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民主法治建設歷程 汲取高質量發展奮進力量
——仁和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綜述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9-20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70周年之際,仁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回顧民主法治建設歷程、感悟人大記憶,汲取奮進力量、強化實干擔當,不斷推動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現代化仁和作出更大貢獻。
一、回顧仁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發展歷程
縣鄉人大的發展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和發展一脈相承。自1981年1月該區設立人大常委會以來,伴隨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在實踐中發展,在發展中完善,在完善中不斷取得進步。回顧43年來仁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1年至1992年,為初步創始階段,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經歷了一個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和制度機制,人大工作逐漸加強的過程。組織體系建設方面,從成立之初僅設立辦公室1個常委會辦事機構發展到目前的6個專門委員會、3個工作委員會和1個辦公室。常委會機關干部由設立時的10余人發展到了目前的35人,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建設和機構職能不斷健全完善,機關工作活力進一步增強。制度機制建設方面,逐步制定完善區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區人大常委會例會規則、主任會議議事規則、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以及代表聯系制度、代表工作條例等工作制度,促進了常委會工作的規范化。1987年,區五屆人大常委會開始著手收集和轉辦、督辦人大代表提交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監督工作開展方面,從簡單的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報告、開展視察調研,逐漸到開展執法檢查、推行執法責任制、組織代表評議“一府兩院”工作、受理人民群眾對“一府兩院”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檢舉、控告等,隨著監督實踐的深入,人大監督的剛性和實效不斷增強。選舉和人事任免方面,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基礎上,認真做好選舉和人事任免工作。1980年10月,區人大代表的產生改間接選舉為選民直接選舉,普選制度開始建立。此后,普選工作一直依照憲法、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階段,1993年至2002年,為快速發展階段,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努力探索,行使各項職權取得重要進展。監督工作方面,大力推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及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有效助推行政、司法機關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探索實施重點案件監督,制定《人大常委會司法行政案件監督辦法》,加大監督“一府兩院”工作的力度。加強對計劃、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除了聽取、審議和批準計劃報告、財政報告并作出相關決議外,還批準了五年規劃綱要,為全區加強預算、計劃和重大經濟事項監督提供了法制保證。1995年,開始對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述職評議。代表工作方面,先后制定了區人大常委會聯系人民代表辦法(試行)、代表辭職的暫行辦法等重要文件,促進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從1993年開始,常委會常態化聽取區人民政府關于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情況的報告,并對成績突出的代表和單位進行表彰,著力提升代表建議辦理質效。
第三階段,2003年至2011年,為鞏固提升階段,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努力強化制度建設,各項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服務保障代表履職方面,2007年8月,制定《關于建立區人大代表工作日的暫行辦法》,并于次年7月作出關于區人大常委會聯系人大代表辦法(試行)修正案的決議。2012年9月,審議通過代表履職登記制度、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區人大代表小組活動制度、審議意見辦理辦法和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問責辦法。通過制定一系列加強和規范代表工作的文件,進一步促進代表作用的發揮。開展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方面,不斷完善組織制度、會議制度、議事程序和工作機制,保證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環節。堅持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見,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與執法檢查、視察調研、建議督辦等活動,確保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群眾的聲音。2006年,常委會建立公民旁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進一步拓寬公民政治參與渠道,推進民主政治建設。
第四階段,2012年至今,為深化拓展階段,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加鮮活生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方面,常委會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先后依法作出決議、決定193個,全力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在本區的遵守和執行。2023年,修訂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辦法,促進了本區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方面,常委會聚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一本質要求,建立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2018年,啟動代表“家、站”建設,目前已建成代表“家、站”25個,安排900余名代表就近進“家”入“站”,保障代表建議直接反映和體現民意。探索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通過開門征集、民主定項的方式,共票決產生區級重點民生實事項目20個。豐富全過程人民民主基層實踐載體,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共同富裕·建功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實踐活動,涌現了省市區鎮四級人大代表毛建樺帶頭走好文旅融合發展“共富路”等典型。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和發展的幾點啟示
回顧43年來區人大常委會成立和發展的歷程,做好人大工作,發揮人大作用,應當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43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區人大常委會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人大工作,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切實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相關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始終堅持寓監督于支持之中。歷屆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決貫徹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理念,全力支持政府做好各項工作。43年來,共聽取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502個,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視察267次,對65部法律法規在我區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
始終堅持發揮代表作用。43年來,歷屆區人大常委會始終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搭建履職平臺、強化服務保障、完善工作機制,代表履職熱情不斷激發。期間,共選舉產生1648名(次)區人大代表,提出意見建議2989件,目前已經全部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全區各級人大代表主動參與經濟建設、防火防汛、文明創建、鄉村振興、疫情防控、基層治理等工作,切實踐行“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始終堅持加強自身建設。43年來,歷屆區人大常委會主動適應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以制度建設為根本,以隊伍建設為保障,準確把握地方人大作為政治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工作機關、代表機關的定位,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有效激發了人大組織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切實肩負起新時代新征程賦予人大的職責使命
1981、2024,這兩個記錄年份的數字,串聯起區人大常委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的43年。回首43年來仁和區人大工作的豐富實踐可以發現,要切實肩負起新時代新征程賦予人大的職責使命,更好地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就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堅持依法履職行權,自覺服從服務全區改革發展大局;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必須堅持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必須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增強人大工作活力。
43年發展不息,43年長歌未央。站在新的起點上,仁和區人大常委會將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高站位服務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職盡責、高效能凝聚代表力量、高標準加強自身建設,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仁和實踐貢獻人大力量。
(仁和區人大常委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