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攀枝花市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06-12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25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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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有關人民團體:

  為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新目標、新要求,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我市就業創業工作,市政府決定建立攀枝花市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原攀枝花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攀辦函〔2006〕153號文件)自行廢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分析全市就業形勢,研究和解決有關就業創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和落實促進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協調和指導縣(區)和部門的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主持召開,邀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參加,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市人社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完善和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推動發展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加強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管理以及就業援助;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嚴格實施就業準入制度;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加強失業調控和就業管理,推進跨地區勞務協作和對外勞務輸出,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做好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搭建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和完善創業服務體系,組織開展創業指導服務,加大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創業者融資難問題。

  (二)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單位大力宣傳黨和政府的就業創業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就業創業宣傳方案,引導下崗失業人員轉變就業觀念;組織和協調新聞媒體宣傳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宣傳就業創業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事跡,為全社會關心支持就業創業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市目標督查辦:負責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民生目標考核,配合市人社局建立市就業創業工作指標考核體系;做好就業創業工作督查督辦,確保市政府下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就業創業目標任務完成。

  (四)市發改委:負責統籌經濟與就業發展,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全市地方總體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控制失業率和增加就業崗位計劃目標;落實權限范圍內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在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把促進就業創業作為重要因素考慮,督促扶持創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的實施。

  (五)市教育局:負責指導職業教育,督促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引導和鼓勵大中專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創業;將創業教育納入全市中學及大中專院校教學工作并督促實施;指導各大中專院校開展創業培訓工作。

  (六)市經信委:負責通過市場準入、產業政策扶持等措施,促進勞動密集型產業和中小企業發展,增加就業崗位,拓展就業渠道;全面貫徹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積極發展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創業孵化器等各類創業載體,不斷改善創業孵化環境,提高創業服務能力,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服務;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

  (七)市監察局:負責督促市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就業創業各項扶持政策情況;加強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就業創業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和改善行政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提高其行政效能。

  (八)市民政局:負責加大社區建設力度,指導社區服務,促進社區就業創業工作,支持發展社區中有利于促進社區和諧的民間組織(即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推動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實際困難問題;組織實施“退役士兵創業行動”;開展退役士兵創業培訓和技能培訓;將社區創業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

  (九)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就業創業工作需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編制就業創業資金預算,合理安排就業再就業資金,加強就業創業資金監督管理;落實各項就業創業財政扶持政策;了解和反映再就業稅費扶持政策執行情況和存在問題;保證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及時支付;保障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勞動保障執法監察機構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機構必需的經費。

  (十)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失地無業農民的就業和失業保險工作;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做好各類創業園區和場地的用地安排。

  (十一)市住建局:負責督促行業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專業技能水平;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勞動就業創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落實;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和園區的整體規劃管理;為項目審批提供“綠色通道”,加快項目實施,推動創業企業發展。

  (十二)市水務局:負責優化農村就業環境,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促進農村就業的水利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對從事漁業生產、水產品加工、流通方面的自主創業者給予創業扶持和技術指導。

  (十三)市農牧局:負責制定鼓勵從事種植、養殖和農產品加工業等政策和實施措施;征集和報送農業產業創業項目,組織實施“農民工創業行動”;積極組織農村勞動力參加創業培訓和技能培訓,加快培育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為重點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開展農村勞動力調查研究,為多渠道促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提出政策建議。

  (十四)市商務糧食局:負責制定促進第三產業創業的工作方案;為現代物流業、服務業創業者提供政策和技術服務;加強城鄉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和社區服務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大力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

  (十五)市國資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就業安置和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工作;充分利用國有企業閑置資源,促進創業孵化基地和園區等建設。

  (十六)市統計局:負責做好就業創業統計工作,建立就業創業統計制度;設置和完善相關創業統計指標。

  (十七)市旅游局:負責制定旅游創業項目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改善旅游環境,促進旅游創業項目建設,將旅游項目納入全市旅游項目庫統一管理,為旅游項目經營者提供行業指導和咨詢等服務;組織旅游創業項目從業人員專項業務培訓;大力開發旅游產品及附屬紀念品創業產業,幫助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十八)市扶貧移民局:負責抓好貧困地區扶貧對象及移民群眾就業創業工作,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勞務輸出、就業安置等工作,鼓勵扶持扶貧對象、移民群眾自主創業,增加貧困對象、移民群眾收入,提高扶貧對象、移民群眾生活水平。

  (十九)市投資促進局:負責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創業計劃;組織制定優化投資創業環境工作意見;協調解決來攀創業的投資者在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幫助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資創業項目庫,適時發布創業項目信息,納入全市創業項目庫使用;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第三產業的引進力度;加強招商引資各項優惠政策宣傳。

  (二十)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堅持依法治稅,確保促進就業創業各項稅收扶持政策落實到位;改善行政管理,簡化行政審批手續,為創業者開辟綠色通道。

  (二十一)市工商局:負責鼓勵和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降低創業門檻,改善行政管理,開辟綠色通道,為創業者辦理工商登記等提供便捷的服務;開展開業指導及相關政策法規、信息咨詢服務。

  (二十二)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負責參與制定就業創業金融扶持優惠辦法,改善融資環境;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者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及時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對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給予信貸支持;推動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發展長效機制;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二十三)市總工會:負責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督促各項扶持政策的落實;開展調查研究,總結典型經驗,及時反映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創業中的突出問題;教育和引導職工轉變觀念,配合做好下崗失業職工、農民工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就業創業能力,為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辦實事;健全各種經濟所有制企業工會組織,維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創業典型宣傳,提高職工自主創業積極性。

  (二十四)團市委、市婦聯:負責發揮共青團和婦聯組織的作用,大力宣傳黨和政府的就業方針、政策;發揮群團自身優勢,加強對城鄉勞動者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中青年、婦女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促進其就業創業;組織實施各種青年創業行動和婦女創業行動;做好青年和婦女創業貸款發放工作;建立青年、婦女創業孵化基地,積極引導青年、婦女進駐創業孵化基地;結合婦女創業特點,開發婦女創業項目;發揮女企業家作用,積極針對婦女創業開展創業指導。

  (二十五)市殘聯:負責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計劃,積極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就業咨詢等就業創業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創業行動。

  (二十六)市工商聯:負責推廣和宣傳就業創業,借助商會、協會優勢收集創業項目,組織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參與國企改革和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創業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更多就業創業機會。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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