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 | 形成既有考核問責、又有優惠激勵和獎勵政策的推動機制 我市重點項目管理有了新“辦法”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20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攀枝花市重點項目管理辦法》,建立科學、民主、全面的重點項目決策和實施程序,形成重點項目既有考核問責、又有優惠激勵和獎勵政策的推動機制。

  據悉,為適應省市重點項目管理需要,我市在2017年印發的《攀枝花市重大項目管理辦法》基礎上,修訂印發新《辦法》。新《辦法》由22條增加到30條,突出新發展理念的引領作用、搭建責任明晰的工作體系、突出優質高效的服務保障、構建滾動接續的推進機制、倡導獎罰分明的督導評估。

  市發展改革委重點項目管理和督導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辦法》進一步拓寬市重點項目范圍邊界,納入了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發展以及符合省市戰略和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新《辦法》厘清了市重點項目實施各環節責任主體。其中,項目業主作為實施主體;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作為組織、督促市重點項目實施的管理主體;項目審批、要素保障部門負責指導項目業主做好市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新《辦法》在市重點項目篩選確定過程中,對各環節、各單位的程序和 職能進行了清晰界定,確保程序合規、結果合法。

  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新《辦法》注重推動資源要素向市重點項目集聚。資金方面,對符合條件的市重點項目予以財政資金支持,每年在市財政專項經費中安排市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鼓勵市重點項目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實現市場融資。用地方面,每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市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環評方面,落實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項目環評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豁免管理一批、承諾審批一批、加快推進一批管理。

  新《辦法》明確,市重點項目按照加快前期、新開工、續建、竣工四個批次組織實施,推動加快前期批次項目提高成熟度,爭取2至3年實現開工;新開工批次項目加快完成前期工作,當年開工建設;續建批次項目加快實施,達到預期工程形象進度;竣工批次項目當年建成,盡快投入使用發揮效益,著力實現項目全周期閉環管理。

  新《辦法》更加注重獎懲激勵,開展“紅黑榜”通報機制,對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推進市重點項目工作及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教育培訓等方面,對市重點項目推進工作先進個人給予傾斜,鼓勵各級干部聚焦市重點項目建設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審核: 雷雨陽   責任編輯: 楊正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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