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川工會會員生日、婚喪嫁娶等可以有福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05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網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月2日記者從省總工會獲悉,《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日前發布,《實施辦法》對基層工會經費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作了全面細致的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慰問標準不超過2100元。相比過去,首次將婚喪嫁娶等納入慰問范圍。
工會會員可以享有哪些福利
《實施辦法》規定,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慰問等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工會會員過生日,可以向本人發放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首次將婚喪嫁娶等納入慰問范圍。《實施辦法》規定,工會會員結婚或符合政策生育,可以分別向本人發放不超過500元的慰問品;工會會員去世時,可以給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可以給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問金。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不動手術的給予不超過500元慰問金或慰問品,動手術的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或慰問品。
工會會員退休,可以發放不超過500元的紀念品。
《實施辦法》強調,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實施辦法》規定,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餅、粽子、米、面、油、水果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工會會員參加文體活動可享獎勵
基層工會開展文體活動,工會會員積極參加,可以享受比較豐厚的獎勵。《實施辦法》規定,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體活動所需器材、服裝、用品等購置、租賃與維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動場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體活動優勝者的獎勵支出,用于文體活動中必要的伙食補助費。
《實施辦法》強調,文體活動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誰主辦、誰獎勵。基層工會舉辦的文體活動設置獎項的,獎勵范圍控制在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以內,最高等次獎勵標準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內;未設置獎項的,可為參與職工發放價值不超過100元的紀念品。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按要求必須統一著裝的,原則上采用租賃的方式,確需購置的,人均每兩年不超過800元。
此外,基層工會可以用會員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開展春游秋游,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會費不足部分可以用工會經費彌補,彌補部分不超過基層工會當年會費收入的3倍。
開春了,基層工會還可組織工會會員春游。《實施辦法》規定,開展春游秋游應當日往返,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春游秋游活動可開支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活動用品費,不可開支景區門票費、導游費等。
優秀學員也可獲得獎勵
工會經費可用于基層工會舉辦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所需的教材資料、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授課人員的酬金,用于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素質提升補助和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
《實施辦法》規定,基層工會對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獎勵范圍控制在學員總數的10%以內,獎勵標準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內;外聘授課教師酬金參照當地或單位行政有關規定執行。(記者 郝勇)
《實施辦法》規定八個不準
《實施辦法》規定,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八個不準的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