則,完成了對區級各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成果的考核。三是制定《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有力有序推進。
(二)深入推進依法決策
一是開展2019年東區合法性審查清理統計。對文件起草單位及數量、經合法性審查的文件形式、數量及占比、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類統計和分析。2019年東區開展合法性審查200余件,其中審查合同協議問題文件占比最高,占所有存在問題文件的75.6%。二是嚴把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關口。保證區政府常務會議題文件合法性審查率100%,2020年審查重大合同、規范性文件209件,區政府及辦公室出臺并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備案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其中,在重大合同協議、文書方面重點完成了對阿署達片區征地、各街道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攀西陽光歡樂谷國際旅游度假區項目等相關合同協議的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建議50余條,確保了東區街道(鎮)區劃調整和部分道路名稱變更重大行政決策按程序要求順利推進。三是支持市政府相關立法工作。積極參與了《攀枝花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立法,為修改完善法規條文深入了解客觀實際情況和群眾的立法需求,找準法規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溝通協調、發揚民主、集思廣益,提出針對性的修改建議意見4條。四是將區領導干部學法制度落實到位。編制了《2020年度東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安排》,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類防控工作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積極出臺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依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相關領域改革舉措,東區制定了多項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如《關于細化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政策措施的通知》《攀枝花市東區關于加快推進夜間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東區工業企業(項目)招商引資扶持辦法》《攀枝花市東區政府質量獎評選辦法(2020年修訂版)》等,為轄區經濟發展、應對疫情、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二是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整合了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積極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農民工維權案件20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打造品牌公共法律服務站(室),東風社區“法約星期三”、新源路社區“法律義診”等法律服務品牌在轄區群眾中耳熟能詳;省司法廳王強副廳長、四川省委黨校鄭妮教授等到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進行調研對工作成效予以肯定。三是全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及時取消企業投資項目前置條件,全面落實負面清單制度,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了“東區政務服務APP”+“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營商通”+“自公告”四位一體的網辦平臺,“一次辦”事項達到94%以上、“馬上辦”事項達到46%以上,一體化平臺延伸至社區(村),實現了村級便民服務點和網上服務站點全覆蓋。2020年清理保留《東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23項,政務服務事項有20%以上依申請辦理的行權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實現零材料申報,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時限整體壓縮70%以上,在經濟下行和疫情防控的不利條件下,通過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東區企業共6313戶比2019年同期增長17%,個體工商戶共 26338戶比2019年同期增長12.4%。四是開展各類重點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活動。在工程項目招標領域專項整治中,對東區57個招投標項目進行了清理,未發現問題,清理確認2018年6月以來東區未出臺涉及招投標領域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在醫療衛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抽檢各類食品藥品789批次,現場檢查醫療機構1000余戶次,限期整改無住院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13家,檢查企業207家次,發現隱患678項,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95份,安全生產執法案件立案14起,罰款111.6萬元,挽回經濟損失80余萬元。
(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
一是開展東區區級行政權力清單清理工作。聯合區委編辦對全區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及“行政權力責任清單” 兩張清單進行了清理及動態調整更新,涉及23家區級部門,4265項責任事項,編制了《東區相對集中行使審批事項基本清單》和《東區相對集中行使執法事項基本清單》。二是持續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工作。在區級執法部門大力推廣使用《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匯編》;加強了執法隊伍管理和培訓,更新應用新版四川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系統,完成了2020年東區行政執法證件申領和執法人員信息年審統計工作,清理確認在崗行政執法人員693人,嚴格落實持證上崗,組織各執法部門52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考試1次;督促各執法部門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制度。三是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執法監督和業務指導。在疫情防控剛開始,立即編寫了《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過程中人員隔離和疫區封鎖等措施涉法問題的意見建議》,在疫情防控期間,編制印刷《攀枝花市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工作手冊》2000冊,發放到區級各部門、各街道和銀江鎮,明確了執法依據,對行政機關如何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權利、妥善處理行政糾紛等事宜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意見建議。四是按照省司法廳要求開展了鄉鎮執法體制改革專題調研。通過對銀江鎮行政執法體制現狀實際調查情況,編寫了《關于銀江鎮行政執法體制情況調研報告》。五是強化對區級執法部門執法行為的指導監督。加強區級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制定財稅、知識產權、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等多類協調聯席會議制度,召開多次工作聯席會議;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開展東區人民群眾最不滿意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專項活動,收集并整改落實問題清單7條。
(五)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做好行政復議相關工作。推廣運行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完成行政復議機關、人員以及2019年辦理案件相關信息數據錄入;印制行政復議專遞封套1000個;辦理行政復議申請1件,決定不予受理;上報區政府和政府部門行政復議機構基本情況。二是督促指導協調區級各部門行政調解工作。2020年區級部門處理各類行政調解1600余件。三是做好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積極整理區政府部門涉訴問題,分析總結經驗,針對高風險、易發、多發問題形成工作報告向具體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建議,2020年東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二、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一是因機構改革和街道(鎮)行政區劃調整,部分領域的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仍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尚未完全理順,執法隊伍尚在磨合中;二是隨著國家《民法典》的頒布實施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修訂更新,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需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ㄒ唬┙∪晟茮Q策機制。全面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規定,自覺把法治原則和法律要求貫徹到行政決策全過程。對區政府和政府部門的法律文書、合同協議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清理備案。嚴格落實《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加強對重大決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與督促檢查,確保決策效果。
?。ǘ﹪栏褚幏豆拿鲌谭?。按照中央、省、市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執法擾民、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等問題。持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裁量權制度,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建立健全常態化責任追究機制,大力提升執法效率和監管水平,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ㄈ┏掷m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堅持一手抓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一手抓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聚焦基層,力量下沉,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所、人民調解員等法律服務資源,探索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科技在公共法律服務中的應用,不斷提高法律服務供給能力。繼續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快構建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健全行政調解規則,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糾正行政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