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6-09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3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6-21
  • 發布日期:2015-06-21
  • 文  號:攀辦發〔2015〕45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有關大企業:

  《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21日

  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強力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省政府分解下達給我市的年度目標任務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三年打基礎、五年基本達標、力爭通過驗收”的創國模工作目標順利實現,根據《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及《攀枝花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規劃》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國家總量減排政策,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為載體,加大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為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奠定堅實基礎,為全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拓展發展空間、騰出環境容量。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在2014年基礎上,二氧化硫削減19.61%;氮氧化物削減5.45%(其中機動車削減1.86%);化學需氧量削減0.5%;氨氮削減0.5%。

  (二)全面完成《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中重點減排項目。

  (三)全力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與運行,2015年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運行達到考核要求(全市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75%以上、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80%以上、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5%以上)。

  (四)各縣(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攀鋼集團公司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及重點減排項目見附件1、附件2。

  三、工作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為全面完成2015年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必須加快重點減排項目建設力度,強化減排項目監督管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確保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一)加快重點減排項目建設力度

  1.加大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建設整改力度。

  以鋼鐵行業排放新標準限值為目標,加快攀鋼集團公司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新2號和新3號燒結機煙氣脫硫整改進度和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球團廠、攀枝花鋼企米易白馬球團有限公司煙氣脫硫整改進度,進一步規范和優化脫硫相關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煙氣二氧化硫達新標排放。

  2.加快推動其他重點工程建設項目。

  加快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1×30萬kw矸石發電機組建設步伐,確保現有3×10萬kw機組關停工作按期完成。

  3.完善和規范重點減排項目在線監測設施。

  規范和完善已投運在線監測設施和中控系統的球團、水泥等重點行業生產企業的相關運行管理臺賬和制度,確保污染治理和在線監測等環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并嚴格按規范要求開展在線監測標定、比對及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

  4.加大全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管理力度。

  一是加大西區陽晨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米易縣迷昜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網建設維護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生活污水產生量6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7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二是完善鹽邊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2015年6月建成鹽邊縣城北污水收集管網,將鹽邊縣城北區域生活污水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60%以上,2015年底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70%以上;三是加快馬坎污水處理廠和小沙壩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步伐,將新建客運站、蝴蝶花園、銀江鎮生活污水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切實提高服務片區生活污水收集率;四是加快鹽邊縣漁門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確保2015年6月建成投運,加大其他已建鄉鎮污水處理廠規范化管理力度,確保正常運行。

  5.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整治。

  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必須按照總量減排管理體系要求開展污染控制和總量減排工作,進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設施及相關資料;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必須按“雨污分流”和“干濕分離”要求進行設計建設。對未認可削減量的攀枝花市隆吉養豬專業合作社、鹽邊縣健民畜牧養殖場、米易縣張應軍養殖場等三家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實施整治,確保實現減排效益。

  6.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機動車污染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落實《四川省機動車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川環辦發〔2014〕78號)要求,強化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訂全市“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實施方案,加快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和“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進度,推動已建機動車環保檢測線開展檢測工作,確保完成2015年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目標任務。

  (二)強化減排項目監督管理

  1.加大環境監察和監測頻次。

  加強對已建污水處理設施和煙氣脫硫脫硝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已建成減排設施穩定運行率、處理效率達到要求;加強重點工業污染源、釩鈦高新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和在線數據監控,提高穩定達標率,充分發揮減排效益。

  2.加強減排項目在線監測監督管理。

  火力發電、燒結、球團、水泥企業已建成投運的煙氣脫硫、脫硝項目中控系統、在線監控系統必須滿足國家有關規范要求,確保正常運行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傳輸的有效性,按照月報、季報和年度核查材料的要求落實電子、紙質臺賬,實現規范化管理。

  3.強化已建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

  加強對全市及各縣(區)已建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中控系統、在線監測系統正常穩定運行,廢水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確保在線監測數據傳輸有效率滿足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要求;新建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必須同步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和建設中控系統,確保接入中控系統參數和歷史數據的保留符合國家對污水處理廠核查的有關要求。

  4.加強鈦白行業廢氣、廢水污染治理規范化運行監管。

  一是全市鈦白粉生產企業要加強廢氣、廢水污染治理設施的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和定量化運行管理,確保長期穩定運行、污染物排放達標;二是及時檢修維護已建廢水廢氣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確保在線監測數據真實可靠和數據傳輸有效率;三是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滿足相關監測規范要求;四是加大環保崗位人員培訓力度,規范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及相關生產記錄。

  5.組織開展總量減排專項督查。

  按月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對其他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總量減排工程實施進度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督查。按照“落實責任、明確時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對年度重點減排工程項目逐一跟蹤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預警通報,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建設

  全力推進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強化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按月對燒結、球團、電力、水泥、污水處理廠、造紙等重點行業的全口徑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審核,實現污染物減排動態管理,做好企業排污數據檔案建立工作,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體系。

  (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

  1.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裝備。根據省政府下達給我市的淘汰落后產能計劃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淘汰落后產能推進詳細計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計劃地關停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同時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及計劃執行情況的督查督辦,防止死灰復燃。

  2.嚴格工業項目準入,新建工業項目要把總量控制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新上建設項目不允許突破總量控制指標,對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建立項目審批問責制,把好項目準入關。

  四、職責分工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強化措施、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確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本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大投入、細化管理;大力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推動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加強縣(區)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能力建設。

  市發改委:負責將總量減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國家、省、流域、區域各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及污染防治規劃中的污染減排項目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積極幫助落實資金。

  市經信委:制訂全市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市住建局:負責新建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作,按進度推進。

  市財政局:負責將重點總量減排項目納入環境保護資金支持范疇。

  市商糧局:配合開展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和報廢拆解汽車市場的監管,防止違規違法的報廢汽車零部件流入市場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實施機動車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按規定對達到使用年限的機動車和“黃標車”實施強制淘汰,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淘汰指標;制訂機動車環保禁、限行路線和工作方案。

  市國資委:負責實施完成市車輛安全檢驗中心環保檢測線升級改造,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配合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

  市水務局:負責督導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維護管理,督導城市現有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和升級改造、中水回用工作,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

  市城管局:負責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的改造維修,督促指導各縣(區)污水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提高脫氮除磷能力。

  市農牧局:負責全市畜禽養殖總量減排工作,將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納入單位年度建設計劃,確保完成畜禽養殖業及農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目標任務。

  市統計局:負責提供總量減排核查核算相關統計數據,加強對造紙、鋼鐵、水泥、火電等重點行業各項統計數據的審核。

  市環保局:負責編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年度目標任務;加強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能力建設;負責加強對工程減排項目和環保設施運行的日常監管,并定期向市政府報告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開展和落實的有關情況。

  市目標督查辦:負責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納入對各縣(區)政府的目標考核。

  相關企業:加強總量減排設施運行管理,確保各項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加強工藝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積極采用新工藝設備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強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工作,確保達到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傳輸有效率和污染源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考核要求,完成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釩鈦園區管委會要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項目和資金,嚴格監督管理,確保按期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和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各縣(區)政府、市級相關責任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積極推進總量減排工作。

  (二)落實責任,強化考核

  根據省政府下達的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市政府分解確定了各縣(區)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同時確定了本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重點減排項目。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對轄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負總責,要把總量減排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相關企業是減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對不按要求治污減排和違法排污的企業依法處罰,并在安排環保補助資金、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三)科學分析,統籌部署

  認真做好環境統計工作,確保各項數據科學、準確,在此基礎上認真分析研究全市工業、農牧業、生活污染源減排潛力與空間,掌握總量減排工作最新動態與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分解落實責任,為全面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任務奠定良好的基礎。

  (四)落實資金,完善政策

  加大總量減排資金支持力度,認真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積極爭取中央、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完善有利于污染減排的政策支持,包括污水處理收費、工業降氮脫硝、農村“以獎促治”項目安排等。

  附件:1.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

  分解表

  2.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重點減排項目

  附件1: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任務分解表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化學需氧量 氨 氮
東區 控制目標2400噸 控制目標380噸 削減比例2.1% 削減比例1.4%
西區 削減比例42.9% 削減比例17% 削減比例4.9% 削減比例5.1%
仁和區 控制目標650噸 削減比例2% 控制目標2297噸 控制目標278噸
米易縣 削減比例59.4% 削減比例15.3% 削減比例2.7% 削減比例1.1%
鹽邊縣 削減比例25.3% 控制目標475噸 削減比例1.6% 削減比例1.5%
園區

 

    (含金

    江鎮)

  

控制目標2650噸 控制目標220噸 控制目標1082噸 控制目標67噸
攀鋼 削減比例18.7% 削減比例10.5% 控制目標250噸 控制目標10噸

 

  附件2:攀枝花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重點項目

  (1)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點減排項目

  

序號 企 業 名 稱 工 作 要 求 項目時限 責任部門
1 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煉鐵廠 新1號燒結機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污染物達標排放。   攀鋼(集團)

 

    公司

  

2015年6月前完成新2號燒結機脫硫系統整改,實現達標排放,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 2015年6月
2015年7月前完成新3號燒結機脫硫系統整改,實現達標排放,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 2015年7月
6號燒結機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污染物達標排放。  
2 攀鋼集團鋼鐵釩鈦股份有限公司發電廠 2015年6月前關閉現有3×10萬kw機組。 2015年6月
3 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球團廠 2015年7月前完成煙氣脫硫系統整改,實現達標排放,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 2015年7月 東區政府
4 四川川煤華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矸石發電廠 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80%,污染物達標排放。   西區政府
5 攀枝花鋼城集團瑞豐水泥有限公司 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硝效率達60%,污染物達標排放。  
6 攀枝花市廣川冶金有限公司 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污染物達標排放。   鹽邊縣政府
7 攀枝花鋼企米易白馬球團有限公司 2015年8月前完成煙氣脫硫系統整改,實現達標排放,確保煙氣綜合脫硫效率達90%,污染物達標排放。 2015年8月 米易縣政府
8 攀枝花鋼城集團瑞達水泥有限公司 規范脫硫設施運行管理,確保煙氣綜合脫硝效率達60%,污染物達標排放。  
9 米易縣國輝矸石磚廠 2015年9月前實施關停。 2015年9月

 

    (2)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減排項目

  

序號 項 目 名 稱 工 作 要 求 完成時限 責任部門
1 馬坎污水處理廠 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2015年6月生活污水處理量達到1萬噸/日。 2015年6月 市住建局

 

    東區政府

  

2 小沙壩污水處理廠 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維護,2015年6月前將新建客運站和蝴蝶花園生活污水接入集中處理,進入污水廠生活污水的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80毫克/升。 2015年6月 市城管局

 

    市水務局

    東區政府

  

3 炳草崗污水處理廠 強化運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和在線監測設備全年正常穩定運行,滿足監測體系考核要求。   東區政府

 

    市水務集團

  

4 大渡口污水處理廠 強化運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和在線監測設備全年正常穩定運行,滿足監測體系考核要求。  
5 攀枝花陽晨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維護,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生活污水產生量6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7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2015年6月 西區政府
6 仁和污水處理廠 強化運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和在線監測設備全年正常穩定運行,滿足監測體系考核要求。   仁和區政府

 

    市水務集團

  

7 鹽邊縣漁門鎮污水處理廠 加快建設進度,確保2015年6月建成投運。 2015年6月 鹽邊縣政府
8 鹽邊縣自來水公司污水處理廠 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2015年6月前將鹽邊縣城北生活污水接入集中處理,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200毫克/升以上,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60%以上,2015年底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70%以上。 2015年6月
9 迷昜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 2015年6月底前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生活污水產生量6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50毫克/升以上;2015年底前實現污水收集量達到服務區域污水產生量的70%以上,進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達到180毫克/升以上,并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 2015年6月 米易縣政府

 

    (3)2015年規模化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項目

  

序號 項 目 名 稱 工 作 要 求 完成時限 責任部門
1 攀枝花市隆吉養豬專業合作社 按總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產經營和污染治理臺賬,實現減排效益。 2015年11月 仁和區政府
2 鹽邊縣健民畜牧養殖場 按總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產經營和污染治理臺賬,實現減排效益。 2015年11月 鹽邊縣政府
3 米易縣張應軍養殖場 按總量核查要求整改完善生產經營和污染治理臺賬,實現減排效益。 2015年11月 米易縣政府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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