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27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最高報銷限額提高至40萬元

  本報訊(記者 王南楨)日前,記者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我市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正式出臺《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統一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和農村居民可根據自己的經濟收入狀況,自由選擇繳費檔次,享受相應報銷待遇。

   據了解,為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我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了《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 合二為一,建立全市統收統支、市級統籌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完善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城鄉居民醫保最終實現“八個統一”,即統一覆蓋范圍、統 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就醫結算管理、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實施補充和大病保險、統一信息系統和社會保障卡應用。

   據悉,此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根據辦法規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分兩檔繳費,城鎮和農村居民可根據自己的經濟收入狀況,自由 選擇繳費檔次。政府對全體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予以繳費補助,2018年政府的補助標準為每人480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保險、補充保險)最高報銷限額(封頂線)提高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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