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的意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7-19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8-0000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7-13
- 發布日期:2018-07-19
- 文 號:攀辦發〔2018〕86號
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確保我市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農村公路(以下簡稱“四好農村路”)的工作目標,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意見》(交公路發〔2015〕73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四川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發展的意見》(川府發〔2015〕5號)等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一干多支”發展戰略,高質量建設“四好農村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遵循“政府主導、規劃引領、健全機制、分級保障”方針,緊緊圍繞“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農村公路的總目標,堅持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可持續發展原則,強化政府主體責任,拓寬農村公路資金渠道,著力打造“外聯內通、通村暢鄉、人便于行、貨暢其流、安全便捷”的農村公路交通運輸網絡,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1—2個縣(區)獲得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縣”榮譽稱號,所有縣(區)均達到省級“四好農村路”示范縣評定標準。縣(區)政府全面構建責任清晰的農村公路發展組織保障體系、政府主導的績效考核體系、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資金保障體系、因地制宜的技術指導體系。全市農村公路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建管養運協調發展機制健全。網絡基本形成,結構明顯優化,質量顯著提升,養護全面加強,真正實現有路必養,路產路權得到有效保護,路域環境優美整潔,農村客運和物流服務體系健全完善,運輸安全有序。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建好農村公路。一是加快推進并按期完成農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路網改善工程等專項方案建設任務。加快聯網路建設,加大“窄路”改造力度,完善安防及客運設施,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條件。二是新(改)建農村公路原則上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縣道路面寬度不低于6.5米,鄉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路面寬度分別不低于5.5米、4.5米,嚴格按相關規定設置錯車道和排水、擋防設施。三是大力實施農村公路危(病)橋整治、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確保到2020年全市農村公路危橋逐年減少,縣、鄉道和開通客運的村道臨崖、臨水3米以上危險路段安保工程(路側護欄)基本實現全覆蓋。四是全面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七公開的內容為建設計劃、補助政策、招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監督、資金使用、工程驗收七項)制度,加強行業監管,接受社會監督,預防腐敗現象和各類違規違紀問題發生。五是健全縣級交通質量監督機構,全面提升質量監督檢測能力和條件。完善農村公路質量監管體系,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全面開展農村公路放心工程建設。確保到2020年,縣(區)農村公路質量監督覆蓋率達到100%,新改建農村公路一次交(竣)工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重特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零發生,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二)全面管理好農村公路。一是全面落實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人員,強化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保護,形成保障農村公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確保到2020年,縣(區)、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設置率達到100%;農村公路管理機構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比例達到100%。二是建立縣(區)有路政員、鄉(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政管理體系,及時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及其他破壞、損壞農村公路設施的行為。按照規范要求設置農村公路限高限寬設施。確保到2020年,各縣(區)農村公路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達到100%,農村公路路產路權得到有效保護。三是大力實施農村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加強綠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圍內的雜物和非公路標志,保持路面整潔無雜物,邊溝排水通暢無淤積堵塞。確保到2020年,具備條件的農村公路要全部實現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暢安舒美的通行環境。
(三)全面養護好農村公路。一是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縣、鄉、村三級養護體系,組建相對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隊伍。二是在燃油稅分成資金轉移支付的基礎上,縣(區)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經費不足部分納入財政預算兜底保障,達到“7351”標準(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簡稱“7351”標準)并建立穩定的增長機制,以適應養護工作需求。確保到2020年,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優、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術狀況指數(PQI)逐年上升,并根據PQI的情況分年度對農村公路進行大中修改造。三是建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評價機制,構建市、縣(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考核體系。市公路管理機構每季度檢查每半年考核評價、縣(區)公路管理機構每月檢查和季度考核評價,對農村公路養護目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及實施效果進行通報,使考核結果與養護經費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得到落實。
(四)全面運營好農村公路。一是加快完善農村公路客運服務網絡,落實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整合城鄉客運資源,推廣農村客運片區經營和響應式經營模式,培育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的經營主體。二是農村客運站點(招呼站)與新改建農村公路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確保到2020年,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水平AAA級以上的縣(區)達到3個以上。三是優化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推進縣、鄉、村三級物流站場設施和信息系統建設;按照“多站合一、資源共享”的模式,鼓勵交通、商務、糧食、郵政、供銷等農村物流資源整合,降低物流成本。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縣(區)、鄉(鎮)、村三級的農村物流網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各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加強資金保障。建立“對上爭取、市級補助、縣級兜底”的農村公路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市級部門指導各縣(區)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農村公路的建設、管養、農村客運發展資金納入市、縣(區)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加強農村公路工作機構建設,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農村公路發展資金兜底保障制度,統籌規劃、整合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和管理養護,滿足“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需要。
(三)加強督查考核。“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區)政府目標考核。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縣(區)進行約談。對成功創建“四好農村路”示范縣的縣(區),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縣(區)創建工作督導考評的通知》(攀辦發〔2017〕117號)給予創建經費補助和考核加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