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5-01-10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有關項目填報問題的解釋》(國辦公開辦函〔2016〕20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川辦便函〔2022〕318號)有關政策文件編制。
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個部分。
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地址: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13號泰坤大廈;郵編:617000;聯系電話:0812-3362973;電子郵箱:2484147295@qq.com)。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緊緊圍繞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需求,聚焦重大項目用地保障、耕地保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熱點領域,持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一)主動公開。我局充分利用局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圍繞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重點工作,持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聚焦主責主業,不斷拓寬政務公開覆蓋范圍,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2024年,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2585條,政策解讀信息7條,回應公眾關注熱點3次,收到并辦理留言12條;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255條,微博發布動態230條;主動公開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行政許可審批處理數量272件,行政處罰案件34件,行政事業性收費718.81萬元;及時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12條,全力推動主動公開落到實處。
(二)依申請公開。不斷優化工作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申請接收、登記、補正、審核、答復、送達、歸檔等各環節工作制度,形成了銜接有序、答復規范、制度嚴密、流程通暢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機制,不斷提高辦理質量。全年收到各類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共28件,涉及規劃管理、土地征收、土地出讓、不動產登記信息等內容,按期答復26件,結轉至下年度辦理2件,實現辦理零逾期、零漏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部署,按照《條例》中最新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對信息公開專欄內容的公開主體、工作流程、工作任務科室進行進一步明確。2024年,主動公開《攀枝花市市級登記權限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協議出讓暫行辦法》《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做好計容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調整后土地出讓金補繳有關工作的通知》等自然資源領域重要政策法規5條,堅持應解讀盡解讀,發布政策解讀7條。認真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共15件。
(四)平臺建設。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維護建設,定期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年度計劃總結、財政預決算內容按時間節點進行公開,對政策文件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做到及時公開。堅持數據同源,充分發揮好新媒體平臺作用,進一步加強“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微信公眾號和微博新媒體平臺的資訊發布工作,實現多平臺同頻共振。
(五)監督保障。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建立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臺賬,對重點稿件反復校核,及時發現和糾正錯漏信息,確保發布信息內容準確、表述規范。持續優化完善《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定期對各科室(單位)信息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及時對外公布更新領導分工、機構職能等信息,主動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3 |
5 |
1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72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4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718.81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讀能力有待提高,各類政策解讀多以政務信息形式存在,解讀形式單一;二是隊伍建設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主要由辦公室工作人員兼職,缺乏專業培訓,政務公開水平參差不齊。
2024年,我局深入貫徹《條例》要求,以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中心工作開展、服務群眾信息需求,著力做到以公開促公正,維護政府良好形象。我們針對性從以下三方面抓好改進:一是建立督查制度。加強局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內容的日常監督,對發現未及時公開的政策文件、未及時更新的簡介等情況,要求相關責任科室立即整改完善。二是加強業務指導。通過向政策、向先進、向實踐學習,增強工作人員政務公開意識和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編輯能力,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三是完善考核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科室職能目標考核體系,每季度通報信息發布數量,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確保信息發布責任落實到位。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且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