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征集民生領域壟斷違法行為線索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4-12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加強反壟斷、破除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的重要決策部署,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優化我市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安排,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建材、醫藥(原料藥)、日用消費品、 汽車、行業協會、公用事業(供水、供氣、供熱、供電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教育、醫療衛生、交通運輸、工程建設、保險、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民生領域相關的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壟斷違法行為線索。

重點征集以下3類違法行為線索:

(一)壟斷協議行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通過協商、協議包括口頭協議等形式,固定價格、限制產量或分割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橫向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上下游經營者之間達成固定或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水平、價格變動幅度、利潤水平或者折扣、手續費等,限定銷售地域和客戶,或者排他性安排等縱向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行業協會通過制定、發布行業協會章程、規則、決定、通知、標準,召開會議、簽訂協議、發文指導等形式,召集、組織或者推動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或者實施含有固定或者變更價格水平、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限定商品生產時間、劃分商品銷售區域、市場份額等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行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以不公平低價購買商品,或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公用事業等自然壟斷領域指定交易、限定交易、拒絕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

(三)行政壟斷違法行為。濫用行政權力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準或政策,采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準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礙等,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的違法行為。違法違規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貨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采購中標綁定的違法行為。排斥、限制或者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等違法行為。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競爭的違法行為。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的違法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授予特許經營權等違法行為。濫用行政權力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違法行為。制定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涉企政策時,以地方保護為目的提高標準、層層加碼,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

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向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進行舉報。舉報反映和提供線索材料應當真實,市場監管部門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12315

舉報郵箱:282437529@qq.com

舉報材料郵寄地址:攀枝花市東區三線大道北段106號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 反不正當競爭科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