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攀果”品牌 打造全鏈條全要素司法保護新格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13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是四川唯一的亞熱帶水果生產基地,被納入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全國立體農業示范點和“南菜北調”基地,盛產芒果、枇杷、石榴、櫻桃、草莓等優質 “攀果”,這些優質“攀果”暢銷國內外,成為攀枝花響當當的品牌。隨著“攀果”享譽盛名,依法保護“攀果”品牌,擦亮“攀果”品牌,司法力量不可或缺。
今年以來,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創新完善協同、長效保護機制,僅上半年,我市依法審理銷售假冒攀枝花芒果、侵害“26度果園”等本地生鮮農產品商標權等案件30余件,對涉攀枝花芒果等特色農產品保護案件開通“綠色通道”,以更加有力的司法舉措保障“攀果”品牌發展立本、立身、立勢,不斷強化全鏈條全要素司法保護,擦亮“攀果”品牌。
嚴懲侵權行為 維護“攀果”品牌合法權益
今年4月3日,西區法院公開審理并向全社會網絡實時直播全國首例消費者起訴銷售假冒攀枝花芒果案件,當庭判決被告云南某果園基地退還原告貨款107.6元并支付原告賠償金500元。
庭審結束后,法院發出全市第一份同步面向行政職能部門和電商平臺的針對攀枝花芒果保護的司法建議,從加強監管、強化市場準入、嚴禁虛假宣傳、如實披露信息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議,并得到積極回復。
今年5月20日,仁和區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一起涉攀枝花芒果買賣合同糾紛案。被告宿遷某公司以次充好、冒名銷售的消費欺詐行為,致使原告葉某購買正宗攀枝花芒果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基于原告事實證據和市農林科學研究院鑒定結論,法院依法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要求被告退還貨款69.50元并支付賠償金500元。
今年6月3日,鹽邊縣法院依法化解一起假冒攀枝花芒果地理標志產品糾紛案,承辦法官主動赴被告成都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送達文書,并從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攀枝花芒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大局方面耐心反復釋法說理,以“說得出的正義”充分實現知違法行為之“是非”、促調解結果之“遵從”、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之“認同”,促使原被告雙方和平化解糾紛。
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簡案團隊法官表示,這3個案子雖然涉案金額案件不大,但意義不小,一方面反映出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另一方面也向社會釋放出全市法院依法打擊假冒“攀果”的強烈信號。現在“攀果”享譽盛名,為更好保護“攀果”品牌,全市法院將始終堅持嚴厲打擊假冒“攀果”品牌的違法犯罪行為。
強化聯動機制 構建全方位保護“攀果”平臺
另一方面,攀枝花全市法院依法規范特色產品商標使用,引導“攀果”品牌標準化發展。今年6月19日,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侵害“26度果園”商標權糾紛案,促成侵權方果農李某與商標所有方四川省某農業公司當庭達成和解。
東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既涉及到知識產權侵權,又涉及攀枝花本土鮮果品牌,東區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充分進行庭前講法、庭中明法、庭后析法,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檢察機關、行政職能部門等就案座談交流,努力共同搭建知識產權司法聯動保護新平臺。該案圓滿化解的同時,也進一步規范了地理標志產品商標注冊和標志使用,深化了“攀果”等本地商標品牌建設和保護機制探索。
與此同時,攀枝花全市法院立足國家級“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推動全市15個人民法庭持續完善自有特色品牌,深耕涉民族、工業企業、生態環境保護等糾紛調解優勢領域,精準護航“幸福鄰里”“共富農場”等共富基本單元創建,有力保障“攀果”產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服務農民農村共同富裕;邀請代表委員、行政職能部門聚焦司法護航“攀果”等重點領域創新驅動、為新質生產力發展提供有力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等座談交流、見證執行20余次。
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繁案團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上半年,法院妥善化解“三農”領域糾紛3159件。下一步,全市法院將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牢固樹立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價值導向,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作用,不斷創新涉“攀果”地理標志農產品司法保護舉措,持續加大損害 “攀果”品牌形象各類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全面助力打響“攀果”金字招牌,為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張國慶 吳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