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同“亮劍” 我們的孩子 能否就此免于欺凌恐懼?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2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題:11部門同“亮劍” 我們的孩子能否就此免于欺凌恐懼?

新華社記者 胡浩、趙琬微

毆打、往身上澆開水、在網上傳播個人隱私……近年來,中小學生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行為手段層出不窮。為防治學生欺凌行為,教育、公安、民政、婦聯等11部門一齊向學生欺凌行為“亮劍”,共同印發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而這是否真的能讓我們的孩子免于欺凌的恐懼?

如何預防?明確“欺凌”界定 完善監控系統

學生欺凌,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亟待解決的難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今年發布的報告顯示,全世界每年有將近2.46億兒童和青少年因體貌特征、性別與性取向、種族與文化差異等遭受欺凌。而在我國,全國檢察機關2016年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911人,經審查起訴2449人。

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安全教育與管理專業委員會理事長李雯認為,當前應對學生欺凌的實踐中有兩個主要困擾,一是對學生欺凌的認識不清、認識混亂,二是解決學生欺凌實際問題的措施不力、實效不強。而很多時候,措施不力、實效不強往往是因為認識不清和認識混亂導致。

防治欺凌,首先要明確什么是學生欺凌。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紹,在11部門聯合印發的方案中,首次對學生欺凌作出明確界定,指出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為防患于未然,方案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欺凌防治專題教育,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

何秀超說,方案還提出加快推進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建設,學校根據實際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此外,要定期開展排查,針對全體學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防治學生欺凌教育是學校道德法制教育的短板之一。”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陶西平說,“學生是國家的未來,當他們進入社會的時候,應當具有道德和法制的鮮明底線和明亮開朗的心理底色。但是,學生欺凌現象的發展,會使部分欺凌者心理扭曲,進入社會后依然故我,甚至變本加厲,發展成為社會的違法犯罪者,成為社會安定的破壞者。因此,如不及時正本清源,會造成后患無窮。”

國家督學、山東省教育廳巡視員張志勇建議,學校教育要全面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要針對欺凌者與被欺凌者的心理特點、人格特征,加強心理輔導,構建一種自由、平等的學校教育氛圍,幫助學生建立對學校和集體的認同感。

如何處置?暢通申訴渠道 細化懲戒等級

一旦欺凌事件發生,如何處置,誰來處置?何秀超介紹,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學校發現學生欺凌事件線索后,應當按照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如有申訴請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可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如有涉法涉訴案件則納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

針對學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方案明確了不同的懲戒措施: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這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原則。”張志勇認為,學生欺凌的加害者和受害者都是中小學生,加害者本人也需要關愛保護。這就決定了對學生欺凌的防范,特別是對加害者的處理,不能簡單地“一罰了之”,必須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張志勇說,堅持教育為主,就是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育機構教育人、挽救人的積極作用,對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開展心理輔導和批評教育;堅持懲罰為輔的原則,就是要秉承“寬容而不縱容”的思想,對情節惡劣的學生欺凌事件,區別不同情況,堅決進行依法處置,決不姑息遷就。

如何落實?防治欺凌不能僅憑一紙文件

受訪專家提出,方案的實施為中小學生欺凌問題的綜合治理開下“藥方”,但是否取得成效,還要看能否具體落實到位。

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翠微學校校長劉小惠認為,立德樹人是教育的基本任務,校園欺凌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對于校園管理者來說更要采取“零容忍”態度。一方面要采取客觀嚴謹的態度,區分好學生欺凌與打鬧嬉戲,不要“泛化”地給孩子扣上欺凌的帽子。另一方面,對出現問題的“苗頭”要加以重視,從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角度正確引導,預防校園欺凌行為的出現。

“許多校園欺凌背后反映出一定的家庭教育問題。”全國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副部長靳清平提出,父母作為監護人,在關愛保護和教育引導孩子方面起著舉足輕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婦聯組織將以推進家庭教育為切入點,與有關部門共同努力,推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有機結合的預防校園欺凌工作格局,讓家庭成為預防中小學生欺凌的第一道防線。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提出,應對學生欺凌問題,要建立科學的綜合治理體系。在建立起具體的處理機制后,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機制內部的銜接及與司法的協調工作,處理好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與司法救濟手段之間的關系。

“學生欺凌現象存在時間長,原因復雜,治理難度大,徹底消除學生欺凌路還很長。”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提出,要清醒認識到,確保將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僅憑一紙文件是做不到的,還需要政府、家庭、社會、學校等各方面長期、艱難、細致的工作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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