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關于實施天然氣置換工作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15 來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優化我市能源利用結構,加快天然氣推廣應用,改善供氣質量和用氣安全條件,我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單位——攀枝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下稱“華潤燃氣公司”)將對東區陽城龍庭、君臨江山、安泰家園、新宏國際、花溪谷使用人工煤氣的住宅小區及其燃氣用戶(含居民用戶和工商業用戶,下同)實施天然氣置換。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置換工作從2023年2月中旬開始,計劃2023年3月初全面完成上述小區的天然氣置換相關各項工作。
二、華潤燃氣公司按照天然氣置換工作計劃,提前一周通過“攀枝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公眾號、短信推送、張貼小區公告等方式,將置換區域、具體時間、改造費用、注意事項等信息告知燃氣用戶。各用戶要留意通知信息,并積極配合做好置換工作。各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屬地東華街辦要協助做好天然氣置換相關工作。
三、天然氣置換主要涉及燃氣管道、調壓設施及戶內燃氣器具改造等內容。其相關費用嚴格按照《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燃氣計量裝置設置在居民住宅內的,燃氣計量裝置與燃氣計量裝置前的燃氣設施維護、更新費用,由燃氣經營企業承擔;在燃氣計量裝置后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維護、更新費用,由燃氣用戶承擔;燃氣計量裝置設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氣管道進戶墻外側(含墻體部分)燃氣設施的維護、更新費用,由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燃氣管道進戶墻內側的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的維護、更新費用,由燃氣用戶承擔。
四、根據《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20)標準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存在下列情況的燃氣器具應予以更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改造:
(一)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相關安全規定的燃氣器具或者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燃氣器具,如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直排式熱水器、安裝在浴室內的非平衡式熱水器等;
(二)已達到國家規定報廢年限(燃氣灶8年,熱水器6年)的灶具或熱水器;
(三)未達到報廢年限,但燃燒工況嚴重惡化,外觀嚴重變形或零配件嚴重銹蝕無法拆解,有漏水、漏氣、漏電等無法實施改造的燃氣器具;
(四)無廠名、無廠址、無品牌及無法確認具體銷售日期的燃氣器具;
(五)燃氣器具生產商已停產且其零配件不具備通用性,無法組織燃氣器具置換改造的;
(六)改造后可能產生安全隱患的。
五、根據《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燃氣經營企業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抄表等業務活動時,燃氣用戶應當予以配合。
六、管道天然氣的銷售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價格標準執行。
七、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天然氣置換工作,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和設置障礙,對破壞、阻撓、妨礙天然氣置換工作的,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天然氣置換工作投訴監督電話:
(一)市城管執法局:0812-3365772
(二)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12315
(三)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0812-3326139
(四)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0812-2912125
(五)華潤燃氣公司:0812-6666188、0812-3333077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