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我市殯葬場所禁燃喪葬用品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08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四川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18年春節清明節期間群眾安全祭祀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1日,市民政局下發《關于禁止在殯葬區域燃放冥幣香燭煙花爆 竹的通知》,從2018年2月15日起,全面禁止在攀枝花市殯葬場所焚燒和燃放冥幣、香燭、煙花爆竹等喪葬用品行為,同時,引導群眾文明安全祭祀,倡導文 明綠色殯葬新風。
每年的春節、清明節是群眾集中祭 祀的重要時段。通知要求,自2月15日起,市殯儀館、市青山公墓管理所所轄區域,仁和區獅子山公墓、鹽邊縣殯葬服務站、圣水陵園,米易縣殯葬服務所、廣東 山公墓及農村公益性公墓所轄區域,全面禁止焚燒和燃放冥幣、香燭、煙花爆竹等喪葬用品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鞏固環保專項整治成 果,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同時,各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大對文明、綠色祭祀的宣傳,采用鮮花、音樂、誦讀等方式,引導市民自覺擯棄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綠 色祭祀。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響應禁止燃放冥幣、香燭、煙花爆竹和文明、綠色祭祀的規定。(記者 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