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3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23-04-06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shù):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112
  • 發(fā)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3-29
  • 發(fā)布日期:2023-03-30
  • 文  號:攀辦發(fā)〔2023〕10號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2023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攀辦發(fā)〔2023〕10號

釩鈦高新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規(guī)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的通知》(攀府規(guī)〔2022〕4號)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將《2023年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印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請各承辦單位認真起草決策草案,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和時間節(jié)點要求,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相應程序。

  二、承辦單位要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立項和決策論證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xiàn)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三、《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審核: 雷雨陽   責任編輯: 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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