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12-04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5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文 號:攀辦發〔2014〕67 號
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生活,經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提高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月人均3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年人均2500元。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密切配合,切實保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確保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相關工作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