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創建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4-20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121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4-10
  • 發布日期:2023-04-20
  • 文  號:攀辦函〔2023〕21 號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創建四川省農產品質量

  安全監管示范市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攀枝花市創建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攀枝花市創建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

  監管示范市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發〔2019〕17號)和《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川委辦〔2019〕2號)要求,全面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保障農產品生產和消費安全,促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鄉村振興,為共同富裕試驗區建設賦能,我市決定開展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創建工作。為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抓,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構建從田間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線,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創建目標

  構建“體系健全、責任到位、制度完善、運行協調、措施有力”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健全行政監管、檢驗檢測、綜合執法三大體系,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提升社會共治水平,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群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滿意度。2023年,通過整市推進,確保米易縣順利通過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資格復審,守牢涉農縣(區)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資格,東區、西區涉農鄉鎮達到標準化監管要求,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建成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

  三、主要內容

  (一)加強源頭治理。

  1.改善耕地環境質量。加強耕地土壤污染普查和綜合防治試點。根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控,因土施策。加強農用地污染源頭防治,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采取種植結構調整等管控措施,有效調控耕地環境風險和人體健康風險。以耕地質量保護為重點,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標本兼治,避免新的污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2.推進產地環境凈化。加強工業污水綜合整治,持續實施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行動。推行農村垃圾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有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以種植和養殖污染防治為重點,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秸稈綜合利用、農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行動。推廣生態種養模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經營管理制度,實行農業投入品經營備案登記,落實農資購買索證索票、經營臺賬制度,嚴格實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獸藥GSP),嚴格執行獸藥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制度,實施獸藥追溯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實行進貨查驗制度,嚴禁經營國家禁止生產、使用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對養殖環節自配料實施監管。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農業投入品執法檢查,加大對農業投入品的抽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和禁限用農藥、獸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行為,確保農業投入品的安全。〔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推進標準化生產。

  4.加強農業標準化建設。將農業標準轉化為符合生產實際的簡明操作手冊、明白紙等,發放到生產主體(農戶),到戶率100%。開展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推動鹽邊縣晚熟芒果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創建。開展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5.加強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統防統治和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其中主要生產基地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和專業化統防統治面積分別達到60%和50%以上、畜禽水產標準化養殖技術覆蓋率6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90%以上。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節水節肥,提高產品質量。〔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主體責任。

  6.提高責任意識。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網絡平臺經營者等增強主體責任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7.落實質量控制措施。生產經營主體配備質量管理人員,建立主體責任制和承諾制,責任告知率和承諾率達100%;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等制度,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禁止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違規使用獸用原料藥、人藥獸用等行為,規范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規范開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有效開展追溯業務。屠宰企業建立并落實進場查驗、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檢測、產品流向登記、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市場開辦者建立并嚴格落實合格證查驗、質量檢測、信息公示、不合格產品退市等制度。農產品經營者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網絡平臺經營者加強對農產品經營者的管理。〔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著力品牌培育。

  8.強化品牌打造。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深入推進“一品牌兩中心”建設,加大“攀果”品牌打造力度,強化“攀枝花芒果”“攀枝花枇杷”地標產品保護,積極爭取將“米易番茄”納入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適時推進“攀菜”品牌打造。大力發展綠色優質農產品,鼓勵生產主體開展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技術體系(CAQS-GAP)試點建設,支持縣(區)打造縣域公用品牌,形成攀枝花特色區域公用品牌體系。強化品牌宣傳,不斷提升“攀果”“陽光米易”等品牌農產品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強攀枝花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切實保護攀枝花農產品形象。〔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9.強化認證產品監管。加強綠色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產品監管,開展年檢督導檢查和續展核查。強化綠色食品抽檢,對農獸藥殘留超標產品“零容忍”,堅決淘汰出局。對地理標志農產品實施質量安全和品質指標跟蹤監測。積極推進質量追溯管理,推動申報單位在國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開展主體注冊。加強獲證產品質量安全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抓好質量監測。

  10.落實日常檢測制度。鄉鎮落實日常巡查、快速檢測等工作,每個涉農鄉鎮監管機構全年定性抽檢農產品數量不少于300個,檢測范圍覆蓋轄區內所有新型經營主體。強化鄉鎮檢測員技術培訓,適時推廣膠體金快速檢測技術。落實農產品批發市場抽查檢測、農貿市場和超市查驗或自檢工作。嚴格落實屠宰企業“瘦肉精”日常自檢,每批次抽樣數量不低于標準要求。〔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1.深入開展風險監測。切實組織實施好202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工作,及時有效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全年抽檢數量不低于1批次/千人。結合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將豇豆等12個重點品種全部納入監測范圍,重點監測產品中農獸藥殘留和禁用藥物等社會關注項目。農業農村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將種植養殖、收貯運、加工銷售等環節納入監測范圍,及時通報監測結果,共同做好監測預警和聯合防控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2.強化監督抽查。針對問題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參數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時查清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跟進開展執法,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提升監管能力。

  13.健全監管體系。落實鄉鎮人民政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落實“定職責、定區域、定任務、定考核”要求,轄區內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全部納入監管范圍。縣鄉兩級及村級服務點配備必要的樣品采集、檢驗檢測、執法取證等設施設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4.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體系,落實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重點監控名單”和“黑名單”制度。健全完善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開展農資經營主體信用評級。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對其進行責任約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5.強化各領域監管。加強生產過程監管,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使用、農藥安全間隔期和獸藥休藥期規定。加強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12個重點品種監管,切實開展豇豆農藥殘留突出問題攻堅治理行動。開展早春蔬菜、特色水果質量提升行動。強化畜禽屠宰管理,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加強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網絡交易平臺(者)等監管,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強化產品追溯。

  16.強化追溯管理。加強國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用,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入駐平臺,監管、檢測、執法機構應用平臺開展業務。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掛鉤制度。嚴格執行豬肉產品憑“兩證”“兩章”上市交易制度。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7.強化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推行以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為基礎的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團體消費單位、網絡銷售平臺等查看、收取、保存承諾達標合格證等質量合格證明。〔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八)狠抓綜合執法。

  18.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開展監督抽查、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加強協作配合,注重信息交流共享、會商研判和執法協作聯動,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效能。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九)做好應急管理。

  19.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效預防、積極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常態化開展輿情監控和風險研判,妥善處置輿情。〔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社會共治共建。

  20.營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圍。積極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益性宣傳,統籌利用宣傳教育資源,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堅持正確導向,面向社會各界,提高大眾認識。廣泛宣傳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組織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活動,懸掛橫幅標語、出動宣傳車、印發明白紙,深入基層現場宣講,借助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做到各級各類監管、檢測、執法機構、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全覆蓋,營造監管者明晰、生產經營者明白、消費者知曉、社會廣泛關注的學法用法良好氛圍。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舉報作用,做到及時防范,有效化解和妥善處理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或案件。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共治,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對監管部門履職盡責、企業誠信經營守法進行監督。〔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1—3月)。啟動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創建工作,落實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切實落實部門職責。

  (二)工作推進階段(2023年4—8月)。按照實施方案和《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標準及評價細則》推進各項工作,涉農縣(區)按照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各項要求鞏固工作,東區、西區涉農鄉鎮完成標準化監管創建,米易縣完成動態考核資格復審準備工作。

  (三)自查整改階段(2023年9月)。對照實施方案和《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標準及評價細則》要求,組織自查自糾、查漏補缺,完善整改。

  (四)申請評定階段(2023年10—12月)。米易縣完成動態考核資格復審。總結創建工作成效,形成總結報告。整理印證資料,申請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綜合評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區)建立推進創建四川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協調機制,落實工作職責,明確工作要求、具體措施以及運行機制,共同推動示范市創建工作。

  (二)保障資金投入。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資金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涉農資金整合力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等部門依法履職。

  (三)強化宣傳培訓。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和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每人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內容,充分發揮政府、社會、科技工作者和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不斷提高群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加強考核督導。市農業農村局加強對創建工作的跟蹤督導,及時通報有關工作推進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創建工作納入市級年度目標績效管理,考評結果按規定計入市級有關單位和縣(區)年度考評得分。各示范縣(區)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目標績效管理,推動有關工作落實到位。

審核: 刁琴   責任編輯: 楊正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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