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關于《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花城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10-28     來源: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為貫徹落實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會議“深入推進‘花城文旅名牌’建設,評選推出一批花城文化旅游特色街、名宿、名店、名品、名菜等系列文旅名牌,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升整體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要求,抓住成昆復線動車通車機遇,做好全市文旅產品打造工作,攀枝花市文廣旅局牽頭起草了《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花城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4日。

  意見反饋渠道:電子郵箱:475416043@qq.com,聯系電話:0812—3364050   18608127213。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花城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花城旅游名牌”建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推進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建設,做好“陽光”文章,現就開展全市“花城旅游名牌”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動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強化文旅品牌建設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突出攀枝花文化旅游資源比較優勢,推出文旅精品,豐富產品供給,健全文旅產業體系,做強文旅品牌,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不斷提升攀枝花文旅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推動國際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建設。

  二、基本原則

  標準引領,創新發展。按照打造適應市場需求、游客滿意、社會認可的全要素文旅品牌定位,分類制定系列“花城旅游名牌”評選標準、評分細則,開展“花城旅游名牌”建設工作。

  公平競爭,擇優評選。堅持務求實際,擇優評選,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嚴把考評質量關,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度,確保入選和命名對象的社會認可度。

  統籌推動,動態管理。統籌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堅持共創共享,建立名牌激勵保障機制和退出長效機制,實現優勝劣汰、動態管理。 

  三、建設內容

  借鑒運用“天府旅游名牌”建設經驗做法,按照《攀枝花市重點文旅產品打造工作方案》要求,建設一批花城旅游特色街、名宿(民宿、賓館、酒店)、名店(商品、餐飲)、名導(導游、講解員)、名品(文創產品、旅游商品)和美食等系列“花城旅游名牌”。 

  (一)開展“花城旅游特色街”建設。著力建設一批文化主題鮮明、特色產業突出、旅游功能完善、生態和諧、宜業宜游的特色街區。每年組織一次評選工作,每次評選名額原則上不超過5個。 

  (二)開展“花城旅游名宿”建設。著力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管理規范、服務一流,具有較高知名度、美譽度的民宿、賓館、酒店。評選工作與旅游星級飯店評定、等級旅游民宿、天府旅游名宿工作相銜接,每年組織一次評選工作,評選名額視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三)開展“花城旅游名店”建設。著力推出一批文旅內涵豐富、特色鮮明,管理規范,信譽度高的特色商品店、餐飲店。每年組織一次評選工作,每次評選名額原則上不超過10個。

  (四)開展“花城旅游名導”建設。著力培養一批作風正、專業精、服務優、能講好“攀枝花故事”的導游和講解員。評選工作與全國金牌導游項目、天府旅游名導和全國、全省導游(講解員)大賽工作相銜接,每年組織一次評選工作,評選名額視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五)開展“花城旅游名品”建設。著力推出一批體現攀枝花文旅元素、符合現代生活美學、適應市場需求、深受游客喜愛的文創產品及旅游商品。每年組織一次推選工作,推選名額視具體申報情況動態確定。 

  (六)開展“花城旅游美食”建設。著力推出一批體現攀枝花文化特色、濃郁花城味道的特色菜品、小吃、飲品,建立“花城旅游美食”名錄庫,獲評“天府旅游美食”的菜品自動納入名錄庫。 

  四、評選方式

  “花城旅游名牌”評選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采取“逐級推薦—分類評選—市級命名”的方式進行。

  (一)逐級推薦。“花城旅游特色街”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申報主體自主申請,縣(區)人民政府(含釩鈦高新區管委會,下同)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下同)。“花城旅游名店” “花城旅游名宿”由企業(業主)自主申請,縣(區)人民政府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花城旅游名導”由個人自主向所在單位(企業、文旅協會)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后報屬地縣(區)人民政府審核后擇優推薦,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花城旅游名品”“花城旅游美食”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推薦,并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分類評選。“花城旅游名牌”評選工作,由市文廣旅局牽頭,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花城旅游特色街”由市級商務、文廣旅、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組織評選;“花城旅游名宿”由市級文廣旅、商務、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組織評選;“花城旅游名店”由市級商務、市場監管、文廣旅等部門組織評選;“花城旅游名導”由市級文廣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評選;“花城旅游名品”“花城旅游美食”由市級文廣旅、農業農村、商務等部門組織推選。

  (三)命名發布。實施單位評選提出的“花城旅游名牌”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審定。花城旅游特色街由市政府辦公室發文公布;花城旅游名宿、名店、名導、名品、美食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發文公布。

  五、時間任務

  “花城旅游名牌”建設自2022年10月啟動,2022年12月完成首批“花城旅游名牌”創建工作。以后每年開展創建,創建名額數量當年發布,創建工作至2025年結束。力爭用4年時間,全市建成“花城旅游特色街”10個,“花城旅游名宿”20家,“花城旅游名店”50家,“花城旅游名導”10名,“花城旅游名品”20件,“花城旅游美食”30道。

  六、激勵政策

  (一)對命名公布的花城旅游特色街、名宿、名店,市、縣(區)兩級從政策、項目建設、國家和省級各類專項資金申報、國家和省級文化和旅游品牌推薦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命名公布的花城旅游名導,優先推薦參加省級及以上導游(講解員)評選、大賽等活動。對命名公布的花城旅游名品、美食,支持推薦參加省級及以上組織開展的各類賽事活動。

  (二)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加大對命名的系列“花城旅游名牌”單位或個人業務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按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學習考察文化旅游業發展先進經驗。

  (三)將系列“花城旅游名牌”納入全市旅游宣傳營銷內容和文化交流計劃,優先推薦在境內外大力開展宣傳推廣。 

  (四)將“花城旅游名牌”建設成效納入對各縣(區)文旅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七、監督管理

  (一)加強日常監督。按照高標準、高品質、高質量發展要求,對評選命名的系列“花城旅游名牌”實施動態監管,對建設成效較好、表現優異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表揚激勵,確保“花城旅游名牌”成為全市文化旅游發展排頭兵和領頭羊。 

  (二)實行退出管理。花城旅游特色街、名宿、名店、名導凡發生較大及以上旅游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重大投訴等負面影響事件,撤銷其命名。花城旅游名品、美食出現重大負面影響事件的,適時調整或撤銷其命名。 

  八、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花城旅游名牌”建設工作,根據全市文化旅游發展情況和現實需要,不斷調整豐富“花城旅游名牌”建設任務和內容,確保建設工作緊扣我市發展實際,真正起到促進全市文旅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作用。

  (二)密切分工協作。市文廣旅局牽頭會同各組織實施單位分類制定科學詳盡的“花城旅游名牌”評選(發布)辦法和細則,公平、公開、公正地組織開展評選工作,確保命名對象質量和社會認可度。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大工作指導,密切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實好資金、項目、融資、宣傳等激勵政策措施。

  (三)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是“花城旅游名牌”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負責本轄區內系列“花城旅游名牌”指導、推薦、監管等工作,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推進工作方案,落實保障措施。要嚴格把關、保證質量、優中選優,真正把具有引領性、示范性、帶動性的候選對象推薦出來,做優系列“花城旅游名牌”,促進全市“陽光文章”大提升。

  九、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產業領導小組

  2022年10月  日

審核: 縱華勇   責任編輯: 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