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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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9-00027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4-22
- 發布日期:2019-04-30
- 文 號:攀辦發〔2019〕28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
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攀辦發〔2019〕2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攀枝花市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2日
攀枝花市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
激勵機制的實施方案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8〕7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和適應全科醫學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到202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其中平均每個鄉鎮衛生院不少于2名。到203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至少擁有6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隊伍基本滿足健康攀枝花建設需求。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全科醫生培養制度。
1.加強醫教協同探索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攀枝花學院應加強對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的全科醫學知識體系的教育與培養,增設全科醫學相關課程,建立涵蓋附屬醫院和社區的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要在其附屬醫院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開展全科醫學教學研究和全科醫學師資培訓。要制訂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加強“雙師型”隊伍建設,在人員配備、職稱評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攀枝花學院、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建立健全畢業后全科醫學教育制度。擴大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招收規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醫學生畢業后全部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于單位委派參訓人員,委派單位應與參訓人員簽訂協議,就培訓期間待遇、培訓期滿后服務年限、違約處理辦法等進行約定,建立個人誠信記錄,對違約的單位委派人在服務期或協議期內參加市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種公開招錄(聘)的,招錄(聘)考核視為不合格,報考單位不得予以錄(聘)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要增加全科醫療診療科目,獨立設置全科醫學科。以縣級綜合醫院為重點,加強助理全科醫生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基地建設。培訓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縣級基地退出機制,評審周期為四年一次,不達標者取消基地資格。在培訓基地內部分配中,全科醫學科醫務人員績效工資一般不低于臨床科室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培訓基地應向承擔教學和教學管理任務的帶教師資發放教學報酬。在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中,將培訓基地承擔教學和教學管理任務情況,以及對全科醫學科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傾斜情況,作為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的重要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單位績效工資總額掛鉤。將帶教師資的帶教經歷和教學質量,作為崗位優先聘用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鞏固完善全科繼續醫學教育。將全科醫學內容納入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開展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和學歷提升教育、鄉村醫生全科醫學知識培訓。加強對全科醫生的中醫藥和康復醫學知識與技能培訓。擴大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范圍,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和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到2020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0%以上的在職在崗執業(助理)醫師接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行鄉村醫生全員全科基本知識技能培訓,并有計劃地安排鄉村醫生進修學習。實施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傳幫帶”工程,開展受援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其他崗位技能培訓,發揮醫療聯合體的作用,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受援地區全科醫學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建立健全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
1.改革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各縣(區)要認真落實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3部門《轉發〈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發〔2018〕422號),按照“兩個允許”要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和總量,并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突出激勵導向,設立全科醫生津貼。提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工資水平與當地縣(區)級綜合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直接用于人員薪酬分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各縣(區)要嚴格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畢業生或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要優先安排,簡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加快推進“人才池”“崗編適度分離”等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農村基層執業的全科醫生,可實行“縣管鄉用”;對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鄉管村用”。〔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3.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和中醫的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并銜接好工資等相關待遇。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重點向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符合條件者優先評聘。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基層全科醫生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或申報高級職稱時,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不做硬性規定,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在基層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試點工作啟動后,加強對基層全科醫生申報評審工作的指導服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民營)工作的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全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按照省定合格標準,單獨劃線。〔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取消對社會辦全科診所的具體數量和地點限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伙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鼓勵二、三級綜合醫院與轄區內全科診所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暢通轉診渠道。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全科診所規范發展。〔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5.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實行以政府獎勵為導向、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全科醫生獎勵辦法,提升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地位。對長期扎根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群眾認可度高的全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在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優秀共產黨員等評選工作中,在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和省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推薦中,在全省衛生健康系統相關推薦中,在“攀枝花有突出貢獻專家”“攀枝花名醫”等評選中,向基層全科醫生傾斜。組織開展全科技能競賽等活動,對優秀全科醫生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直機關工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中醫藥管理局)
(三)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務模式。
1.完善全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省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全科醫學崗位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證書并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臨床醫生,執業范圍須注冊全科醫學專業,未注冊者不得享受全科醫生相關政策待遇。允許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取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或取得全科醫學培訓師資證書的臨床醫生,在保留原專科基礎上增加注冊全科專業。注冊為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助理)醫師,同等享受國家和省對醫師多機構執業的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加強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建設,建立起與服務對象長期穩定的契約式服務關系,建立完善“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現電子化簽約和履約服務,加大監督考核力度,提高簽約服務效率與質量,履行好基層首診職責,當好居民健康“守門人”。(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完善全科醫生績效考核制度。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要制定全科醫生績效考核體系,將服務人次、服務對象健康狀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群眾滿意度等內容納入考核指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全科醫生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全科醫生收入、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等掛鉤。建立全科醫生退出機制,取得全科醫學培訓合格證書后5年內未從事全科醫學服務者,合格證書予以注銷,需重新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再次執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協作配合,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改革目標如期實現。
(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進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經基層向上級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逐步完善基層首診制度。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并加強考核。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區)要積極通過政府投入、單位和基地自籌、社會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籌資,進一步加大對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的支持力度,各項補助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
(四)強化督導評估。市衛生健康委、市醫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指導力度,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宣傳和引導,樹立一批成長成才、扎根基層建功立業的優秀全科醫生典型,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全科醫生職業的了解,為加快培養大批合格全科醫生廣泛凝聚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