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四部門關于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6-11 來源: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切實規范從業者生產經營行為,健全肉類產品安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保障肉類產品質量安全,攀枝花市食安辦、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和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以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為重點,深挖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源頭線索,對養殖、屠宰、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全鏈條開展專項整治,堅決斬斷非法屠宰、加工、銷售鏈條。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
二、整治內容
(一)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違法行為;未按規定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等。
(二)屠宰廠(場)未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只收費不檢驗”;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未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收購、經營病死畜禽;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違法行為等。
(三)私屠濫宰行為。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規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生產加工環境、工藝布局和過程管控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未按規定查驗國產畜禽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未按規定查驗進口肉類產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使用或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生產肉類產品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價肉品冒充高價肉品,或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驢)肉制品等違法行為。
三、舉報方式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肉類產品違法犯罪線索,歡迎社會各界、廣大人民群眾如實反映、積極提供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舉報內容要真實、客觀、具體。我們將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舉報電話:
攀枝花市食安辦:0812-3378125
攀枝花市公安局:110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0812-3346497
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12345,12315
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
攀枝花市農業農村局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