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市政府網站信息內容自查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4-04-29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4-00078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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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網站,是我市推進政務公開,強化政務服務,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平臺,也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與公眾交流溝通的紐帶和橋梁。做好政府網站工作,有利于促進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近日,市委、市政府領導在檢查督導我市政府網站工作時明確指出,我市部分政府網站存在著內容更新不及時,網站欄目調整滯后,網站服務功能偏弱等問題。為加強我市政府網站建設,更好地為群眾、為企業服務,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網站內容更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政府網站工作的管理
各縣(區)、各部門的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本縣(區)、本部門的網站工作,努力提升網站的建設和管理水平,加強對上網內容更新的督導,分管領導要認真督促檢查網站內容的更新情況。要完善落實網站工作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落實網站內容的發布制度,明確任務、時效、分工與責任,確保網上發布內容的準確性、及時性。
二、進一步落實網站內容更新、維護、保障工作
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3〕81號 )和《攀枝花市政府網站管理辦法》(攀辦發〔2013〕49號)等相關規定,屬于規范性文件類的信息一般應在紙質公文印發后3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事關民生的重要政務活動信息一般應在活動結束后24小時內上網公開;屬于重要政務活動報道類的信息上網時限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屬于年鑒、綜合資料類反映年度整體工作的信息,應在下一個年度一季度內上網發布。
各縣(區)、各部門要努力拓展政府網站信息源,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源,深入挖掘整合潛在資源,加強對上一級政府網站信息內容的保障工作,及時、準確的報送有內容、有深度的信息。同時要嚴把信息安全關,按照“先審查、后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
三、認真開展對政府網站的自查和整改
各縣(區)、各部門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立即進行自查,認真查找問題,制定改進措施,立即進行整改,并于5月5日前將自查結果與本部門、本單位分管領導、網站負責人和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通過電子政務內網公文交換報送市電子政務辦公室(聯系人:何強,電話3320569)。5月6日至5月20日,市政府辦公室將組織人員對全市各縣(區)、各部門網站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是否建立了相關制度,特別是信息發布更新方面的制度,是否明確了任務、更新時限、責任人;網上信息發布是否做到了及時、準確,有無內容更新不及時、欄目無內容、無效連接、頁面錯誤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