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12-04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5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文  號:攀辦發〔2014〕67 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生活,經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提高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月人均3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年人均2500元。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密切配合,切實保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確保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相關工作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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