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文明行為規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0-10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近日,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攀枝花市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文明行為規范八條(試行)》的通知,進一步發揮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助力文明城市創建。
行為規范八條包括儀表整潔、言行得當、忠于職守、保護環境、文明出行、文明居住、文明就餐、文明上網。其中,在忠于職守方面,要求熱情服務,廉潔高效,主動作為,辦事不拖拉,遇事不推諉;在保護環境方面,要求維護環境衛生,愛護花草樹木,節水電,省耗材,自覺節能降耗;在文明出行方面,要求遵守交通法規和城市管理規范,優先選擇低碳綠色出行方式,禮讓斑馬線,不車窗拋物,過街走人行通道,不翻越交通隔離設施,管好隨行寵物,糞便及時清理。
文明行為規范八條出臺后,得到了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積極響應。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要主動踐行‘攀枝花文明八條’,自覺遵守文明行為規范,以身作則,當好表率,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記者 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