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攀枝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21-02-05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1-00003
  • 發(fā)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2-05
  • 發(fā)布日期:2021-02-05
  • 文  號:攀辦發(fā)〔2021〕13號
  • 有 效 性 :1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攀枝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5日

  攀枝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改革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對全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fā)〔2020〕8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省委十一屆八次、市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不斷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高公共服務效率,提升群眾辦事滿意度和獲得感,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工作目標

  各縣(區(qū))、各部門重點針對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依申請的行政事項開展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guī)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信用監(jiān)管的治理模式,進一步從制度層面方便企業(yè)和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平穩(wěn)有序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梳理證明事項。各縣(區(qū))、各部門要在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制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凡地方政府規(guī)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凡地方性法規(guī)設定的證明事項,逐一研究,按照法定程序,盡可能予以取消”的要求,全面梳理證明事項。市直部門梳理形成本系統(tǒng)內市級以下需保留的證明事項目錄;各縣(區(qū))根據市直部門梳理的全市保留的證明事項目錄,梳理本縣(區(qū))依法需要保留的證明事項。各縣(區(qū))、各部門于2021年2月10日前,在各自門戶網站公布梳理后的本縣(區(qū))、本部門證明事項保留目錄。保留目錄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行使層級,保留目錄之外一律不得索要證明。

  (二)明確告知承諾制事項范圍。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yè)審慎監(jiān)管、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外,要堅持分類分級原則并結合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和行政管理工作實際,分類施策、分步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各縣(區(qū))、各部門要在證明事項保留目錄中,重點選取與企業(yè)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目錄管理,不得隨意增減事項范圍,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條件、變相索要證明。保留目錄和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范圍實行動態(tài)調整。

  (三)規(guī)范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要按照申請、告知、承諾、辦理、核查、監(jiān)管的基本工作流程,科學編制工作規(guī)程,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要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或者下載。書面告知的內容應當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或者許可條件和材料要求,承諾方式以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行政機關核查權力,承諾書是否公開、公開范圍及時限等。相關要求要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或兜底條款。書面承諾的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以及承諾的意思表示真實等。要賦予申請人使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自主選擇權,申請人辦理行政事項可以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也可以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要求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在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tǒng)稱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前,有合理理由的,允許撤回承諾申請;如需繼續(xù)辦理申請事項的,應當依法提交相應證明材料。限制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人適用告知承諾制,但在信用記錄修復后,可恢復其行使權力。對曾作出虛假承諾的申請人,可以建立限制其適用告知承諾制懲戒期,規(guī)定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行使告知承諾的權利。各縣(區(qū))、各部門要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配套制度建設。

  (四)建立事中事后核查機制。加強對申請人書面承諾內容的事中事后核查。在強化事前評估申請人信用記錄、明確虛假承諾、不實承諾的范圍和情形的基礎上,按照核查程序,分類確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針對涉嫌虛假承諾、不實承諾的申請人,可以通過邀請專家協(xié)助現場核查、受理群眾舉報等途徑采集虛假承諾行為,及時固定證據。一經核實申請人存在不實或虛假承諾的,行政機關要立即告知申請人,及時改變或撤銷行政決定,依法追究申請人法律責任,并將不實或虛假承諾行為納入申請人誠信檔案管理。注重創(chuàng)新核查方式,充分運用線上線下雙重核查手段,實現聯(lián)動核查。利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省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四川)等線上核查手段和線下函詢請求其他行政機關協(xié)查機制,建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線上線下聯(lián)動核查支撐體系。被函詢請求協(xié)查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履行協(xié)助義務,不得推諉或者拒絕;確有原因不能提供協(xié)助的,應當書面告知請求協(xié)助的行政機關并說明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做好攀枝花市政務信息共享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并爭取納入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通過線上跨地區(qū)、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yè)務協(xié)同,串聯(lián)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實時查詢,即辦即核。

  (五)加強告知承諾信用風險防控。加強誠信理念宣傳教育,為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創(chuàng)造良好社會環(huán)境。行政機關在辦理依申請的行政事項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對申請人的指導提醒義務。依法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和通報機制,依法依規(guī)實施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存在虛假承諾行為且被納入虛假承諾黑名單管理的申請人,及時向其他部門通報。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四川)信用承諾管理系統(tǒng),實現告知承諾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行政機關要及時向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共享告知承諾工作信息,便于平臺歸集公示,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lián)合懲戒。行政機關要建立告知承諾書公示制度。對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依法通過政務服務大廳公示欄、門戶網站或者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將告知承諾書向社會公開,進行公示公告,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避免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防止承諾人“一諾了之”。行政機關要建立告知承諾失信人名單管理制度,明確納入對象的條件、標準、程序、異議申訴處理機制等,明確失信懲戒的措施和信用修復、退出失信人名單機制。

  四、組織實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qū))、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建立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抓推進、任務落實到科(股)室和經辦人員的工作機制,明確時間表、任務圖,細化分工,確保具體任務措施落實到位。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聯(lián)席會議成員包括審改、信息公開、司法行政、發(fā)展改革、公安、財政、稅務、市場監(jiān)管、大數據中心、政務服務等單位,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工作。

  (七)加強督查考核。各縣(區(qū))要將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和目標(績效)考評內容之一,根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督查情況,適時予以通報。因違紀違法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及人員要依紀依法處理。要堅持依紀依法與容錯糾錯并舉的原則,屬于合理容錯情形的,對相關單位及人員要依紀依法予以過錯豁免,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八)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區(qū))、各部門要以門戶網站、報刊、電視臺、新媒體等為載體,開通專欄,進行專題報道。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宣傳本縣(區(qū))、本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良好氛圍。各縣(區(qū))、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工作,形成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典型經驗及做法,示范帶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全面推進。

  附件: 攀枝花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首批目錄.docx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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