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解讀|6類對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攀枝花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6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1月30日,市政府辦印發《攀枝花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統一救助對象類別,明確醫療救助制度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攀枝花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細則》從2月1日起實施。

  今年我市將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實現醫療救助政策和經辦規程統一,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救助、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織密織牢多層次醫療保障網。

  哪些人群是醫療救助對象?

  我市統一醫療救助對象類別,具體將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類對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醫療救助標準如何設定?

  按全省統一部署,根據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分類設定年度救助起付標準,其中對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全面取消起付標準,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起付標準按不高于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確定,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起付標準按10%確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按25%確定。

  按全省統一部署,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比例進行救助,其中,對特困人員、孤兒給予全額救助,對低保對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對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65%的比例救助,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

審核: 雷雨陽   責任編輯: 楊正鵬

點擊下載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