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21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8月20日,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市機制制度改革,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責任,近日,我市制定出臺了《攀枝花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以下簡稱《職責清單》)。
《職責清單》以《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為基礎,充分梳理了中央、省、市在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中黨內法規、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推進法治建設提出的相關要求,結合攀枝花實際,明確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的基本原則6項,履行的基本職責6項,黨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主要職責25項,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的主要職責27項。
《職責清單》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切實將法治“軟任務”變成考核“硬指標”,對于規范化保證法治建設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攀枝花市通過“多維度”壓實主體責任,推動“關鍵少數”履職盡責,探索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一是全面建立職責清單制度。在制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辦法、干部法治檔案實施辦法基礎上,細化職責清單,以清單促履職,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作用。二是健全完善考核體系。制度化、常態化推進領導干部年度述法、法治考核工作,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目標績效考核體系,考評結果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三是強化法治建設督察問責。開展法治建設定期檢查、專項督察和實地暗訪,對各級各部門推進法治建設情況進行全面通報。完善與紀檢監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依照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予以問責追責。四是探索容錯糾錯機制。制定《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為推進法治建設中的敢于擔當者擔當、為敢于負責者負責、為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營造想作為敢作為善作為的良好氛圍。(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龔林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