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持續做好環境問題整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4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7-0004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01
- 發布日期:2017-09-04
- 文 號:攀辦發〔2017〕13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持續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切實解決好群眾集中反映環境問題,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復、反彈,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向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轉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保持“零容忍”
扎實開展“四個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堅決打擊違法用地和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貨車超載超限違規傾倒拋灑行為和毀林開墾行動。對治理無望、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必須堅決依法徹底關閉取締;對群眾反映問題必須堅決徹底整改到位。
二、強化問題整改
認真落實“三個不,三個更加注重”要求,持續強化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的督導調度;對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企業,要督促其按整改目標、技術路徑、時限要求等整治方案內容加快實施;同時加強日常監管、防止問題反彈和出現新的環保問題。
三、保護合法經營
堅決防止以環保督察的名義搞“一刀切”,堅決支持整改到位的企業恢復生產。對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餐飲店、燒烤店、洗車店、洗衣店等污染排放較小且通過短時間整改能達到環保要求的相關行業企業,要加大指導幫扶力度、督促加快整改進度,使其盡快整改到位、恢復正常營業。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以環保督察為契機,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確、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長效管理機制,鞏固中央環保督察成果,持續提升全市環境保護水平,為切實做好“中國釩鈦之都”“中國陽光花城”兩篇文章提供堅實的環境保障基礎。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