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3-07-01 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3-00002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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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7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川辦發〔2013〕14號)精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3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為基礎,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加強權力制約監督為重點,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各項制度和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一、組織參加全省依法行政縣鄉評選活動
組織各縣(區)、鄉(鎮)政府積極參加全省10個示范縣(市、區)、20個示范鄉(鎮)評選活動。2012年獲評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縣(區)的西區政府要進一步鞏固深化示范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市政府法制辦要加強指導、協調,總結交流經驗,推動示范活動深入開展。(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縣區、鄉鎮政府)
二、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
(一)以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為重點,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一是規范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清理協助執法人員,啟用新式IC卡行政執法證,全面實現行政執法人員資格信息網上公開。二是規范委托執法。清理糾正委托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委托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情況。三是規范執法程序。細化執法環節和步驟,規范調查取證程序,統一執法文書格式。四是規范執法行為。改進執法方式,規范行政強制行為,推行說理式執法、柔性執法。五是加強涉民生領域執法。加大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社會治安等領域執法力度,防止執法缺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縣、區政府)
(二)開展重點執法領域監督檢查。以市政府名義,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會同市監察局、市政府目標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確定2個涉及民生及社會熱點的市級部門,就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及規范性文件備案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和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公正文明執法,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為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市政府目標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級有關部門)
三、推行“開放式決策”
各縣(區)、鄉(鎮)政府每年確定不少于5件,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市政府部門每年確定2~3件涉及公眾利益的決策事項,實行開放式決策。一是實行決策預告制度。二是實行決策調研論證公眾參與制度。三是實行決策草案征求意見制度。四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和公眾代表列席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辦公會議參與決策的制度。五是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政府常務會議網絡視頻直播互動交流。六是公開決策結果和決策執行情況。(責任單位:縣區、鄉鎮政府,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市政府部門)
四、進一步改進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是突出公眾參與,防止部門利益傾向。繼續實行規范性文件草案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制度。二是加強專家咨詢論證,提高制定質量。開展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不少于5件。三是堅持立、改、廢并重。清理各級政府及部門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時廢止不適應科學發展以及與上位法不一致的規范性文件,維護法制統一。(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五、深化政務公開
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保障。加強公開載體建設。發揮政府網站平臺作用,利用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和政務微博等新型媒體,及時有效公開政務信息。做好重點工作領域、重大事件信息公開,確保信息及時真實準確,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市級有關部門,縣區、鄉鎮政府)
實現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按照推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方案確定的進度要求,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權力清理規范和平臺建設工作,市、縣(區)政府部門實現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并基本實現全市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其他市級部門,縣、區政府)
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健全市、縣(區)、鄉(鎮)三級聯動的政務服務體系,并逐步向村和社區延伸。西區政府要繼續推進依托電子政務平臺加強政務公開深化政務服務試點工作。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快推進省、市、縣(區)三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互聯互通、一體運行。(責任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其他市級部門,縣、區政府)
六、清理調整行政審批項目
落實《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對應清理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市、縣(區)政府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抓好監督檢查,完善規章制度,確保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和調整及時落實到位。強化后續監管,明確監管責任,制定監管措施,做好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能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采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置前置審批。以規范性文件等形式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限期改正。(責任單位: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級有關部門,縣、區政府)
七、運用法治方式營造和諧發展環境
一是規范決策和執法行為,落實《四川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和《攀枝花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防止因決策不當和執法不當引發矛盾糾紛。二是加強政府與公眾的互動交流,防止因信息不暢、溝通不夠產生和激化矛盾糾紛。三是鞏固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成果,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發揮行政復議的監督和救濟功能,對矛盾糾紛多發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實行通報。四是開展行政調解規范化建設,健全網絡、完善制度、落實責任,主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調解工作。(責任單位:全市各級政府和部門)
八、落實保障措施
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開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和專題法治講座,以各級行政學院為平臺,加大集中培訓力度,增強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落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制度,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依據之一。(責任單位:全市各級政府和部門,各級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機構)
開展依法行政評估。由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對縣(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情況報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縣、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