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攀枝花市三區危舊房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6-30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4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6-25
- 發布日期:2015-06-30
- 文 號:攀辦函〔2015〕114號
東區、西區、仁和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切實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東區、西區、仁和區轄區內危舊房改造項目的房屋征收貨幣化安置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貨幣化安置標準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我市東區、西區、仁和區轄區,由政府主導實施的,經市舊城改造領導小組認定的危舊房改造項目。
二、貨幣化安置方式
包括:房屋征收部門直接以貨幣補償給危舊房改造居民的補償方式;房屋征收部門搭建服務平臺,組織危舊房改造居民自主購買商品房的補償方式;房屋征收部門回購商品房作為危舊房改造居民的安置房源的補償方式。
三、危舊房征收補償、補貼及獎勵的范圍
危舊房改造征收補償、補貼及獎勵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訊、水電氣、空調移機、裝飾裝修及相關設施設備損失等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政策性補貼;簽約搬遷獎勵。
四、危舊房屋征收補償、補貼及獎勵標準
?。ㄒ唬┴泿呕仓醚a償標準
1.房屋價值補償
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乘以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對被征收人的房屋價值進行補償。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評估機構的選擇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定執行。
2.搬遷補償
征收住宅用房的,搬遷費按每個產權戶1200元發放。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計算,每個產權戶不低于1200元。
3.臨時安置補償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發放12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東區炳草崗片區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12~16元/平方米·月標準計算;其它片區按東區炳草崗片區的高限價格下降2~5元/平方米·月標準計算。
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發放3個月停產停業補助費,停產停業補助費的計算按《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4.設施設備損失補償
房屋評估價值應包含水電氣設施設備價值,故對水電氣設施設備不再單獨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其它設施設備的補償費用按下列標準發放:
?。?)電話100元/部;
?。?)光纖寬帶100元/戶;
(3)有線電視500元/戶;
?。?)空調移機300元/臺;
?。?)燃氣熱水器移機150/部;
(6)太陽能熱水器移機500元/臺。
5.室內裝飾裝修價值補償
被征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評估機構評定結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制定具體房屋征收項目的補償方案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征收范圍內統一的裝修補償標準。
(二)貨幣化安置的政策性補貼
征收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0%給予貨幣補貼;被征收人選擇在被征收房屋所在轄區范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根據購房納稅憑證,由轄區房屋征收部門再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30%給予購房補貼(新購房屋價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格的,按新購住房價格的30%給予購房補貼)。
征收非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給予貨幣補貼。
(三)簽約搬遷獎勵
房屋征收部門對提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可按征收補償方案給予不同檔次的獎勵。具體標準和發放辦法如下:
1.提前簽約獎。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一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15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簽約獎;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二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1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簽約獎;被征收人超過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二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不予獎勵。
2.提前搬遷獎。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一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3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搬遷獎,按戶保底不低于5000元;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二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2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搬遷獎,按戶保底不低于3000元;被征收人超過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第二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不予獎勵。
3.被征收房屋為商業、辦公、倉儲、企業生產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獎勵,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計算。
五、征收補償、政策性補助及搬遷獎勵的發放
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政策性補貼以及獎勵等,以戶為單位發放給被征收人或與被征收人結算。被征收人的確定以房屋權屬登記為準,一處房產多人共有的,按照一個產權戶認定。
按“先補償、后搬遷“”的規定,被征收房屋的補償費應在搬遷前發放;政策性貨幣補貼和簽約搬遷獎勵在被征收人按時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后及時發放;政策性購房補貼根據購房納稅憑證及時發放。具體發放時間由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中約定。
六、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
(一)被征收房屋有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的認定以房屋權屬登記證記載的面積為準。被征收人對房屋權屬登記證記載面積有異議,并提出重新確認面積要求的,由被征收人向核發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提出申請,以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最終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
(二)被征收房屋未經產權登記的,經認定后符合補償條件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或者與被征收人共同委托具備測繪資質并在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測繪機構,按照規定對被征收房屋進行測量后確定建筑面積,予以補償。
七、東區、西區、仁和區政府可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的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八、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施行前已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項目,繼續按照原有規定辦理。
九、本通知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