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12-1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5-0006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4-12-15
  • 發布日期:2014-12-15
  • 文  號:攀辦函〔2014〕210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切實加強殯葬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建立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動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研究解決推動全市殯葬改革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突出問題,加強對殯葬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二、組成人員

  召集人:柳康健 副市長

  成 員:龐 德 市政府副秘書長

  錢 衛 市民政局局長

  賴小紅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熊培元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孫 超 市發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王 軍 市財政局副局長

  秦勝永 市民政局副局長

  余曉琴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盧海濱 市住建局副局長

  尚 建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曾順強 市林業局副局長

  雷武岷 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委副局長主任

  劉 松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付琳玲 市工商局副局長

  張光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錢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

  市委組織部:負責掌握黨員、干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殯葬事務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會同市發改、國土資源、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涉及殯葬事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加強對殯葬服務市場價格的指導和監管,依法查處殯葬服務亂收費行為,并將殯葬事業發展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財政局:加大對殯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實施惠民殯葬政策所需經費的投入,不斷改善殯葬公共服務設施條件。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新選址建設公墓是否符合土地規劃進行審查,查處違規占用土地建設公墓(塔陵)特別是違規占用耕地修建墳墓行為。

  市林業局:負責查處違規占用林地建設公墓(塔陵)和修建墳墓等行為。

  市住建局:負責把殯葬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規劃建設殯葬服務設施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對阻礙殯葬執法行為及非法運尸車輛予以打擊。

  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市衛計委:規范醫院太平間管理,不得將醫院太平間承包給個人,醫療機構應及時與死者家屬協商后通知當地殯儀館、火葬場或殯葬服務站接運在醫院去世者的遺體,不得擅自處理遺體,也不得開展基本殯葬服務。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加強對治喪環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亂設靈堂、拋灑冥紙和燃放鞭炮等擾民行為。

  市工商局:負責嚴格規范喪葬用品市場,依法查處非法制造、經營喪葬用品等行為。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黨員、干部死亡一次性撫恤政策,除按規定允許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外,查驗確認有關火化證明。

  四、工作規則及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開。因工作需要按照市領導指示可以臨時召集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聯席會議成員及相關人員參加。

  (二)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確認會議議定事項,經聯席會議召集人同意后印發貫徹落實。會議決定事項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三)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接任者替補,不再另行發文。

  (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涉及殯葬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及時提出需要聯席會議研究和討論的議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按要求準時向牽頭部門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單位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共同推動我市殯葬改革工作。

  (五)各縣(區)政府應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合力推動殯葬改革工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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