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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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008320033/2019-00019
- 發布機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6-19
- 發布日期:2019-06-19
- 文 號:攀辦發〔2019〕41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攀辦發〔2019〕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
現將《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你們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攀枝花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9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系列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眾關切,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規范行權,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創新公開方式,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網絡理政能力,全面推進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為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一、聚焦重點領域,強化主動公開
(一)圍繞民生領域和群眾關切,推進信息公開。推進重點民生工作信息公開,通過政務公開助推惠民政策落實到位。主動公開公租房租賃政策、租賃補貼發放以及棚戶區改造、住房維修等信息。及時公開民生實事實施方案及進展情況,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年底公布各項民生項目和資金撥付完成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加大城鄉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布就業創業政策措施、人員招錄和就業供求等信息,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公開義務教育招生方案、錄取結果、咨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擴大學前教育供給的相關信息。進一步推進醫療服務、食品藥品安全、疫苗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結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等信息公開。進一步推進征地信息主動公開,依托征地信息共享平臺增強信息查詢的精準性和便捷性。圍繞實施消費升級行動計劃,及時公開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費情況和價格走勢情況。細化財政信息公開,按規定分級公開政府債務限額、余額以及經濟財政狀況;繼續推進績效評價結果和報告公開力度;深化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公開,不斷提高預決算透明度。加大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除涉密事項外,承辦單位原則上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議和提案欄目公開辦理復文。
(二)圍繞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信息公開。深入聚焦我省“一干多支、五區協同”“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等重大部署,按照省委對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加大推進高質量發展,做好“釩鈦、陽光”文章,實施“三區聯動”和五個加快建設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工作成效的公開和解讀力度。抓好節能環保產業培育信息公開工作,助推企業轉型升級。依法加強對產業、產品、工程、服務、環境五大領域的質量監管,及時公開質量動態信息,建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及公布制度,鼓勵群眾積極參與質量共建共治。
(三)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做好信息公開。一是圍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抓好繼續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著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加快推進金融改革開放、穩妥處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方面信息公開。同時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二是圍繞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主動公開扶貧相關政策,全面落實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圍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措施等方面,加大相關政策舉措、扶貧項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精準扶貧貸款等信息公開力度。做好扶貧規劃、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公開,按規定向特定區域特定人群公開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幫扶責任人、扶貧成效等信息。三是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戰役”,加強完善生態環境準入、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等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環境違法曝光臺”社會效應,及時發布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信息,定期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問題的處理情況,及時公開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處置情況和調查結果。
(四)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抓好信息公開。圍繞“放管服”改革,著力做好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證照分離”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縮企業開辦和不動產登記時間、優化企業注銷辦理流程、壓減行政許可、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清理規范收費項目、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助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打造良好產業生態,深化簡政放權,加快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多渠道全方位及時公開綜合監管和檢查執法信息,增強監管威懾力和公信力。推行市場主體和個人“全生命周期”的辦事服務事項集成式、一站式公開。鞏固證明事項清理成果,及時組織公布證明事項取消和保留清單,實行清單之外無證明,積極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優化審批辦事服務,及時公開相關工作措施、工作進展、改革成效等信息。
二、著力規范行權,提升公開實效
(一)推進重要決策信息公開制度化。探索建立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在制定和調整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時,主動向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及律師協會問計求策,保持涉企政策科學性、穩定性和連續性。認真貫徹落實《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等五項重大行政決策制度關于決策公開、公眾參與等的有關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明確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的范圍、程序、方式及有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大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及其說明、決策依據等,采取書面或者網絡征集意見、座談會、聽證會、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及時公布意見收集及采納情況,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推進重要部署執行公開常態化。加大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系列政策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全面公開決策部署、實施步驟、具體措施、責任分工、工作進展、工作成效等信息。進一步加強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問責情況的公開,切實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在重大行政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開展決策執行效果評估,及時調整完善,并將相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三)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規范化。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范執法信息公開,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統一公示執法信息,事前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事后及時公開執法主體、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果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本機關網站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并與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建立鏈接。探索依托智慧城市建設,建立執法系統與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的數據交換機制。探索建立群眾意見反饋互動機制和公示平臺管理維護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社會監督。有行許可和行處罰權利的單位(部門)自作出行決定(簡稱“雙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門戶網站進行公開。
三、圍繞穩定目標,加強政策解讀
(一)強化重要政策措施解讀。精準解讀各類重大政策措施,確保政策內涵透明、信號清晰。堅持“誰起草、誰解讀、誰負責”的原則,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門要切實履行政策解讀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將政策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解讀方案應包括解讀重點、解讀時間、解讀形式、解讀渠道等;解讀材料要重點對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執行標準、涉及范圍、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進行解讀。在重要政策出臺、重點工作推進、重大事件發生時,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信息發布、權威定調、自覺把關等職責,帶頭解讀政策,主動引導預期。
(二)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回應制度,及時預警、科學分析、妥善處置、有效回應。出臺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眾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會關注的政策文件時,牽頭起草部門要做好輿情風險評估研判,制定應對處置預案。加強網絡日常巡查,強化重大突發事件輿情風險源頭研判,密切收集監測涉及減稅降費、金融安全、生態環境、脫貧攻堅、教育改革、食品藥品、衛生健康、養老服務、公正監管、社會保障、社會治安、房地產市場等經濟社會熱點,以及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等苗頭性輿情,及時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要落實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構建與宣傳、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
(三)提升解讀回應實效。政策出臺后,要通過撰稿解讀、政策問答、在線訪談、媒體專訪、答記者問、新聞發布會、新聞通氣會、媒體吹風會等多種方式,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卡通動漫等形式進行解讀。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要多舉實例,多講故事,使解讀信息更加可視、可讀、可感。要發揮主流媒體“定向定調”作用,積極運用中央新聞媒體、省、市主流媒體及各級政府網站做好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交互性強、傳播迅捷的特點,提升解讀回應信息的到達率和影響力。
四、建設平臺載體,推動線上線下融合
(一)加強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是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的主管單位,負責對政府網站進行統籌規劃和監督考核。要切實強化日常監測和常態化監管,定期發布監測通報,深入開展政府網站專項督查和評比活動。加快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完成政府網站域名集中清理,平穩做好機構改革后政府網站新建、整合、改版、遷移等工作。強化政府網站為民服務能力,加強網絡調查意見征集,增補便民服務內容,重點推進政策解讀和在線訪談工作。運用新技術提升網站信息檢索、在線互動等服務能力適時推進業務知識庫、智能問答系統建設。穩步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政府網站IPv6(互聯網協議第6版)改造。完善政府網站之間、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和新聞網站等媒體之間的協同聯動機制,不斷豐富信息資源,擴大傳播渠道。
(二)健康有序發展政務新媒體。理順政務新媒體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政務新媒體平臺靈活便捷、互動性強的優勢,完善與宣傳、網信、公安等部門的協調機制。按照集約節約原則,推動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統籌建設,實現信息共享、數據同源、服務同根。集中力量做優做強主賬號或應用,做好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形成立體化、多輪次傳播和公共服務合力。加強縣級政務新媒體與本地區融媒體中心的溝通協調,按照“誰開設、誰管理”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內容審查把關,加強“兩微一端”日常維護管理,對維護能力差、關注用戶少的可關停整合。
(三)規范有序做好政府公報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公報管理和辦刊機制,建立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公開臺賬,主動公開的本級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所屬部門規范性文件要在政府公報上統一刊登。加快政府公報電子版制作,運用電子簽名、電子水印等防護手段,確保內容安全可信、不被篡改。各縣(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開設“政府公報”專欄并在年內實現政府公報全部上網,有條件的縣(區)可適時推出適合移動平臺展示的政府公報電子版。
(四)加快實體大廳與網上大廳融合發展。2019年年底前,推動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辦理狀態等相關信息在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終端、實體大廳、政府網站等政務服務渠道同源發布。推動更多事項“一網通辦”,積極向縣級融媒體中心開放政務服務入口。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持續提高辦事材料線上線下共享復用水平,實現辦理流程和評價標準統一,實現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所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聚焦不動產登記、市場準入、企業投資、建設工程、民生事務等辦理量大、企業和群眾關注度高的重點領域,建立一體化辦事規范和辦事流程,實現省、市、縣各級100個高頻事項“最多跑一次”。進一步清理整合政務熱線,推動政務熱線與政府網站互動交流系統互聯互通,共享共用政策業務咨詢知識庫,推動整合包括公安、市場監管、物價、醫療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領域的非緊急類政府服務熱線,充分發揮我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運行平臺作用,建立健全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評價反饋的工作機制,實現“一號對外”“一站式服務”。
五、完善體制機制,夯實公開基礎
(一)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成果推廣運用。鞏固擴大西區參加全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的成效,探索建立統一的政務公開標準體系,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各縣(區)、市級部門要立足基層實際、結合行業特點,積極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加強經驗總結和亮點提煉,通過中國政府網《政務公開工作交流》等交流經驗做法,促進全市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二)全面落實政務公開清單化管理。要在市政府部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基礎上,把握基層政務工作特點,梳理形成市、縣、鄉三級差異化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19年年底前在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專欄集中公開。已完成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市政府各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變化,對目錄進行動態更新和優化完善。探索通過目錄與各類信息發布載體、政務服務平臺有效對接的方式。
(三)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準確理解掌握相關規定,增強公開意識和能力。調整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確保有序銜接、平穩過渡。探索建立行業系統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記、辦理、答復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社會公眾充分知情、有序參與、全面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理順完善工作機制。各縣(區),市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理順和完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加強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加強經費保障,分類分級做好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各縣(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把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且分值權重不低于4%的要求,履行監管職責,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