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承接清單》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4-22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2-0002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4-15
- 發布日期:2022-04-22
- 文 號:攀府發〔2022〕2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承接清單》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擴權賦能,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川府發〔2021〕42號)精神,現將《攀枝花市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承接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扎實推進鄉鎮(街道)擴權賦能,是做好鄉鎮(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內容之一。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組織,認真履行工作責任,加強業務指導,細化具體措施,確保下放事項落得實、接得住、管得好。
二、做好交接過渡
采取“誰下放、誰保障”和“成熟一項、交接一項”原則,設置交接過渡期。過渡期內仍由縣(區)相關部門負責下放行政權力事項具體工作,牽頭做好對鄉鎮(街道)的業務培訓、設備資金保障,建立完善與鄉鎮(街道)的工作溝通協作機制和相關制度措施,確保鄉鎮(街道)具備承接能力。過渡期滿,由縣(區)相關部門與鄉鎮(街道)簽訂書面交接書,明確交接內容、交接期限、責任劃分等內容,報縣(區)委編辦和縣(區)司法局備案后,正式交由鄉鎮(街道)承接。同時,各縣(區)和各鄉鎮(街道)應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和鄉鎮(街道)便民服務大廳等對外公布承接事項清單,接受社會監督;并將清單納入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公布、管理和運行,依法依規動態調整。
三、嚴把時間節點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前工作需要,倒排時間,細化分解工作落實的具體環節,將鄉鎮(街道)迫切需要的行政權力事項在規定時限內賦予鄉鎮(街道),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鄉鎮(街道)擴權賦能工作扎實推進。
四、抓好跟蹤評估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主動掌握鄉鎮(街道)承接事項的運行情況,積極解決和上報承接事項實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精準賦權、賦權到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要適時開展評估,及時研究提出并上報調整完善建議。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