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于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18     來源:攀枝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0-00094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2-16
  • 發布日期:2020-02-18
  • 文  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現就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企業和屬地政府責任

  各企業要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通過清單式管理,切實履行疫情防控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對返攀員工嚴格做到“返攀有組織,到攀有檢查,檢查有報告”。各縣(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責任,成立健康申報證明服務專班,把推動企業復工復產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細抓實,杜絕“填表抗疫”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進一步下沉工作重心,以社區(村)為單位實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要嚴格落實防護制度,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切實做好群防群控。要強化屬地政府與用工企業的協調配合,推動安全有序復工復產。

  二、分類分批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一)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優先推動食品藥品、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市場流通等涉及疫情防控、國計民生行業和重點工程項目復工復產,盡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旅游、休閑、娛樂、影劇院、博物館等領域,不具備條件的暫不開工營業。允許疫情高發地區人員、非緊迫崗位人員適當延期返程。

  (二)細化方案做好保障。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要結合疫情防控實際,制定分類分批復工復產方案,確定行業名單,強化組織保障,采取針對性措施,幫助企業解決好復工復產、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安全有序組織務工人員返程返崗

  (一)全面收集運輸信息。按照“集中統一、成規模、成批量”的原則,由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收集匯總轄區企業用工人數、人員名單、集中返崗出行時間、用工企業聯系人和出發地人員健康狀況鑒定等信息,報市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鐵路運輸等部門統籌組織“點對點、一站式”直達運輸服務和公鐵旅客聯程運輸。對零散返崗人員,各用人企業要準確摸排其此前14天的詳細行動軌跡,做好登記并報轄區政府備案。

  (二)強化運輸過程防控。由市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負責督促指導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堅決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八項舉措”和省際超長客運“三個進一步強化”措施,確保返崗人員運輸過程中疫情防控有效、車輛運行安全。對運輸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乘客要重點關注,并按有關規定及時有序妥善處理。

  (三)做到運輸流程無縫銜接。運輸企業要積極開行團體定制專車,各用人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定點接駁工作,做好返崗人員交接、信息登記和二次轉運等工作,做到返崗人員“出家門進車門,下車門進廠門(或留觀門)”。

  四、嚴格落實各項防控要求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企業溝通對接,督促指導企業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全面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

  (二)嚴格執行返攀人員隔離規定。對返攀復工人員要嚴格執行14天隔離觀察規定。各企業要積極落實隔離場所,廠區、工地達不到隔離要求的,報企業所在地縣(區)政府,由縣(區)政府協調到指定酒店進行隔離。企業要按規定做好人員隔離期間的管理,相關費用由各企業承擔。

  (三)切實做好日常防控。各企業要做好員工健康登記管理,建立健全日常清潔、消毒、通風等制度,嚴格執行出入人員集中場所體溫檢測篩查等要求,對職工用餐引導采用分時錯峰隔座就餐或盒飯送餐方式,并確保食品安全。要根據崗位特點,通過安排錯峰上班、實行彈性工作制、綜合調劑帶薪休假、居家辦公、遠程會議等方式,降低工作場所人員密度。做好職工上下班通勤保障,有條件的企業可自主安排通勤車,并做好防疫消毒通風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護。

  五、做好企業復工及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一)加強要素保障。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及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及時協調解決設備、用工、資金不足等問題,抓好原輔料、重要零部件等穩供保障,制定預案保障煤電油氣供應。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緩解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政策措施的通知》(攀辦發〔2020〕9 號)要求,嚴格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牽頭做好本地有外出務工意愿勞動力的就業安置工作, 鼓勵企業使用本地勞動力,結合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自行入攀擬務工人員與我市企業對接措施。

  (二)加強物流運輸保障。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物流運輸保障,嚴禁擅自設卡攔截、阻斷貨運通道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交通干線正常運行。對持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返崗包車通行證”的車輛開通綠色通道,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

  (三)加強防護物資保障。各復工復產企業要自主加強防護物資的采購、儲備等工作,配備消毒液、體溫槍、溫度計等物資,為職工配發口罩等必要防護用品,在做好科學防護的同時杜絕過度防護。各縣(區)要加強防護物資的統籌調度,力所能及地為確有困難的重點復工復產企業提供口罩等防護物資保障。

  攀枝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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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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