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新官不理舊賬”現象?要依靠制度制約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4-04 來源:中國政府網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政府要信守承諾,決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這是誠信政府的承諾。在本次人大會議閉幕時答記者問環節,總理又重申了這一點。
“有些地方政府的某些行為不好,新官不理舊賬,換了一個官,過去的合同就不算了。政貴有恒,你不能把合同當廢紙,對此我們是堅決制止的,而且要予以處罰。去年我們有關部門抓住幾個典型案件,把涉產權的錯案糾正過來,這也表明了我們的決心,就是要持續向社會發出信號,讓恒產者有恒心,讓投資者有信心,讓各類產權的所有者安心,給所有合法產權所有者都吃上長效的定心丸。”這段話可謂擲地有聲,與近年堅持的“有權不能任性”“法無授權不可為”等是一脈相承的。
政治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法治的重要基礎是“契約精神”。一方面契約精神促進商品交易,為法治創造了經濟基礎,同時提供了良好的秩序;另一方面,將契約精神上升至公法領域,在控制公權力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構建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轉有著積極作用。
“新官不理舊賬”,究其原因,有的是前任官員的承諾新任官員不愿兌現,有的是前任官員和企業家有利益關系,換了領導就停了優惠;此外,一些舊賬背后利益關系盤根錯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剪不斷、理還亂的“糊涂賬”;一些新上任官員缺乏擔當精神,擔心被“舊賬”所累,能拖就拖、能賴就賴,舊賬因此擱置。
“新官不理舊賬”的思想根源,一方面是個別官員法律意識淡薄、契約觀念欠缺,全然不顧違約、毀約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失信后果;另一方面和“官本位”思維有關。一些官員走馬上任后,只想著創造自己的政績,于是對前任官員的各項規劃和工作全盤推翻,重畫藍圖。
“新官不理舊賬”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最直接的影響是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極大損害,對政府招商引資極其不利,投資者不敢輕易投資。因此,新官理舊賬,既是守護政府誠信形象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保護市場投資主體利益的必然要求。
改變“新官不理舊賬”的困境,除了更新執政觀念、提倡責任擔當外,還需要制度方面的制約,改變過往的政績考核標準,必要時還要訴諸法律為投資者保駕護航。
首先,要建立科學的制度規約,防止拍腦袋決策產生“爛賬”,又要切實樹立起依法行政思維,確保所有決策和規劃等依法而為,受到法律保護。
其次,改變過往的政績考核標準迫在眉睫。對干部尤其是主要負責人的施政思路和施政行為進行監督并給予科學評價,將“新官理舊賬”納入具體評價考核體系,形成正確導向,既鼓勵干部大膽創新、再創佳績,又提醒他們維護發展大局、維護政府誠信、敬畏法律底線。
第三,要賦予“民告官”獨立的審判權。契約精神的核心有三方面,一是平等地締結契約,二是各方遵守契約規定,三是出現爭議時有公平的機制,即獨立的審判權。據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公布的數據,2016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一審的敗訴率僅為14.62%,換個方向看,“民”的勝訴率只有14.62%,地方法院受多方掣肘沒有獨立的審判權,“民告官”必然是勝少敗多的局面。
第四,官員要樹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執政理念,從上一任接過發展的“接力棒”,并為下一步發展謀篇布局。這顯然與政績考核體系的變革緊密相關。
此外,領導干部首先要懂法律,其次才是懂經濟。官員應做契約精神的表率,如果官員不遵守契約精神,民間怎么能遵守?
今年兩會上,一些企業家代表表示,過去幾乎每年都要遇到“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本次《政府工作報告》提到遏制政府“新官不理舊賬”行為,極大地增強了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激發了民營企業家的投資熱情。
兩會最后,新當選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分別向憲法莊嚴宣誓。這是憲法宣誓制度實行以來,國家領導人首次進行憲法宣誓,反映著國家政治文明的進程。全面依法治國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向憲法宣誓,有力詮釋了依法治國是我國基本國策。同樣,解決“新官不理舊賬”,也應當拿出執法守法的敬畏之心、莊重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