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1-11     來源:攀枝花日報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應急部、省安全監管局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確保全市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日前,我市制定《攀枝花市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工作方案》,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

  方案要求,我市企業必須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安全風險研判的重點內容包括生產、儲存環節和高危活動的安全風險可控狀態;安全承諾公告包括企業狀態等主要內容,每日經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公告于企業主門崗及人員密集廠區。

  據悉,企業履行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情況將被納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標考量,并作為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重要依據。(記者 陳旭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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