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12-04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6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文  號:攀辦函〔2014〕192 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級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相關要求,全國、全省正在安排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為我市按照統一部署開展我市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為確保按時完成普查工作任務,全面掌握我市林業有害生物現狀,滿足科學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時間安排

  (一)準備和預實施階段

  2014年110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主要做好組織、技術、人員、物資、經費等準備,完成領導機構成立、組織動員、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制定、經費籌措、人員培訓、社會宣傳、資料收集、設備采購、開展普查試點等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

  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全市范圍內外業調查、林業有害生物數據采集、標本采集等工作。具體包括林業有害生物種類、寄主植物、發生范圍、發生面積、危害程度、傳播途徑等信息數據的實地調查,林業有害生物實物標本的采集及生態照片拍攝等外業工作及實物標本制作等。

  (三)外業補充調查與匯總評估階段

  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全市林業有害生物標本制作、種類鑒定、外業補充調查、信息整理分析、檔案整理、林業有害生物種類風險評估與評估結果上報、普查工作檢查驗收、成果匯總與上報等工作。

  二、普查范圍與目標

  本次普查涉及面寬、質量要求高、工作任務重。普查對象是可對林木、種苗等林業植物及其產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蟲、有害植物及鼠、兔、螨類等。普查范圍為全市范圍內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觀賞和四旁綠化樹木及花卉、苗木、種實、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產和經營場所等。

  最終目標是進一步弄清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分布、來源等現狀,掌握已知林業有害生物種類及原可能有但沒有關注或發現種類的新情況;對2003年以后新發生或新傳入的種類進一步核實,搞清發生變化情況;建立市、縣級林業有害生物實物、數碼標本室和數據庫,編制林業有害生物情況一覽表和分布圖和普查報告,更好地為林業生產性防治服務。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普查工作需要,市政府成立全市林業有害生物普查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普查工作組織實施。各縣(區)政府也要根據普查工作要求,成立由縣(區)政府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確保普查工作順利推進,全面完成。

  (二)足額落實經費。市、縣財政部門要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要求和普查工作需要,將普查所需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明確職責分工。此次普查工作以縣(區)級為實施單元,縣(區)負責組織實施,市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和匯總上報資料工作。各縣(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普查工作;鼓勵社會具有專業技術資質的機構參與普查工作。

  (四)加強協調配合。市、縣(區)農業、交通、園林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各級林業部門,做好本行業所涉及林木與普查工作的銜接實施工作。

  (五)強化技術支撐。各縣(區)可依托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森防檢疫等部門技術力量,指導、參與普查工作,確保普查成果質量。

  附件:攀枝花市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職

  責分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

  攀枝花市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攀枝花市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李仁杰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尹 森 市政府副秘書長

  凌永航 市林業局局長

  成 員:魏 東 市財政局副局長

  于淑英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胡昱冰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伍從銀 市農牧局副局長

  張洪祥 市農林科學院院長

  張 林 市林業局總工程師

  王川江 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廖助龍 西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唐旭光 仁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陳 華 鹽邊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范志偉 米易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陳 林 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普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總工程師張林同志擔任。

  二、成員單位職責

  市林業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全市普查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將市級普查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

  市城市管理局、市農牧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本行業所涉及林木與普查工作的銜接實施工作。

  市農林科研院:為普查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持;協助做好生產基地范圍內的普查工作。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負責做好所轄區域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經費的落實。

  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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