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攀枝花市山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及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2-07-05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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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辦函〔2012〕99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成立攀枝花市山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及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水利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進程,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完善防洪減災體系建設,根據省政府《關于切實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11〕282號)和2012年1月5日省水利廳召開的四川省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市政府決定成立攀枝花市山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及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李仁杰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尹 森 市政府副秘書長

      馬澤林 市水務局局長

  成 員:謝官林 市發改委副主任

      魏 東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天輝 市水務局副局長

      付剛強 市農牧局副局長

      宋 剛 市環保局副局長

      孫彥彬 市林業局副局長

      曾 勇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朱召勇 市氣象局副局長

      班 宏 市應急辦主任

      劉淑蓉 米易縣政府副縣長

      魏渠河 鹽邊縣政府副縣長

      王川江 東區政府副區長

      楊清國 仁和區政府副區長

      代 華 西區政府副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張天輝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曾建泉和劉守甫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應急辦:指導、協調、督促市級防災減災平臺的整合和應急演練培訓;

  市發改委: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立項、審批;

  市財政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防災減災系統建成后運行管理和維護經費的籌集;

  市水務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前期推進工作和項目實施工作;

  市農牧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實施,協助辦理相關工作;

  市環保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實施,協助辦理項目環保相關審批手續;

  市林業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實施,協助辦理項目林業相關審批手續;

  市國土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實施、協助辦理項目國土相關審批手續;

  市氣象局:指導、協調、督促、監督項目的實施,負責建后氣象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縣(區)政府是項目實施的主體,負責項目的實施和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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