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3-21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093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3-15
- 發布日期:2023-03-21
- 文 號:攀辦函〔2023〕16 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
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市林業局:
你局《關于建立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攀林〔2023〕15號)收悉。經市政府同意,現函復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林業局牽頭的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 制度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
聯席會議制度
為適應野生動植物保護新形勢,全面加強攀枝花生物多樣性保護,建立健全部門聯動長效機制,強化野生動植物保護執法監管,有力打擊亂捕濫獵濫采和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全社會野生動植物保護意識,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經市政府同意,建立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研究我市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重大問題和總體工作計劃,統籌協調有關工作;研究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跨部門執法檢查、宣傳教育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林業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市市場監管局、攀枝花海關、市郵政管理局等14個部門(單位)組成,市林業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林業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主要承擔聯席會議組織聯絡和協調等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議臨時召開聯席會議。聯絡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指派人員主持,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建議,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貫徹落實。
四、工作要求
市林業局要會同各成員單位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工作,提出需要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加強溝通交流、相互配合。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并加強對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攀枝花市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
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段建華 市林業局局長
副召集人: 王 宏 市林業局副局長
陳友龍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蔣光紅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陳 剛 市法院副院長
謝永崇 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劉嘉華 市委網信辦副主任
徐 剛 市實施西部大開發(市攀西戰略資源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李 磊 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 濤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趙光亮 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總監
縱華勇 市文廣旅局副局長
岳 霞 市市場監管局機關黨委書記
姚學軍 攀枝花海關副關長
毛健鴻 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