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5-19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42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4-22
  • 發布日期:2015-04-22
  • 文  號:攀辦函〔2015〕81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市九屆人大四次會議和市政協八屆五次會議期間,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政協組成單位提出建議135件(含議案轉建議2件)、提案254件,已通過攀枝花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在線信息系統交各承辦單位辦理。為充分發揮建議和提案在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現就做好相關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是對政府依法監督和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對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李克強總理在聽取2014年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時明確要求:“認真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創新工作機制,將建議提案辦理與本職業務一并考慮、一體部署、一同推進”。因此,各承辦單位要充分認識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關于辦理工作的新要求,把辦好建議提案與加強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相結合,突出辦理實效,提高辦理質量。

  二、不斷完善辦理工作聯系機制

  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辦理工作聯系機制,形成全方位的辦理格局。一是要完善請示報告機制。對于群眾反映強烈、涉及面較廣、辦理協調有難度的建議提案,應主動向市政府請示報告,協調解決;對于屬于上級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建議提案,要積極向上反映情況,努力爭取落實。二要完善主、會辦單位之間的聯系機制。主辦單位要切實發揮牽頭組織作用,主動召集會辦單位進行會商,分解辦理任務,以發函、召開會議等形式給會辦單位明確辦理任務,提出工作要求,督查辦理進度,提出對會辦單位的考核意見。三要完善與代表委員的溝通機制,做好“三次有效溝通”。辦理前,與代表委員進行充分溝通,準確了解代表委員的意圖,掌握相關情況,征求代表委員對建議提案辦理的意見,克服辦理過程中的盲目性和隨意性。辦理中,主動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指導工作,自覺接受代表委員的監督,確保辦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過場。辦理后,承辦單位必須以正式公文答復代表委員,并及時跟蹤送達情況。

  三、加強辦理工作臺賬管理和信息報送制度

  各承辦單位要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處室認真辦、綜合處室總協調”的辦理工作機制上,充分依托攀枝花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在線信息系統,強化臺賬動態管理以及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分析掌握辦理工作進度,按照辦理時限要求和辦理標準,倒排時間節點,做好辦理工作計劃,指定分管領導,落實具體承辦人員。健全辦理進展跟蹤反饋機制,及時向部門領導、市目標督查辦報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進展和與代表委員聯系溝通情況。收集整理與承辦建議提案所涉問題相關的領導批示、會議紀要或記錄、工作簡報、計劃、總結、答復函件等文字材料和會商、見面、調研等圖片資料,及時上載到攀枝花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在線信息系統中。

  四、不斷創新辦理工作方法

  面對新形勢和新常態,各承辦單位要不斷改進和創新工作方法,以解決實際問題為重點。進一步拓寬工作思路,堅持一般建議提案綜合辦、重點建議提案跟蹤辦、難點建議提案會商辦、緊急建議提案應急辦。采取“開門辦理”“回訪辦理”“現場辦理”“聯合辦理”等方式,不斷研究探索辦理工作新方法。緊緊圍繞本單位重點工作,篩選和確定本單位重點辦理的建議提案,由領導班子成員領銜辦理,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轉變作風,積極為代表委員履職提供方便,以搭建知情明政平臺,邀請和組織代表委員到本單位視察、調研等方式開展辦理工作,不斷探索創新服務方式。

  五、依法公開辦理工作結果

  各承辦單位作為辦理工作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公開職責,積極做好辦理結果公開工作。除涉密內容外,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以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復文,主辦單位要在答復代表委員后1個月內在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開。市目標督查辦匯總各單位公開情況,在年底對應該予以公開的辦理復文進行集中公開。各承辦單位在形成答復函件時,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對代表委員進行虛假承諾,因本單位工作中存在不作為或工作不到位的問題而故意不公開答復函件或刻意隱瞞答復函件相關內容的,依據有關規定問責。

  六、強化辦理工作督查考核

  各承辦單位要在2015年8月1日前完成建議提案的辦理正式答復工作,市目標督查辦于9月份分別向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報告和通報市政府辦理建議提案的有關情況。2015年辦理工作的督查重點是與代表委員溝通率、代表委員滿意率和問題解決率。按時辦復率、與代表委員溝通率、非涉密復文公開率要繼續保持100%,代表委員滿意率要不低于去年水平,問題解決率要進一步提高。市目標督查辦重點對2013年以來B類件中承諾事項的落實情況、本年度答復函件公開情況等開展督查。對于重視程度不夠、辦理工作不力、進度明顯滯后、辦理質量差的承辦部門,限期督促整改并給予通報批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2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點擊下載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