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認定四川省示范性幼兒園四川省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5-23     來源:市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時代深化改革推進 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20〕80號), 我廳按照《四川省示范性幼兒園遴選管理辦法(試行)》《四川省 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遴選管理辦法(試行)》《四川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遴選管理辦法(試行)》,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示 范性幼兒園、四川省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和四川省 示范性普通高中遴選工作。

  經研究決定,同意認定四川天府新區白沙幼兒園等198所幼 兒園為四川省示范性幼兒園,四川天府新區第七小學等153所學 校為四川省義務教育優質發展共同體領航學校,四川省成都市石 室天府中學等14所學校為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引領 型),電子科技大學實驗中學等9所學校為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 通高中(特色型),四川省成都高新實驗中學等44所學校為四川 省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同意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學等69所原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 通高中分類認定為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引領型),四川 省成都市中和中學等27所原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類認 定為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型)。

  對四川省蒲江縣蒲江中學、三臺中學校、四川省江油中學、 營山中學校、四川省鄰水中學、四川省達州中學、四川省樂至中 學等7所因違規行為受到通報的原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給予限期整改處理,暫緩分類認定。整改期為自通報之日起2年。 整改完成且無違規行為,整改期滿進行分類認定。

  希望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繼續加強管理和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五育”并舉, 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規范辦學行為,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推進 育人方式改革,進一步促進內涵發展和品質提升,充分發揮示范 引領作用,整體提升區域內基礎教育發展水平,推動區域內基礎 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2023年5月22日

審核: 李剛   責任編輯: 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