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方案(2016~2018)》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6-17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6-00015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6-03
  • 發布日期:2016-06-03
  • 文  號:攀辦發〔2016〕22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方案(2016~2018)》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3日

  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方案(2016~2018)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扎實推進攀枝花市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建設,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服務和管理,幫助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根據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和《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方案(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和服務機制,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的知識產權評估和轉讓交易體系、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動態跟蹤服務體系和知識產權質押風險評估與預警機制,培養一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評估人才,建立知識產權評估和轉讓交易平臺,培育金融創新產品,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提升我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為推動我市“全民創業、萬眾創新”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貢獻。

  (二)具體目標。

  1.建立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政策體系。

  2.建立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機制。

  3.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融資功能,拓寬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攀枝花企業自主創新成果的產業化進程,每年推動2~3家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融資實現成果轉化。

  4.增強金融機構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力度,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規模穩步擴大。力爭設立1家科技銀行,爭取在川內率先開展投貸聯動試點,實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規模逐年增長。

  5.建立比較有效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介服務體系,引進1~2家知識產權評估、評價和融資服務機構。

  6.推動1~2家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保險業務。

  7.完善“攀枝花市釩鈦專利技術交易中心”、“知識產權信息港”的交易、融資服務平臺功能,推動知識產權多元化價值實現。

  二、工作機構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與攀枝花市科技金融工作領導小組一體),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保險行業協會等單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制定相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組織引導金融機構有序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

  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建明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郭 勇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 明 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局長

  孔 煒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劉貞康 市金融辦主任

  肖筑彥 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林鵬程 攀枝花銀監分局副局長

  成 員:羅啟武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羅慶寬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玖斌 市財政局副局長

  焦 崎 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卓汶建 市商務和糧食局副局長

  劉 文 市工商局副局長

  李英勇 市質監局副局長

  伍從銀 市農牧局副局長

  李宏波 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張瑞莉 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黃 琴 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宏波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政策體系。

  1.設立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金,納入全市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范圍,確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制定風險補償措施,明確風險分擔比例,落實管理權責,具體方案另行制定。(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2.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扶持激勵政策。制定《推進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攀枝花市知識產權保險管理辦法》;修改完善《攀枝花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攀枝花市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管理辦法》。按照《四川省財政金融互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川財金〔2016〕3號)文精神,制定對質押貸款企業的財政補貼、對中介機構的獎勵和補助、對銀行的獎勵和補貼等三個方面扶持政策,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降低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融資成本,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指導推動各縣(區)、釩鈦高新區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市保險行業協會)

  (二)建立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機制。

  1.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與科技金融聯席會議制度緊密掛鉤),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系工作會議,制定和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明確工作職責,確定工作重點和目標(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聯席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完善項目推薦、信息通報、評估服務、誠信監管等溝通協調機制,協同推進質押融資試點工作(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成員單位和部門交流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動態,及時通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信用及風險控制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體系。

  1.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由攀枝花銀監分局、市金融辦、人發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共同選擇確定1家商業銀行試點設立科技支行。探索和創新知識產權信貸模式,研究制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落實融資模式,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力爭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牽頭單位:攀枝花銀監分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2.推動攀枝花市金鼎擔保公司等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服務,構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補償和盡職免責機制。支持和引導各類擔保機構為知識產權交易提供擔保服務,探索建立社會化知識產權權益擔保機制(牽頭單位:市金融辦;配合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3.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確定1~2家保險公司開展知識產權保險試點,探索創新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建立信貸、擔保、保險、財政補貼的協調推進機制(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保險行業協會、各財產保險公司)。

  4.引進知識產權融資服務機構。在已引進的知識產權營運機構基礎上,進一步引進專業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鼓勵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機構、中小企業充分利用專業評估服務,充分關注評估報告披露事項,按照約定合理使用評估報告。(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

  5.組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家咨詢隊伍,建立由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法律、財務、技術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攀枝花市知識產權專家庫,指導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為有需求、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和質押融資等相關事務提供咨詢服務。(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市保險行業協會)。

  6.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需求征集與分析。對企業融資需求進行征集、調查、統計和分析,重點對國家、省、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中擁有知識產權和運用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建立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動態數據庫,幫助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7.組織項目對接活動。組織金融機構和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知識產權洽談對接,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擔保融資和企業上市、入股過程中的知識產權評估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常規化、常態化。(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各商業銀行)

  (四)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信用及風險控制體系。

  1.建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體系。支持商業銀行進行風險控制,建立融資還貸信息反饋登記以及動態信息數據庫,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信用體系。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工商局、稅務部門等部門負責提供需求企業的生產經營、誠實納稅、守法經營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和數據,提供企業的信用度評價。(責任單位:攀枝花銀監分局、領導小組其它成員單位、各商業銀行)

  2.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承擔機制。推動銀行、擔保、保險、財政補貼按一定比例承擔融資風險。銀監部門要指導和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體系,創新授信評級,嚴格授信額度管理,建立知識產權質押物價值動態評估機制,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等部門有關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的意見,加強評估質量管理,防范知識產權評估風險(牽頭單位:攀枝花銀監分局;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商業銀行)。

  (五)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業人才培養和培訓。

  加強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家咨詢隊伍成員的培訓工作,尤其是對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和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加強評估的系統培訓,對金融機構信貸和風險評估人員加強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評估培訓,培養知識產權信貸、評估、法律和技術服務人才隊伍。每年組織相關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中介機構、行業組織、企業知識產權部門負責人參加國家和省知識產權局等單位舉辦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培訓,提高操作能力和業務水平。(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六)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轉移和交易平臺建設。

  積極推動攀枝花市釩鈦專利技術交易中心、知識產權信息港建設,引導風險投資機構參與專利成果產業化投資,探索知識產權許可、拍賣、出資入股等多元化價值實現形式,促進知識產權流轉。探索建立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轉移、轉讓制度和體系,支持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機構質權的實現(牽頭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市金融辦、攀枝花銀監分局)

  (七)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對評估機構及注冊資產評估師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業務服務信用、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動態監督審核其機構評級、人員資質、評估收費等情況,制止低價惡性競爭或超標準收費行為,規范評估市場(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農牧局)。

  2.加強對出質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對質押融資項目實行知識產權保護重點監控,持續開展知識產權風險預警等跟蹤管理。對于侵犯出質知識產權的行為,知識產權執法部門實行快立案、快處理、快結案的原則,依法及時、有效地處理。(責任單位: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市商務和糧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牧局)

  四、工作要求

  (一)營造輿論氛圍。

  市級相關部門和縣(區)政府要通過“4.26知識產權日”、“3·15宣傳日”“專利活動周”、“雙打”活動等,大力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宣傳普及活動。各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進一步加大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充分發揮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作用,引導企業采取知識產權轉讓、許可、質押等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緩解我市擁有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營造推進國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的濃厚輿論氛圍。(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強化服務保障。

  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按照省、市有關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政策要求,協同各部門和金融機構做好相關工作。攀枝花銀監分局要加強指導,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規范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督促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簡化手續、提高效率,做好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監測分析工作。同時,各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溝通機制,協調解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遇到的實際問題。(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攀枝花銀監分局、人民銀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領導小組其它成員單位、各商業銀行)

  (三)建立考評機制。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自2016年起,每年12月20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年度工作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組織年度考評并適時組織日常督導檢查,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分工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牽頭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五、工作進度安排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于2016年1月正式啟動,2018年12月結束,試點期為3年。

  (一)試點籌備階段(2016年1月~2016年8月)

  1.討論并擬訂《攀枝花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方案》;

  2.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險機構公布市級以上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名單;重點推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單

  3.確定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的銀行、保險、擔保、評估單位名錄;

  (二)試點實施階段(2016年8月~2018年8月)

  1.召開國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城市啟動大會,簽訂銀政、銀企融資合作協議。

  2.定期召開試點銀行、擔保、評估、保險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進會,指導銀行、擔保、評估、保險機構出臺或修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管理辦法或操作流程。

  3.籌備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查詢及質押融資登記信息平臺。

  4.組織試點銀行、擔保、評估、保險機構深入企業調查了解知識產權融資需求、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品種市場營銷等對接活動。

  5.組織檢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方案實施情況,通報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與效果,研究解決階段性工作問題。

  6.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成功的企業落實相關扶持政策。

  7.對新設科技支行、投貸聯動試點、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進展好的銀行落實相關獎勵政策。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8月~2018年12月)

  1.召開試點工作總結大會,及時總結試點成果,推廣經驗。對試點取得成功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給予通報表彰。

  2.研究制定試點成果擴大運用工作方案,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成果。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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