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復審) 暨有關服務項目比選方案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6-13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第三屆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復審)暨有關服務項目進行比選,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計劃
根據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開展第三屆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復審)暨有關培訓項目。為確保評審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質量獎成為我市具有影響力和公信力的獎項,擬委托第三方承辦本次評選工作,項目費用不超過5萬元。
二、服務內容
(一)基礎服務內容
1.組織評審專家對市政府質量獎新申報10個組織和17名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料審查,并確定現場審查5家組織和6名個人。
2.組織評審專家對1家往屆市政府質量獎企業提交的復審申報材料進行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
3.組織評審專家對進入現場評審組織和個人開展現場評審,并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4.負責整個評審活動和相關會務的組織,負責聘請專家以及評審過程中所需場地、交通、專家勞務費及工作人員食宿等費用的支出及管理。
(二)其他服務項目
1.組織1次《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宣貫解讀,時長不少于半天(2023年7月-8月實施)。
2.組織評審專家集中開展1次卓越績效導入培訓,并不少于半天(2023年8月-9月實施)。
三、總體要求
1.供應商應當在比選文件中提供第三屆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服務項目具體實施方案。
2.評審程序應嚴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選實施細則》、《攀枝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規范》執行。
3.材料評審由3名以上(含3名)評審專家組成。
4.現場評審組由3名以上(含3名)評審專家組成。
5.陳述答辯由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代表、評審專家組成員、行業專家等按5人及以上單數組成。
6.卓越績效導入培訓培訓人員應取得相應評審資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宣貫服務的授課人原則為省級政府質量專家庫成員,且有《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宣貫經歷。
四、供應商的基本條件
1.供應商應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并具備相適應的資格能力和相關領域業務經驗;
2.不得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3.供應商不得直接或間接為申報本屆質量獎的組織(個人)提供有關咨詢服務活動(中標后須簽訂不參與咨詢服務活動的承諾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服務。
五、完成期限
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現場評審并提交評審報告。
六、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報名。
2.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2.1 報名登記表(附件1);
2.2 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印章);
2.3 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
2.4 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或電話報名(電話報名需同時將報名資料電子版發送郵箱490329226@qq.com)。
七、響應資料提交及資料審查
(一)資料提交
供應商于2023年6月23日前將需提供的響應文件資料密封快郵至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以郵寄時間為準),資料格式參照附件2。
(二)評審
由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對各供應商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選,按比選條件及要求確定技術服務機構。
(三)公示
對確定的技術服務機構將在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日期為3個工作日。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比選工作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政府采購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委對整個工作予以監督。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0812-3343090
監督機構:中共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812-3336543
郵寄地址:攀枝花市東區三線大道北段106號(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科)
附件:1.報名登記表.docx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