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計生委:《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修訂內容解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1-21     來源:系統管理員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四川省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

 

  11月6日,經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修訂的《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正式公布,現解讀如下。

  此次修訂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1.取消地方衛生部門對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4類公共場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改由食藥監部門統一許可、統一監管。

  2.除體育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外的甲類場所應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每兩年復核一次。同時,對于“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和“涂改、倒賣、轉讓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相應的行政處罰不適用體育場(館)和公共交通工具這兩種甲類場所。

  3.取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服務機構服務能力評估。
 

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1月16日  

點擊下載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