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關于攀枝花東區銀江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用地擬征收土地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5-24     來源:攀枝花市東區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啟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擬征土地用于攀枝花東區銀江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擬征收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東區銀江鎮雙江社區居民委員會范圍內。具體范圍詳見《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實際征收土地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公告期限

  本擬征收土地公告期限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6日。

  四、工作安排

  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后,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權屬、種類和數量等。請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配合,并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上對調查結果予以簽名或蓋章。擬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中,將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五、其他事項

  自本擬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圖

  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審核: 銀柏蒿   責任編輯: 李婧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