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 提速改革開放法治建設 ——《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解讀之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1-1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日前,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11部行政法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于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國產化實施意見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2件國務院文件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2件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此次調整有的是將已經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由貿易試驗區適用的調整內容擴大到新設的7個自由貿易試驗區;有的調整則適用于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本次調整工作進一步完善了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法治保障,同時也預示著改革開放前行步伐的加快。
一、“負面清單”外資管理體制改革成為自由貿易試驗區主要亮點
2013年9月,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率先出臺了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2013年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這引起了國內外廣泛關注和點贊;2014年,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將2013年“負面清單”的190項特別管理措施縮減為139項。隨著2015年4月廣東、天津、福建3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運行,國務院決定統一制定“負面清單”,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通知》,2015年版“負面清單”進一步將特別管理措施減為122項。2017年4月,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和陜西7個新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運行,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總數達到11個。2017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015年“負面清單”基礎上進一步修改調整,印發了2017年版的“負面清單”,進一步將特別管理措施減少至95項。
大道至簡。“負面清單”改革模式印證了這一古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有效地改變了傳統的“逐案審批”模式。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推動改革開放的戰略舉措,探索通過制度創新來解決改革進入深水區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外商投資審批體制改革就屬于這種重點難點問題之一。各地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實踐表明,“負面清單”模式帶來了更高標準的規范化、更高水平的透明度、更大空間的便利化。
二、“負面清單”完善找準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與法治推動改革的平衡點
自由貿易試驗區要建立“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法治化”是重中之重。“法治化”是解決營商環境中“堵點”、“痛點”和“盲點”的良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自由貿易試驗區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對于需要先行先試的改革舉措,依法授權開展試點工作;對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具備復制推廣條件的改革舉措,及時總結修改完善相關法律。
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相關改革開放措施始終遵循“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于2013年8月30日針對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2014年12月28日針對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發布了授權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國務院先后于2013年12月、2014年9月、2016年7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相關規定。為配合2017年版“負面清單”的調整,國務院公布了《決定》。本次調整涉及到采礦業、制造業、交通運輸業、信息和商業服務業、金融業、科學研究和文化等領域進一步擴大開放。這些將為相關企業提供更多的營商機會,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營商環境。
進入新時代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成為全國更高標準對外開放的“聚寶盆”、“加油站”、“發射臺”。各自由貿易試驗區統計數據表明,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數量持續攀升,引進外資金額也在穩步增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步深入人心,推動了自由貿易試驗區營造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百尺竿頭更進一尺”。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負面清單”仍然有縮減幅度、提高透明度的空間。在中國步入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之際,我們要按黨的十九大報告所要求的那樣,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步伐,在深化制造業開放的同時,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重點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這次國務院適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將進一步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工作的完善。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我們期待著法治更主動、更生動地引領新一輪的改革開放!(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龔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