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7-12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1-00006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12
  • 發布日期:2021-07-12
  • 文  號:攀辦發〔2021〕62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攀枝花市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攀枝花市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土地產出效益,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的通知》(川辦發﹝2021﹞1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全會精神,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樹立“畝均論英雄”的發展導向,創新工業企業用地保障和項目監管方式,探索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積極構建工業項目公開透明的新型招商模式、全程監管的新型管理模式和節約集約的新型用地模式,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提升效率﹑減輕負擔。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工業用地區域評估,明確土地使用標準,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負擔。

  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立足實際,大膽探索,構建符合本地特點的工業用地“標準地”模式。

  節約集約﹑提高效益。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為核心,堅持“畝均論英雄”的產業發展導向,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依法依規,全程監管。強化“標準地”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完善獎懲制度,營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會氛圍。

  三、主要目標

  按照“事前定標準﹑事中作承諾﹑事后強監管”的要求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2021年9月底前,各縣(區)、釩鈦新城、市級相關部門要做好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12月底前釩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西區格里坪特色產業園區爭取出讓一宗“標準地”;2022年,園區新增工業用地30%以上采取“標準地”供應;2023年,園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

  四、改革內容

  (一)事先作評價。

  開展工業用地區域評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由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統一組織,根據本地實際,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等事項完成區域評估,按要求完成相關備案工作,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以及制定產業準入要求的重要依據。

  責任單位: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等。

  完成時限:2021年9月

  (二)事前定標準。

  健全工業用地指標體系。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建設用地控制標準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由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統籌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發展基礎和區位地理條件等,制定切實可行的工業用地“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體系,于2021年10月底前以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名義向社會公布,并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指標體系以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開發強度(容積率等)3項指標為主干指標,并可結合本地產業準入,功能區劃和區域評估要求,選擇工業用地“標準地”能耗標準、環境標準、安全生產管控指標、產出強度﹑科技創新﹑就業要求等地方性特色指標。指標體系應根據經濟發展等實際情況予以動態調整完善。鼓勵分行業、分區域對指標體系進行細化分類。

  責任單位: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等。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

  (三)事中作承諾。

  “標準地”供應實施雙合同管理。用地企業對標競價取得土地后,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與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或指定的管理部門簽訂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明確用地標準、履約標準、指標的復核辦法、承諾事項、違約責任等權利義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標準地”項目,在用地企業做出書面承諾并完成公示后,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供應的“標準地”項目,審批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責任單位: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濟合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管理局等。

  完成時限:2021年9月

  (四)事后強監管。

  1.項目建設監管。項目建設過程監管由相關部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核查和監管,指導項目業主按照承諾標準及建設方案組織施工。項目竣工后,由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指定的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和約定,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開發強度(容積率等)等指標進行聯合驗收,未通過驗收的, 責令其限期整改。未約定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相關約定要求的,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2.項目投產運營監管。由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指定的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工業項目建設投資協議開展達產復核,對達產復核未通過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未約定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相關約定要求的,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3.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強化信用約束,開展“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綜合監管,建立部門信用監管臺賬,共享監管信息,對嚴重失信的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牽頭單位: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完成時限:長期

  五、進度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7月)。召開全市“標準地”改革工作推進會,制定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標準地”目標任務、工作舉措等內容。

  (二)重點攻堅階段(2021年7月—2021年10月)。2021年9月底前,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基本完成工業用地區域評估工作,10月底前研究形成園區工業用地“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體系;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標準地”改革要求,按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

  (三)實施推進階段(2021年11月—12月)。全面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工作。

  六、職責分工

  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要承擔推動“標準地”改革工作的主體責任,其中: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和釩鈦新城管委會負責“標準地”擬出讓宗地必要的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等出讓前期開發工作,以及區域評估、控制性指標體系建設、對標驗收和“標準地”項目建設的運營監管。

  米易縣政府和鹽邊縣政府負責“標準地”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宗地出讓前期的開發工作,區域評估、控制指標體系建設、審批服務、按標出讓、對標驗收和“標準地”項目建設的運營監管。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行業主管部門于2021年9月底前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具體行業機制,對未按規定履行承諾的,依法依規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未按約定竣工,達產或未達標的,按照投資建設協議有關約定進行懲戒;相關違規違約行為納入信用檔案管理,相應市場主體失信信息歸集推送至省社會信用信息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和信用中國(四川)”進行公示,對嚴重失信的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行業做好產業發展規劃及布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工業用地指標體系建設、土地供應方案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負責市本級按標準供應土地,將工業用地“標準地”相關指標要求﹑項目建設投資協議文本等內容納入“標準地”供應文件,向社會發布“標準地”供應公告,組織土地供應。有條件的地方,鼓勵對標準廠房等具備條件的工業用地實行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供應。

  市政務管理局負責督促具有審批職能的相關部門做好審批改革工作,推進建立工業用地“標準地”報建審批“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辦理、材料網上流轉、窗口統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務模式,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在線并聯審批﹑統計分析和監督管理。督促各相關審批職能部門要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落實告知承諾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并在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過程中加強監督管理。

  市經濟合作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于2021年9月底前制定建設投資協議,并做好按“標準地”招商引資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等部門根據職能職責指導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開展區域評估、指標體系建設、支持政策落實等相關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有序推進。市級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指導各縣(區)、釩鈦新城落實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作相關舉措。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制定配套措施,確保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作的日常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各縣(區)政府、釩鈦新城管委會于每月底將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報送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匯總。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釩鈦新城、市級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報紙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工作,及時準確發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讀,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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