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5-01-20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等要求編制,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關于政務公開的各項要求,結合住建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局門戶網站內容,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全方位展示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情況,規范落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
(一)主動公開方面。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文公開屬性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23〕36號)要求,遵循“合法、便民、高效”和“誰起草、誰提出”“誰制定、誰認定”的原則,規范填寫信息公開審核表,依法依規確定信息公開屬性,及時在局門戶網站公布公開屬性為“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2024年,局門戶網站累計公開信息1912條,其中,工作動態145條,通知公告80條,法定主動公開信息1103條,專題專欄信息343條,互動交流信息18條,其他信息223條。“攀枝花住建”微信公眾號公開信息195條,訂閱人數1994人。主辦的11件人大代表建議和29件政協委員提案均全部按時辦結,其中經審核可以公開的10件人大建議和23件政協提案答復函件均已采取主動公開方式在門戶網站“建議提案”欄目中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單位的職能職責,積極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保障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有關政府信息的特殊需要。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件,均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對提交申請的公民進行了回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及時更新門戶網站政策法規欄目內容,2024年,共在“政策法規”欄目更新信息10條,其中政策文件4條,政策解讀4條,法律法規2條。二是嚴格按要求對照行政法規庫公布的行政法規國家正式版本,更新門戶網站上的行政法規文本。2024年,本單位制發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41件,行政許可處理決定829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一是定期登錄數智安全平臺,對平臺監測出的錯敏信息、隱私泄露、外暗鏈接等各類網站問題及時整改并反饋。二是嚴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檢查指標》,規范設置信息公開欄目,并嚴格規范內容,做好適時更新。2024年,合并“散裝水泥、節能綠建宣傳”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個專題專欄下的子欄目內容;刪除門戶網站后臺管理平臺中全部引用子欄目13個;結合單位工作實際,撤銷欄目2個。三是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更新修訂局門戶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內容,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
(五)監督保障方面。一是我局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日常監督考核,嚴格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2024年政務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局辦公室(信訪科)統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日常督辦力度,及時督促各責任科室、局屬單位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局辦公會、黨組會等不定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政務公開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務信息工作最新工作要求。三是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平臺的日常監測和巡察,確保發布內容合法合規。2024年,參與安全檢測評估12次,發現并及時整改問題22個。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本單位文件制定時,對文件公開屬性確定還不夠規范,部分文件未能及時向社會主動公布。
改進情況: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擬稿人嚴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文公開屬性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在發文擬稿時認真遵循“合法、便民、高效”和“誰起草、誰提出”“誰制作、誰認定”的原則,根據文件內容明確發文的公開屬性,局辦公室(信訪科)核搞時重點對公文公開屬性進行確認,政務公開負責人及時督促有關人員將公開屬性為“主動公開”的文件信息通過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且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